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在手机阅读
手机阅读《红管乐团权谋史》
红管乐团权谋史

红管乐团章程相关研究

应群内管理员要求,特发布此章。

以下内容摘自红管微信公众号安皖。

《红管乐团章程》(红管现用群规)

红管乐团第十四届管理员大会审议通过

总纲

(一)红管乐团是一个聊天交友群,本群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红管乐团章程即群规。

第一章群员

第一条任何网友,只要承认本群群规,都可加入本群,成为本群群员。

第二条群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言论自由;

(二)选举管理员、成为管理员的权利;

(三)参与和议论本群政务的权利;

(四)参加本群活动的权利;

(五)发广告的权利;

(六)阅读本群有关文件的权利;

(七)参与本群会议、有根据地批评、揭发检举任何违规的事实、要求罢免或撤换管理员或议长的权利;

(八)(发生任何踢人、禁言、仲裁时)群员有权进行申辩、为他人辩护;

(九)群主、管理员、群部门或组织都无权剥夺群员权利。

第三条群员履行以下义务:

维护群员之间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矛盾,合理沟通,不得背后说他人坏话、造谣诋毁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章群的组织制度

第四条?群规是本群的根本,任何组织或个人没有超越群规的特权。

第五条群的组织制度是建立在民主投票的基础上的,概括为:

(一)民主投票选举管理员;

(二)管理员立法;

(三)依法治群。

第六条选举。

(一)管理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任何人可报名参选、可投票;选举由群主组织;

(二)管理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0至60天,在没有临时法庭授权的情况下,群主无权中途罢免管理员;临时法庭的相关介绍见第八条。

第七条大会。

(一)每届管理员应召开管理员大会,截至目前已召开了十四届管理员大会;

(二)议长应当(在管理员大会上)从管理员中产生,议长选举采用记名投票、公开的方式,管理员互选产生一位议长;议长实行轮换制,已担任过议长的不得再次当选议长;

(三)管理员大会通过提议、审议、讨论、投票表决等方式制定群规;

(四)闭会期间,管理员也可以(通过召开临时会议的方式)进行修改群规、颁布群法案、提出群决议、进行群决策等。

第八条法庭。

(一)由于管理员本身没有权限罢免其他管理员,所以需要设立群司法机关来对违规管理员进行审判;

(二)群不存在永久司法机关,只有在发生管理员弹劾案时由管理员(互选产生五人)组成临时法庭,互选采用记名投票、公开的方式;

(三)认为管理员(包括议长)违规时,其他管理可对其发起弹劾,临时法庭主要通过对发生的事件进行仲裁,对违规管理员进行审判,解决群矛盾和纠纷,维护群的公平正义;

(四)保证群的司法独立,临时法庭审判权不受任何(管理员或任何机关的)干涉,审判直接提交群主并授权群主执行。

第九条议长。

(一)有关全群的重大问题、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等,只有议长有权作出决定,管理员可以向议长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二)若议长认为(群法案、群决策等管理员临时会议上通过的内容)不合理,可进行一票否决(即否决票),被否决的提议或被认为与之类似的提议在29天内不得再提交;议长在任期最多行使一次否决权。

第三章群的管理员

第十条?管理员拥有本群最高立法权,同时依照群规管理群内各项事务。本群一切部门、职位由管理员互选或任命,实行精简的原则,反对官僚主义。管理员必须依靠群员的支持,同群员保持密切联系,倾听意见和建议,接受群员监督,努力为群员服务。

第十一条管理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群管理员会议,参加审议、讨论、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参加各项投票表决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二)提出修改群规、群议案、管理罢免案、议长罢免案等;

(三)选举议长、成为议长;

(四)参加临时法庭的组建;

(五)规定群部门、群职位并进行互选或任命;

(六)使用群管理员权限;

(七)辞职的权利。

第十二条管理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同意新人加群;

(二)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阅读议长报告,发表意见;

(三)与群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群员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员服务;

(四)符合群规,遵守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五)保守本群秘密(此处由id为“与卿钰”的前管理员所写,笔者并未读懂含义,但不做删改)。

第十三条管理员的一切投票表决只能投赞成票或弃权票。未投票视为弃权票。议长可以投否决票。否决票见上述第九条。

第十四条管理员可以提出群议案、管理员任命案,若超过半数管理员签字,则提议通过,议长可否决。

第十五条管理员可以弹劾议长或其他管理,详见上述第八条。

第十六条管理员可以在群内设立部门、机构、职位来辅助完成管理相关工作,群主应承认管理员的权力、尊重管理员的权利,支持管理员执行管理职务,为其提供保障。

第十七条管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管理员职务和群管权限:

(一)违反群规(若管理员在红管的一个群违规,只在该群进行相应处理,不影响其在红管其他群的名誉和职权);

(二)超过半数管理员赞同剥夺其相应权力;

(三)管理员账号被盗取或被迫成为自动化状态(此处由id为“与卿钰”的前管理员所写,但并未对自动化状态一词做出解释)。

第十八条管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去其管理员职务和群管权限:

(一)退群;

(二)主动辞职;

(三)被罢免。

第十九条?管理员不得利用管理员职权或行使群管权限来干预本群选举活动、立法程序、司法程序等群规规定的一切事务。

第二十条?投票人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管理,若该管理的投票人当中超过半数的投票人赞同罢免,该管理直接被罢免。

