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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登仕郎

第39章全副武装

听李嫂说香水馊了,魏羽第一反应是不相信。毕竟只听说过吃的馊了,香水馊了还真是活久见。魏羽走到瓷盆边,蹲下来,鼻子深深的吸了一股,瓷盘中的玫瑰花汁液果然有一点点食物久了变味的那种感觉,一股若有若无的酸味。

香水不应该是这个味道,魏羽一边回味这这一点点酸,一边问道:“谁发现的?”

李嫂说:“还不是小楼姑娘,小楼姑娘一大早起来就在那里守着香水。也不知道是哪儿出了问题,莫非少爷说的香水就是这个味道?”

魏羽心里没底,无往而不利的本少爷会搞不定小小的一瓶香水?

看着家中两个女眷怀疑的眼神,魏押司大人面子上也挂不住,说道:“你们继续守着,再多观察观察,我去皇城司一趟,还有事!”

魏羽独自出得门来,这倒不是托词,今天上午还真有事。

按照昨天刘进贤的说法,今天下午晚一点魏羽就要去皇宫当值了,想到皇宫当值,他满脑袋就是后世电影里面那高来高去,飞檐走壁的侠客:杀掉雍正的吕四娘啊,或者什么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之类的东西。

珍爱生命的魏押司决定给自己准备一身好行头。

根据宋律,民间武器店只能买卖五兵,即是弓、箭、刀、短矛、盾牌,其余的东西,都只有军中才有。规定尤其严格,《宋刑统》规定:“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千里,甲三领及弩五张绞。”

所以,魏羽准备上午就去皇城司,看看有没有盔甲武器可以领一套。

到得皇城司,刘进贤却不在,魏羽认识的人不多,只好找来自己的下属,杜玉杜推官。

杜推官平日基本上看不到自己这位上官,但是两次破案已经让年轻的杜推官对魏羽崇拜的五体投地。再加上刘都知大人和魏押司相交莫逆,所以见到魏羽后,杜推官的态度那是相当的好。

“杜大人,皇城司当值是在哪儿领取武器甲胄呢?”

杜玉诚惶诚恐:“大人叫小的名字就是,大人这边请。”一边向魏羽介绍大宋常见的盔甲,一边领着魏羽往皇城司武库而去。

听杜玉介绍,大宋开国后,继承唐朝五代以来的盔甲,主要的战甲有三种:

第一是唐朝传下来的乌锤甲,属于鱼鳞甲的一种,由于甲片像一个一个小锤子,然后淬火后甲片呈黑色,所以得名乌锤甲上下身连在一起,中间对开襟,头盔是自带护肩的凤翅兜鍪。

第二种是朱漆山文甲,配备的头盔也是凤翅兜鍪,凤翅更显眼。护腹处还有兽首,胸甲分为左右两片,由于上的朱漆,所以甲胄呈红色。

第三种是黑漆顺水山文甲。和朱漆山文甲差不多,唯一区别是甲片连接方式是十字形连接,整体更加紧凑。

除了这三种战甲,还有皮甲,主要是配发士卒。魏羽是皇城司押司,有官身,所以杜玉也没有过多介绍皮甲。

魏羽听完后,似懂非懂。想到后世电视里面的一个桥段,问道:“不是还有一种步人甲吗?据说刀枪不入。”

杜玉回答道:“大人,步人甲是让悍卒穿上三层重甲,冲锋陷阵,刀刃难伤。但那是一种说法,一般人穿不上的?”

魏羽奇道:“为何穿不上?”

杜玉道:“大宋战甲,不戴兜鍪,全甲大概重四十斤,最轻的顺水山文甲也有三十多斤,步人甲一般是将三重或者四重甲胄重叠,战甲都一百多斤,不是精锐悍卒,一般士兵穿上也动弹不得。”

“三十多斤?”魏羽一阵哀嚎。他都怀念后世的凯夫拉材料了。

试穿的时候,魏羽直接选择了最轻也是最紧凑的顺水山文甲。

看了盔甲后,杜玉领着魏羽去看了武库里面的兵刃。由于魏羽不会武艺,在杜玉的推荐之下,魏羽领了一把短刀和一柄腰弩。

魏羽让杜玉把这一套兵甲放在自己值房,自己又施施然,出了皇城司。

魏羽在试穿甲胄的时候就想,凭借自己这个身板,穿甲胄吓唬人还可以,正遇上那种高来高去的刺客,甲胄毫无意义。所以,他准备学习一下后世鹿鼎记中的韦小宝了。

在相国寺旁边的杂货铺里,魏羽买了几斤生石灰,,让老板用纸分成了几包,揣在怀里。

魏羽有了如此下流暗器,顿时觉得心里安稳不少。

如果真的遇到危险,生石灰包加上腰弩,估计大多数刺客会被这个连招放平吧。想到这,魏羽嘴角贱贱的勾了起来。

相国寺街魏人流如织,站在买石灰包的杂货铺门口,往南走就直到汴河,基本上是开封府得商业中心了,往北走就是曹门大街,到曹门大街左拐就到了大内的左掖门。

杂货铺旁边有几家酒馆,酒旗招展,**招香。看起来酒馆养有有唱曲儿的艺人。

看看日头,时间也不早了,魏羽心道:“难得出来一个人,就在外面寻个店子吃饭算了,一会儿还要点卯,就不回去了,想来小楼她们在家会自己吃。”

于是乎,自然而然的走到一家装修华丽的酒馆馆。准备一边吃饭一边听听曲子。感受下大宋开封的小资生活。

在妓馆二楼,魏羽寻了一个靠窗的桌子,点了一份豉汁鸡盒和两个时令小菜,婉拒了店小二推荐的米酒,开始听曲。

只见一楼台上正中坐一个身穿绿衣,头梳双髻的清倌人,旁边坐一老者,手里抱着一把奚琴。

琴弦响动,如细雨滴落,清倌人在琴声相合中,开口唱道:

柳如眉,云似发,鲛绡雾縠笼香雪。

梦魂惊,钟漏歇,窗外晓莺残月。

几多情,无处说,落花飞絮清明节。

少年郎,容易别,一去音书断绝。

这一首词,是唐代魏承斑《渔歌子》,词中萧萧瑟瑟都是一股闺怨,店内围坐吃饭喝酒的远行客商,听完一曲,想起家中娇妻爱子,自己身在开封,有的默然,有的举杯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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