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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二侠:行走江湖那些年

第九章 得之我幸

“十一啊!你要永远记住这句话,切莫行小恶,行大善,世间人心难测,你的小恶,大善,也许会让你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这把软剑名为不二禅,是我祖上传下来的,老头子这辈子风光过,也落魄过,唯一的遗憾是无后,愧于先祖,今日老头子把不二禅赠于你了,希望你能永远保持初心,行侠仗义。”

老乞丐叫什么名字,他没主动说过,我也没主动问过。

他临死前,我问他有没有恩怨未了,我可以帮他了却遗愿,毕竟搭伙过日子一年多,对我也很照顾。

老乞丐直愣愣的看着我,犹豫着摇头,对我说,他那一辈的恩怨,就随着他一起离开好了,让我帮忙,也无非是把我拉入漩涡,这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老乞丐死了。

无名无姓,更无后人祭奠。

留下的。

只有这把不二禅。

此时我手握不二禅,提气甩腕,剑芒大盛,剑身也徒然绷直。

章武不可思议的吼了一嗓子。

“这怎么可能?”

随即问我是哪家的后辈,他是想让我自报家门,以此来衡量要不要对我出手。

而章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从剑芒和剑身绷直中,看出我体内蕴含着内力,如果不是有师门家境,是不可能修炼出来的。

吴发财气急败坏的用枪指着我。

“都看戏呢?给我上,我就不信他一个小娃娃,能掀翻所有人。”

人海战术。

永不过时。

章武还想阻拦,他还是想弄清我的身份。

周围的人一拥而上,我横挑竖刺,左右翻腾,如泥鳅般穿梭在人群之中,身上不挂彩是不可能的,但被不二禅碰到的人更惨,虽不死,但也都失去了行动能力。

有的是脚筋。

有的是手筋。

更多的是惊惧退缩,不敢再上前靠近我。

“章武!”

吴发财使劲推了章武一把,意思是让章武对付我。

章武还在犹豫,吴发财突然把枪对准了王雨萱。

“小比,你不是想解救这帮婊子吗?来,你再动一下,劳资先干了她!”

王雨萱扑通跪在地上,哭着让吴发财放过她,她说和我不熟,她没想过让我解救她,她喜欢赚钱,不想离开吴发财。

人在面对死亡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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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时,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王雨萱见吴发财不为所动,突然抓起一旁掉落在地上的擀面杖,在吴发财即将扣动扳机的时候,她冲向了我。

有的狗急了,不会跳墙。

会钻洞。

擀面杖砸在头上,瞬间起了个大包,章武这个时候也动手了,一拳打在我的肩膀上,痛的我差点把不二禅掉在地上。

我抬腿一脚,章武隐晦的给我使了个眼色,然后受了我一脚,却硬生生没退,反而把我顶了回去。

他嘴角流血,意思很明确,让我跑。

我眼神错开章武的对视,看了一眼王雨萱。

她眼神中满是慌乱,惧怕与愤怒。

而我,不知是失望还是生气,恍惚中,我觉得自己做错了,有些人,有些事,真的是周瑜打黄盖。

就在我失神时,吴发财开枪了。

我想躲,却已然来不及。

突然,一股大力把我撞开,我扭头去看,竟然是白歌。

白歌在关键时刻推开了我,子弹嵌入白歌肩膀,血花四溅。

“老白!”

我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都慌了,无助感席卷全身。

“抓起来关了,晚些时候找个地方挖坑埋了!”

吴发财的声音响起,唠家常一般,可见这种事没少干。

“呵呵,哈哈,哈哈哈!”

我不受控制的发出笑声,有些癫狂,瘆人。

随即我感觉自己像是被抽离身体一样,以一种特别诡异的状态存活着,我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

做完一切,我用不二禅在墙壁上刻下七个大字。

“此间今日百花杀!”

嗯,后面还有一个感叹号。

满地狼藉,我从章武手里要了一根烟抽了起来,很娴熟,而我从来不抽烟,只喝酒。

章武心悸的看着我,我冲他笑,告诉他,今天这里所有人,能活着出去的,只有我。

我急了,特么白歌是自己人,不能杀。

我皱着眉,走到镜子前,自言自语道:“懦夫只会找借口,我,就是你最大的借口!”

我知道,他在和我说话,我,无法反驳。

我一直知道他的存在,白花香死后,他就活了过来,可他很久没出来过了,我以为他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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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出来,戾气更重,心性更加扭曲。

我必须夺回身体控制权,不能让他借着我的身体做坏事。

回想起以前他出来,我都不知道,这次他出来,我竟然还有意识,这说明我变强了,有能力约束他。

他似乎看出我的意图,他没反抗,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

“你别后悔!”

下一秒,我回来了。

扔掉手中半截香烟,使劲吐了吐口水,看着满地失去行动能力的人,我在思索接下来该怎么收场。

章武!

我猛地回头,章武和我对视,下意识避开,不敢与我对视。

“你叫章武对吧,我想了想,吴发财罪不至死,今天闹成这样,你说接下来怎么办才能妥善些?”

我带着白歌离开了,善后的事,章武处理,而我万万没想到,晚间新闻里,那栋楼已经成了废墟,原因是煤气爆炸,里面的人一个没出来,包括章武。

还有王雨萱。

警方调查后发现,煤气爆炸前,里面的人都已经死了,皆是一剑封喉。

此间今日百花杀七个大字再一次跃入世人眼中。

而我,守在白歌身边,仿徨无助,不知所措。

这一刻,我想家了,想爸妈,想爷爷,想三叔,想大姐二姐了。

眼泪不值钱。

罪恶感让我呕吐不止。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亮了,我彻夜未眠,双目红肿布满血丝,嘴唇发白,整个人的状态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

失魂落魄。

白歌的身体是真的好,休息了一晚上,竟然活蹦乱跳的了,甚至昨晚给他取弹头的时候,他都没怎么喊叫,就仿佛没有痛觉神经一样。

白歌刚起来就嚷嚷着饿,要吃鸡腿,我带着白歌去买鸡腿,路上遇见警察,我都心虚的不敢抬头,好在我年纪不大,也不引人注意。

白歌吃鸡腿,我啃他吃剩下的骨头,我就说白歌,咱能不能不要啃的这么干净?一丁点肉丝也不给我留是吧?

白歌憨憨的傻笑,我也跟着笑了,随即抿了口矿泉水瓶子里的茅台。

生活啊!

就该这样,随心所欲,不为外物所扰。

有的吃,就吃,不该记的,能忘就忘。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莫强求,莫强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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