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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思念写成诗

第八章 曾经许你终生

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我第一眼就看到了你;

当你住进我的内心时,我却只能目送你离去;

这么多年来,苏晨始终记着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见到宛秋时的情景。

苏晨站在后海边的石桥上,望着湖对面华灯初上的景色,心中有些说不出的伤感,这里曾经是自己和宛秋经常约会的地方,却也是两人最后见面的地方。

苏晨倚桥而立,凭栏远望,湖面上还有三三两两泛舟而行的情侣们在你侬我侬,丝毫不介意桥上行人的眼光,似乎在他们的眼中,情侣是唯一的景色。

苏晨与宛秋高中时便已相知,相恋,高考时又考入了同一所大学,是身边众多同学羡慕的对象,就连苏晨都觉的,在别人还单着的时候,自己一辈子的终生大事就已经提前安排好了,而且老天赐给自己的还是最爱的女孩,有时候想想都会觉的内心充满了幸福感。

当时的宛秋可是学校出了名的才女,不仅人长得俊俏,而且才华横溢,大一的时候便成了学校诗词社团的负责人,还是系里各种大大小小活动和晚会的筹备人兼主持人,这样一个身兼美貌和才华与女孩,自然是招来了众多的追求者。

只可惜这些追求者无一人能打动宛秋的心,因为当时的宛秋,早已心有所属,虽然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并不出色,甚至有些平庸,然而他就是他,那个在宛秋正值青春时走进她内心的男孩。

虽不及宛秋那般优秀,不过苏晨也算是个上进的人,学习上一直保持着高中时期的勤奋和努力,感情上对宛秋疼爱有加,再加上共同的兴趣爱好,更是成为同学们心中的最佳情侣。

她爱写诗,于是他也学着写诗;

她爱幻想,他为她去包装梦境;

她爱浪漫,他为她去制造惊喜;

她耍小脾气的时候,他哄她开心;

她固执倔强的时候,他默默陪伴;

苏晨把自己的生活重心全都放在宛秋身上,他的生活中已不能没有宛秋,她已经成为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甚至对她已经形成了一种依恋。

那时候的苏晨,可谓是意气风发正少年,每次走在校园里面,都要紧紧牵着宛秋的手,就像是一个君主在宣示着他的主权。

那时候的苏晨,突然变的文思敏捷,从一个忧郁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时不时的便会为宛秋送上情书,表达情谊。

若你许我终生,

我愿与你花前月下,吟诗作画。

若你许我终生,

我愿与你百里江南,共游西湖。

若你许我终生,

我愿与你风花雪月,不负年华。

若你许我终生,

我愿与你举案齐眉,相守到老。

这是当年两人一起去后海的时候,苏晨看到很多的情侣在桥上牵手漫步,突然有感而发,写下了这段话。

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恋,两人一起走过了六年的时光,一起度过了他们最美好的青春期,彼此之间早已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一切,那两个人一定会和其他人那样,按部就班的走进婚姻的殿堂,得到双方父母和亲朋好友的祝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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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过上幸福美满的小日子,毕竟两个人曾经是那么的相爱。

世间的爱情,永远都不会照着写好的剧本去演,没有婚礼,甚至没有一次正式的分手,从此之后,两人天各一方。

一夜秋风,满地桂花。

红尘中,我只愿与你为伴。

世俗中,我却不知你身在何处。

这些年。

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睡觉,终于过上了自由的生活,再也没有人管着我,可为何身边却总是像少了什么一样?

也许,是丢掉了灵魂吧!

苏晨手中拿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盒子的边角上有些磨损,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

苏晨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戒指,戒指不大,甚至都没有钻石,可那是毕业前夕苏晨用自己打工赚的钱买的,是准备在宛秋生日那天送给她的。

遗憾的是,宛秋选择了在生日的当天离开,当苏晨赶到机场的时候,宛秋乘坐的航班已没入云霄。

那一刻,苏晨有种末日降临般的绝望,一个人蹲在角落里面哭了很久很久。

从机场回来后,苏晨躲在宿舍里整整一周都没有出门,整日的躺在床上,两个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天花板,眼眶里浸满了浑浊的泪水。

苏晨不跟任何人交流,饿了就啃包方便面,渴了就趴在水龙头上喝口自来水。

就在大家都以为苏晨要垮掉的时候,苏晨却突然从床上爬了起来,告诉所有人,他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苏晨能这么快走出失恋的阴影,倒是又出乎了大家的预料,因为身边的人都知道苏晨对宛秋的情到底有多深,那段时间胖子一直陪着苏晨,只是后来胖子告诉苏晨,从那天开始,他再也没有见苏晨笑过。

