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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穿梭之九等天使

第14章星魂爷青回啦

别人的妖术技能是战斗必杀技,叶思游的妖术技能是生活小窍门。

没有地方施展,又得经常修炼升级,于是瘦到放屁都得把电线杆子的叶思游每天出行都把她那套“乘风归去”掏出来当奔跑的助力器。

练的级数越高,她跑的就越快。

她跑的越快,睡懒觉的时间就越长。

最后10级大风直线一刮,竟吹的她出行速度比三条街道开外才有的动车组还快。

如此通勤了15个星云日,叶思游的“乘风归去”练满级了。

这真是一百个人叫你好好学习,不如你自己发现学习这玩意用处大大滴!

发薪日一早,叶思游就接到了短信提示:亲爱的“你真好看”美发店第56788978位员工,您的15云薪已发放完毕,祝您消费愉快。

赚钱了赚钱了,这可是我一个脑袋接一个脑袋的洗来的啊!

体力劳动所得就是比脑力劳动所得更能体会到金钱的可贵、生活的艰辛啊!

就在叶思游在那美滋滋地感悟自己的劳动心得时,一个老气横秋的声音冒了出来:“想什么呢乖孙?”

叶思游抬头一瞅:“星魂老爷爷,太好了您这还活着!”

那星魂老头道:“活的也不容易,前天出门差点被陨石砸死,昨天出门差点没让火并党给打死,今天出门,又差点没让一个速度超快的东西给迎面撞死。”

叶思游大脑马上闪回到早上经历的那惊心动魄的场面:“难不成今天早上我差点撞上那个人是您啊!幸好我避让及时,要不就我当时那速度,咱俩都得直接上西天!”

那星魂老头道:“所以说还得是年轻人腿脚麻利,老头子我当时都吓麻爪了,这不寻思过来洗洗脑袋压压惊。”

洗头妹叶思游一边洗人脑袋一边跟人套话:“爷爷,您看您活到这把岁数了一定见多识广的,我问你一个问题呗。”

那星魂老头道:“你说。”

叶思游道:“要是一个人在匹配大厅,脑袋上没有id,你说他是什么人呢,他该怎么组队啊?”

那星魂老头一愣:“那是成了精的NPC,NPC不用组队。”

叶思游拿明昭教她的话炸他:“可我看你也不像NPC啊!”

那星魂激动的脑袋猛地从池子里抬起来,又在被叶思游按下去后小声地问:“难道是同类?”

叶思游把他的脑袋擦干:“看来真的让今朝醉猜对了,没想到我竟然要跟个老爷爷组成战斗爷孙档了。行吧,我一个菜鸟还轮不到嫌弃你老,晚上这打烊的时候记得在门口等我,我带你去见两个人。”

下了班一出门,叶思游便见一个俊逸中带着凶狠的男人走到了自己身边:“乖孙,爷的青春回来啦!”

说完,他晃了晃手背上的光,是一道好耀眼的九色星魂痕迹。

本以为自己会带回去个老爷爷,结果却领回去个大帅哥,叶思游向明昭和边斯年介绍道:“这位就是我说的星魂老……哥哥。”

那帅哥笑道:“乖孙,咱俩就战斗爷孙档挺好的!”

明昭看了一眼他的手背:“竟然得到了最顶级的九色星痕。”

那帅哥道:“代价也很巨大,得到的第二天我人就穿到这里来了。”

明昭自我介绍道:“队里就需要你这样的大神,今朝醉,真名明昭,神隐。”

边斯年自我介绍道:“讨厌背诵课文,真名边斯年,炙皇族。”

叶思游指了指脑袋上的id:“有钱人7,真名叶思游,夜妖。”

那男人道:“下弦之月,真名周弦,星魂。”

星云系没个日期也没个月份,用文字表述出来,只能是:这群人在这里折腾了好一阵子,然后终于从单兵作战壮大成四人抱团了。

再来最后一个,他们就能起个队名,参与战斗了。

正式入伙以后,周弦揪了把叶思游的小帽揪:“团队武力是否强大,不只看个人能力,还要看夜妖和星魂的配合。

乖孙,以后咱爷俩就得齐心协力、配合默契、冲锋在前了。”

叶思游道:“瞧好吧爷爷,我现在‘乘风归去’都练满级了,下一步就是练‘三生万物’了。”

边斯年一直以为叶思游的脑袋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现在看这个新成员摸了也没事,于是自己也要上手揪吧那么一下子:“大尾巴,怎么你这破帽子谁都能揪,就我揪不了,一揪就炸毛。一个团队的,你不能老搞特殊化对待啊!”

周弦直接把边斯年的手扒拉走:“我乖孙的脑袋是谁都能碰的吗!”

叶思游呵呵一笑,望着这周弦帅哥道:“爷爷你长这么帅,之前为啥要那个打扮啊?”

周弦道:“这个游戏的设定很奇怪,明明星魂的战斗力和生存力都是最强的,但是没有团队时,其他族群兴许还能勉强的撑一撑,唯有星魂离开团就活不了。因为星魂的发光痕迹不只是星魂斩的触发媒介,还是炙皇族感知到星魂的定神位器。

尤其我现在获得的是九色痕,九色痕是这个游戏里最强大的痕,他综合了其他九色的单一技能,形成了变幻莫测的斩杀能量,同时这也是游戏里唯一可以进行掠夺的痕。

我一个人穿到这里,为了能活的久一点,撑到今天这个时刻,就得把自己打扮的老一点、弱一点,像个邋邋遢遢的乞丐一样,往人身前一凑,恨不得被人打发到三丈远。”

叶思游道:“那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为什么是蓝色的星痕呢?”

周弦道:“贴的纸,要被人知道我是九色痕,早就死翘翘了。”

叶思游明白了:“哦,难怪呢,生存所迫,这么帅个男人要扮老爷爷。那你在现实生活里是干什么的?结婚了吗?”

周弦呵呵一笑:“现实生活里,现实生活里就是个年过30的沧桑老男人。”

周弦公元纪年的生活,就像是被人催熟的生活。

出生在南方某小镇的周弦从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妈妈。他爸爸是个包工头,每年都带着自己的建筑队去到大城市打工,只有快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

跟着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周弦就是个地地道道的留守儿童。

周弦不爱上学,也因为学习成绩差,高考完见自己那也去不上,干脆响应国家征兵号召去东北当了兵。

就像边斯年说的,这世界不是只有聪明人才玩得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

周弦身体素质好,生活肯吃苦,训练又刻苦,很快就从他们那批新兵蛋子里脱颖而出,在自己的连队里创造了好几项单兵作战记录。

但再优秀的兵,晋升到了他所能承载的上线,就也到了该退伍的时候。

退伍以后,回到镇上的周弦跟高中初恋对象结了婚,然后在一家银行当保安,每天看着一堆堆的钞票进进出出,自己却始终一贫如洗。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老婆嫌弃他没有出息,跟他离了婚,因为长的漂亮跟一个做钢材的小老板再婚了。后来又因为拆迁,他家那套老房子被整体爆破,夷为平地。

少年时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谁成想现实生活是只能先看着老婆改嫁,再看着房子被炸。

那段时间,周弦特别想逃离这个并不愿意善待他的世界,想着,去哪都好,去哪都好。

然后他就被听到召唤的热心上帝给穿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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