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在手机阅读
手机阅读《蛮荒世界的记忆》
蛮荒世界的记忆

第46章大会战开始了

吃过午饭的战士熄了火,稍作休息,就在山和崖的带领下,分成两队准备开始大规模的狩猎。打开一处绳子网,钻进去,至到最里面,把鹿角栅栏搬开一个出口,战士们鱼贯而入,族长带人拉开大网准备包围一部分大角鹿。崖带人在后面准备接应,那个被崖扛在肩上,用兽皮包裹的长东西终于去掉了兽皮,风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这就是部落里最有威名的山虎牙,与自己的山虎齿形状差不多,但却大出好几号,形状就如一个巨大的船桨,长度与崖身高一样,握柄有一支手臂长,桨板竟有一个拳头的厚度,而两侧的曜石不是山虎齿那样的刀片,而是嵌了一支支宽大的曜石尖头,更象一支支的虎牙,怪不得叫山虎牙,这东西别说打,就是看着都让人心惊肉跳害怕,曜石坚硬锋利,却很脆,不到紧关节要时不轻易拿出来,就是怕伤了曜石牙,也不怪崖一直用兽皮包裹起来拿着,现在进入狩猎的重要时刻了,崖也就拿了出来。

孩子们都是一步三歪头的看,就连其它的部落战士也一脸羡慕的看着。崖非常的得意。

开始狩猎时容易把鹿群惊了,要是所有鹿一起冲过来,估计多少道栅栏都挡不住的,孩子们走在最后,大角鹿虽然是吃草的动物,但那庞大的体型,锋利的鹿角,巨大的力气,在生命受到威胁里,不比一只剑齿虎安全多少。

当刚刚进入鹿角栅栏里,还没等所有人分开距离时,

风就吃惊的的看着一头母鹿带着两只不大的幼鹿径直的向父亲走去,父亲笑着伸手过去,母鹿伸出褐色的舌头灵活的舔着山的手,山的手里有一小块盐精,母鹿吃完后就悠闲的向山身后走去,两只幼鹿跟在后追着前面的母亲,一只小鹿见母亲舔了山的手,也好奇的伸出小小的舌头舔了一下,小鹿忽然愣住了,似乎察觉到盐的味道,山又取出了一小点盐粒,塞到小鹿厚厚的嘴唇里,灵巧的的舌头一卷,那粒压在嘴唇的盐粒就不见了,小鹿还有些不舍,还想讨要一点盐,但看看母亲与另一个姐妹走远了,有些迟疑不决。这时山轻轻的在小鹿屁股上拍了一下,小鹿吓了一跳,哒哒哒的去追母鹿了,母鹿带着小鹿一点也不怕人,向谷外走去,所到之处,拉起的绳网放下,战士也自动让开。

雷吃惊的问:这鹿不怕我们?

山笑着说,三年前的那次秋猎,它当时还是一头小鹿,摔伤了,我把它带到了营地养伤,伤好了没有走,就在营地生活了一个月,大家都很熟了,后来队伍走了,就把它留下了,现在它也长大了,还作了母亲,战士们都认识它。每年都来我这讨一块盐巴吃。

风好奇的说为什么不把它带回祖山养,山拍拍风的头道:大角鹿是山林中的精灵,只有在这广阔的大山中才能活下来,它无法在我们小小的祖山生存。

风想了想觉得父亲说的很有道理,只有这么大的山林才能养活这么多的大角鹿,即使没有爷爷先前的事故,祖山虽大,恐怕一个夏天,祖山就会被吃成秃山,即使少养,估计一个冬天都会进了部落人的肚子。相对来说还是在这里有山兽王看护着更好一些。

风突然发现部落人并不笨,而是很聪明,这一系列看似神密的山兽王,狩猎,传承,其时无不蕴含部落世世代代祖先凝结的精华,更是适合人与自然和平相处的大道理。

风原来奇怪部落为何不用杀伤力更大的石矛头,石簇,后来才知道那是因为这些的曜石磨制麻烦而且不禁用,从而变成了稀少的东西,部落用这种围猎的方式,只用木棒,石锤就能很好的解决,为什么要用那些制作麻烦又不结实的东西,虽然锋利,威力大,可是不适用啊,出来打猎,对部落人来说最难的在怎么把猎物运回去,而不是打猎的过程。这让那些先进的威力大的东西没什么用途。制作成小刀反而更加适用。

就象现在,用绳网把大角鹿圈住,再一点点的缩小包围圈,再之后用投石索,捆住大角鹿,战士们直接跳进包围圈,用木棒或石斧,对着鹿头,只一下,血都不流就结束了,干净利索,再敲掉鹿角,后面的战士直接上来用杆子一绑就抬走了,就如流水线一般,方便快捷,用矛,弓箭猎杀,对不起,那样会伤了皮毛,还弄的四处鲜血,场面太血腥,鹿血对于部落人也是宝贵的,不能丢,要留在肉里面,那可是部落人不可缺少的营养。现在的猎杀只有木棒与石斧是最好使,最应手的武器,长矛,羽箭,那些是运送猎物时对付其它野兽的。