第二十一条?会期不得罢免管理员,管理员在会上言论不对会外负责、不受群规追究。

第四章群的历史

第二十二条群定期举办管理员换届选举、召开管理员大会、进行议长选举。

第二十三条自从苯担任群主以来截至目前,群已经举办了十三届管理员选举,现任管理员为第十三届管理员。

第二十四条群已经召开了十四届管理员大会,其中:

(一)第一届管理员大会于2019年10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时任红管乐团管理员,大会主要讨论并规划了红管的新制度,承认了苯的群主地位,形成了新的管理员选举制度、管理员立法制度、议长制度等,以书面形式颁布了新群规;

(二)第二届管理员大会于2019年底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议长:硫代硫酸钠;会后曾召开过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群规《本群约法》(即《旧约法》);

(三)第三届管理员大会于2020年初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大会选举十笙为议长,并建立了临时法庭制度,写入《本群约法》;

(四)第四届管理员大会于2020年5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时任管理员,大会确立了卿原茵的议长职位,审议通过了《521法案》;

(五)第五届管理员大会于2020年暑假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大会选举了溴甲酚绿为议长;会后溴甲酚绿因严重违规而遭到弹劾被罢免,之后召开的管理员临时会议选举了夏栀为议长,会上审议通过了新群规《新约法》;

(六)第六届管理员大会于2020年9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包括(已通过全体群员投票选举产生的)议长双酚,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群规《群规》(即《旧规》);

(七)第七届管理员大会于2020年11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包括(已通过全体群员投票选举产生的)议长青矾,大会审议通过了群主限制令,完善了

(本章未完,请翻页)

《群规》;

(八)第八届管理员大会于2021年元旦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包括(已通过全体群员投票选举产生的)议长东风,大会审议完善了《议长法》、通过了新群规《新年新规》;会后管理员曾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红管乐团下一届管理员产生方式的提议》,初步确立了管理随机制(后被废除);

(九)第九届管理员大会于2021年2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通过选举人团随机制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大会选举产生了肥仔为新一届议长,通过了《头衔法》、新群规《新规》;

(十)第十届管理员大会于2021年4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大会选举了卿原茵为新一届议长,审议通过了《红管乐团群规》;

(十一)第十一届管理员大会于2021年7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大会选举君九笙为新一届议长,议长提出了仲裁人制度并得到通过,审议通过了《过生日法》、《红管乐团群规》;

(十二)第十二届管理员大会于2021年9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大会未选举产生议长(该届无议长),大会审议完善了《广告法》、通过了《红管乐团群规》;会后,管理员召开了临时会议,确立了议长的轮换制(见上述第二章第七条);

(十三)第十三届管理员大会于2021年11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当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管理员,大会选举了八儿力为新一届议长,审议通过了《和平法》、《群员保护法》、《红管乐团群规》;

(十四)第十四届(本届)管理员大会于2022年1月召开,主要参会者为选举产生的本届管理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本届议长:茗念,审议通过了本章程《红管乐团章程》。

第五章群的和平与未来

第二十五条?群员之间友好相处是本群规的宗旨;群员之间平等是本群的原则。(此章全文由id为“你午睡了吗”的前管理员所写,其中的专有名词由他做最终解释)

第二十六条不得言语侮辱、诋毁、诽谤他人,不得背后说他人坏话,管理员不得滥用弹劾、管理员职权等权力进行讹诈、威逼其他管理或普通群员,避免危及本群和平与稳定,以促成本群和谐发展。

第二十七条任何争端应尽先以沟通、调查、调停、和解、公断、管理员职权之利用、符合群规的方式、或群友自行选择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解决;对于妨害本群和谐或群员友好关系之任何情势,不论其起源如何,包括由违反本群规宗旨及原则而起之情势,需以和平方式调解。

第二十八条群员应当遵守本群规规定、接受群调查、履行群决议、执行群制裁、配合群部门工作、不妨碍议长对突发事件紧和急情况的处理,对于本群规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群友之间通力合作。

第二十九条?群调查、群决议、群制裁等事项应以管理员投票表决之,超过半数管理员赞成则通过。

第三十条管理员。

(一)管理员可以调查群内任何现有争端或潜在争端,断定其是否足以危及本群和平;应断定任何群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辱骂行为之是否存在;

(二)在遵守本群规的前提下,管理员可以提出决议,对本群和平的相关重大事项起到指导性作用;

(三)管理员可以在群内设立辅助部门、职位,用于行使职务所需。

第三十一条在遵守本群规的前提下,可以对破坏本群和平的群员采取制裁。制裁可以包括要求他人屏蔽其消息、要求其与他人断绝关系标识、要求其发布匿名消息、要求其提供截图、要求其发表言论等多种形式。禁言、踢出、剥夺群员权利、罢免或任命管理、罢免或任命议长、修改群头衔和群昵称不属于制裁。

第三十二条议长。

(一)议长可以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本群和平之任何事件,提请管理员注意;管理员有权收受并审查议长报告,议长报告应载有对于维护本群和平所已决定或施行之办法之陈述;

(二)议长执行职务时,不得请求或接受其他管理之训示;

(三)若群内发生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议长正在执行本群规授予之职务时,管理员未经请求,不得提出任何建议;议长应将正在处理中任何突发事件、紧急情况通知管理员,或发布公告通知群员;议长停止处理该项事件时,也应立即通知管理员,或发布公告通知群员。

第三十三条?“红管乐团必须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群应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走向未来,群权力和平交接至关重要。历届的群领导者和管理者们善始善终的精神值得学习,未来的群也要像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地接下去。

(本章完)

.

阅读红管乐团权谋史最新章节 请关注盘古小说网(www.lawace.cn)

  • 加入收藏
  • 目录
  • A+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