自此以后,苏晨的生活规律的像个苦行僧,每天一大早便去图书馆,一坐便是一天,每天除了看书就是看书,不与人交流,不参与集体活动,独来独往,丢失了所有的兴趣爱好,甚至烧掉了所有的诗词书籍。

“再见了,宛秋。”

苏晨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将装有他多年未了的心愿和情感的戒指向湖中抛去。

抛弃的,是苏晨无数次鼓起勇气却又放弃的心酸;

抛弃的,是苏晨无数次在梦中重新回到的伊甸园;

抛弃的,是苏晨无数次想挽回宛秋的无奈与苦涩;

戒指在平静的湖面上激起一片涟漪,带着苏晨再也回不去的青春,永沉湖底,只留下那一圈圈的水波纹,载着苏晨的记忆,慢慢消散。

“就知道你在这里,终于放下了?”

这些年,胖子早已掌握了苏晨每周固定的行踪。

“也许吧?”

“最重要的是丢掉记忆。”

和苏晨这样的心理学家待久了,就连胖子说话都变的有哲理了。

“怎么?你想当我的心理医生啊?”

苏晨露出久违的笑容。

“走吧,今晚我店里有新驻唱的乐队,听听去。”

胖子把胳膊搭在苏晨肩上,拉着苏晨往不远处的自家酒吧走去,身后湖面上的涟漪渐渐褪去。

“最近我认识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妹子,是今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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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乐队歌手,一会儿介绍给你认识。”

胖子拍着苏晨的肩膀,爽朗的大笑着,好朋友终于摆脱了情感的束缚,胖子比任何人都要高兴。

苏晨双手插在裤兜里面,一副酷酷的表情,并没有理会胖子的热情。

“今晚这面儿你必须给我,这妹子我可是专门为你留的。”

胖子不甘心的说。

苏晨把左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伸开手掌在胖子面前晃了晃。

“尾戒?疯了吧你。”

胖子呆呆的盯着苏晨,竟愣在了那里。

“是的,你没看错。”

苏晨把左手举在空中故作潇洒的摇了摇,扔下还在愣神的胖子,自顾自地往前走去。

“这哪里是放下了,分明是换了个方式继续折磨自己而已。”

胖子失望地摇了摇头,随即又咧着嘴笑了,就算这样又如何?至少今天看到苏晨笑了,这不就是个好的开始吗?

北京城的地下乐队很多,但是有这么高水准的,苏晨还是第一次听到。

台上乐队的主唱是个染着淡黄色长发的女生,个子不高,穿着红白相间的格子衫和一条破洞的女仔裤,很多玩音乐的女生都喜欢这幅略带中性的打扮,似乎是觉的自己酷酷的,苏晨经常到胖子的酒吧,见到过很多来唱歌的女生都是这样一副装扮。

酒吧里烟味很重,苏晨本想出去吹吹风,这时台上的乐队已经开始了表演,黄发女孩只一开嗓,原本喧嚣的酒吧里瞬间安静了下来,那是一首江美琪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就连一向对音乐很挑剔的苏晨都停下了脚步,那个女孩的声音,轻柔婉转,如莺语盈盈,如鹊音悠扬,每一个音符都唱出了独特的韵律,把人带入了一种意境之中,感觉真的好美。

她的歌声清纯,带有一种空灵的感觉,很多歌手经常会在酒吧驻唱时唱一些轻柔的歌曲,苏晨总觉的她们的声音,无论怎样掩盖与修饰,都遮不住那股烟熏和嘶哑的味道,自己今天听到的这个声音,绝非往常那些歌手可比。

看着苏晨有些出神的样子,胖子拍拍苏晨的肩膀,让他坐下,直到一首曲终,苏晨依旧沉浸在那旋律中,胖子凑到苏晨耳边,笑呵呵的说:“是不是很好听,这次我可没骗你吧。”

苏晨望着台上的女孩有点出神,不仅仅是她歌唱的好,她那空灵的声音带给人的舒适感,为何与她那么像。

“小冰,来这坐。”胖子招呼着演唱完,正要往后台走的黄发女孩。

“胖哥。”小冰走下台来,和胖子打了声招呼。

“小冰,我这怎么样,气氛还不错吧。”

“你这里还是有点闹,不适合慢歌。”

看上去小冰是个直爽的性格,并没有要奉承胖子的意思。

“来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哥们苏晨,这是暗夜乐队的主唱小冰。”

胖子给两人互相介绍。

出于礼貌,苏晨想与小冰握手,谁知小冰头也不抬的一屁股坐在了对面的椅子上,一副毫不客气的样子,从兜里掏出烟抽了起来。

苏晨笑了笑,并没有因为小冰的不礼貌而有任何的不悦,他知道搞音乐的,都是有性格的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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