这时一只断了一支角的受惊大角鹿没有往山谷里跑而是疯狂的冲了出来,似乎要冲出部落战士的包围,就在惊呼之时,只见崖手持山虎牙跳了出来,迎着大角鹿冲去,大角鹿也恼怒的对着崖横冲直撞过来。就要将要撞在一起时,崖了身体灵活的如一只猿猴侧身险而又险的躲过顶着锋利巨角的鹿头。一人一鹿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崖手中的山虎牙灵活的抡了起来,从鹿头后的脖子上一斩而过,崖跑了几步停下来,长发飞扬说不出的雄霸威风,身后的大角鹿已尸首两分的躺在地上,那潇洒的动作,惊人的战果,看的孩子们两眼直冒星光。这才是山虎战士的真正的实力。

很快的时间,一百多只大角鹿就被运出狩猎谷,不光有公鹿,也有少部分母鹿,太小的与正当年的母鹿一般都会放出狩猎谷,狩猎谷又被封上,狩猎谷的大部分鹿都要杀死作为部落的粮食的,

分出一部分战士把杀死的鹿运往营地,所有的孩子们都集合起来一起到营地,运送猎物是成年战士的事,孩子们要在营地帮着干活,那边处理大角鹿比杀死更复杂,事更多,孩子们可能帮忙,这边孩子们帮不上什么忙,看过狩猎后就跟着运送队伍走了,

一下午运送了两次,有一百多头。

营地里热火朝天,一张张鹿皮被剥离,撒上炭灰整齐的折成小方块放到一边,一条条鹿肉被被在盐土上滚一下,就被挂在三角塔架上,抬到风口处,一座座一人多高的挂满鹿肉的三角塔密密麻麻的排出几百步远,场面甚为壮观,

大角鹿从打死到运到营地,鹿血就已冷却凝固存在鹿肉内,最大限度的保存了身上所有营养成份,只有肠子胃里粪便被清理,这些承载粪便的内脏也会在溪水中简单的冲洗一下,粘上盐土去风口晾晒,

只是一个下午就处理了上百头大角鹿。

第二天一百五十头大角鹿被处理,战士们运了四次,上午两次下午两次,其实一天运过几百头不成问题,但是处理的人忙不过来,现在一大半人都在这边处理着鹿肉,再以后每天都保持着这一速度,一直忙到第二十六天上午时。狩猎谷内的大角鹿一头也不剩了,守在狩猎的崖才收拾好鹿角,绳网,武器。带着最后一批大角鹿回到营地,

这四十多天战士们都累坏了,当营地里处理好最后一头大角鹿时,所有的战士都钻到自己的茅草帐蓬里,沉沉睡去,营地里鼾声如雷。他们都累坏了。

看着成片成片松林一样的鹿肉塔,所有人心里都有一种大丰收的感觉,其实感觉最好的是山,这些日子,听了儿子风的建议,每次用手拿着鹿内脏来喂熊王,经过二十多天的亲手喂熊王,现在可以在熊王吃饱后,用手摸摸熊王的巨大的的头,熊王也会不时的用巨大的舌头舔着山,虽然被弄的满身满脸的口水,山却高兴的不得了,这是祖辈们从没达到的与熊王的亲密接触。与熊王关系越亲密,将来供奉小熊王的希望就会越大。

强劲而阴凉的山风吹过山口下阴坡上布满了鹿肉的森林。还在滴着血水的鹿肉用不了半个辰指表皮就变的干硬,就象在外面套了一件甲衣,浓浓的血腥气吸引来无数的蚊蝇,然而山口吹过来的强风,让寻着气味过来的蚊蝇还没到血肉森林近前就被吹的无影无踪,依旧有无数的蚊蝇勇敢的冲向这片血肉丛林。又被刮的无影无踪。而一些猫鼬,貂鼠之类的小型野兽,则悄悄的从地面潜了过来,欣喜若狂的冲向还在滴着血液的新鲜鹿肉。就在它以为得手的叼住一块肉准备拖回巢**大快朵颐时,一声弓弦响起,一支利箭钉在它的背上,那绝望的眼神挣扎几下就不动了,躲在坑沟中的孩子们丢掉长弓冲过来拔起利箭,擦拭干净,把因干透变轻而被风吹倒的肉塔扶起来,就灵活的跳进坑沟中寻找下一个目标,而那只可怜的小生灵留在那里与其它的鹿肉一起风干。

阅读蛮荒世界的记忆最新章节 请关注盘古小说网(www.lawace.cn)

  • 加入收藏
  • 目录
  • A+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