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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也集

小城春秋

恍恍惚惚,时间已经过去了23年。

“你们这里的星星可真亮。”她跟我说。

从我记事起,故乡的夜空,好像都是这么令人过目难忘。我记得每一个遇见这里人,当夜幕降临,他们说的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话,就是这句。

南方的人,比北方的人更敬畏天地自然。这里有浓厚的祖先崇拜和鬼神信仰,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相信,人死后会变成星星,在遥远的天空上守望这充满牵挂的人间。

冬去春来,时间带走了褪色的照片里,那些充满岁月尘埃的老街,留下了日新月异的今天,这光怪陆离的世界。

总有一天,这里的天空也不再如此黑得纯粹。城市的光总能代替天上的光,从而让人类骄傲地认为他们已经成功主宰了黑夜。

没有百鬼夜行的夜,才是主宰们想要的夜。

对黑暗的恐惧,催生了越来越多的光。

而这座城,就在这光里,越来越亮,像是坠落在人间的星辰。

很多年前,有人问我会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吗。我告诉她不会,如果真的有,那也是因为那座城里有我在乎的人。

而如今,我却会给出另外一个答案。

人心是易变的,也是危险的。

就像此时此刻,我躺在床上,听着窗外三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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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的狗叫声,悠闲而舒适。可两个月前我在家时,听到狗叫声我总想一记黑棍抽得它不知道东西南北。

这两天,《为了你,我愿意热爱整个世界》让我回忆起了很多90年代的事情。那时候我只有四岁,书上到处都是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我至今还记得,有本书上说,千禧年将会有僵尸复活,灭亡人类。

那时候正是“三个代表”满天飞的时候,我不喜欢看新闻,但爷爷总是看,我就耐着性子坐在小板凳上,一巴掌两只三蚊子地陪着他看新闻。

豫剧里的姑娘咿咿呀呀地唱着惊艳时光的曲子,田野里的萤火虫发出绿莹莹的光,满天都是。在炎热的夏天,我和他们疯天窜地地到处抓蜻蜓,抓知了,抓螃蟹,抓蛇。

我和哥哥喜欢用一根长绳栓住抓来的小虫子,去钓猫。猫是最喜欢这些小零食的,我们爬到楼顶,把猫饵垂下去,那些可爱的小东西就兴奋地一把抓住虫子,怎么也不撒手。

于是它就被我们乐颠颠地钓上了楼顶。

我没有等来世界末日,而是在楼顶的小靠椅上,迎着渲染了整片西天的夕阳,在悠长的岁月里,等来了新世纪杨利伟飞天的消息。

绵长的时光像是泡在杯中的清茶,茶叶从蜷缩到舒展,茶水从无味到醇香。

经年以后,我再次踏着夕阳回到故乡。

夕阳如火,天地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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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方天地,只是不见了那儿时玩乐的稻谷场,不见了那些沉着金色的稻田,不见了那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的萤火虫。

那条承载了记忆的小溪已经快要干涸,水泥和钢筋让那些石头下的小生命逐渐消失殆尽,蛇类自然也随风而去。

可爱和危险,似乎随着着短短的光阴,一齐消失了。

你说不清这种变化是好是坏,辩证主义教会了我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科学给人类带来了无与伦比的进步,同时也给自然带来了细思极恐的伤害。

大约南方的人,总是偏爱自然的。

喜欢自然的诗歌,喜欢绿色的树荫垂满人间。

对自然的敬畏,大概就是对天地的敬畏,从而引申出对祖宗先烈的敬畏。

所以这种变化,总是让我很不高兴。

我想起很多年前,一醒来,窗外斜拉的电线上站满乌鸦的景象。它们在稀薄的晨光里雕琢铁黑色的羽毛,发出“嘎嘎”的叫声。

我想起严冬里,大雪封山,在树下一脚能把自己变成雪人的日子。

我想起草长莺飞,映山红开满山间,水塘里充满鱼儿的日子。

似乎它们,已经随着我逝去的少年,一齐消失了。

消失在这,山河永寂的时光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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