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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疯

第三章 骨祭

借着月光,少年看清了来人的模样。

这名中年男子身形挺拔,身着月白色大袖宽袍,一头与面容十分不合的白发随意束在脑后,丰神俊茂,英姿飒爽。

他手持一柄青蓝色长剑,剑格是四方青铜兽首,八面形制的古剑剑脊在月光下呈现出清澈的色泽,如秋水般湛清。

此时,这柄剑如毫光般的剑尖正悬在自己喉前。

少年咽下一口唾沫,强作镇定问道:“你要干什么?”

男子静静打量少年,良久,他收剑入鞘,并反手将一块兽皮抛给少年,缓缓说道:“你父亲,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卫风接过兽皮,并没有细看便将兽皮揣入怀中,他的注意力此时全部集中在男子身上,他可不觉得自己远在北邙的的死鬼老爹会认识这么强大的存在,他也不会因为一句话就放松警惕,因为他不敢保证下一刻男子会不会拔剑,他必须找到逃生的机会。

男子察觉到少年的紧张,轻笑道:“别那么慌嘛,我没有恶意。”

村里的屠户宰羊时也是这个笑容,少年想,他全身的肌肉绷紧,随时能做出闪避或应对的措施。

“好了,”只见男子轻笑道,“此间事了,我也该走了。”

“等等。”卫风叫住男子将行的脚步,沉声问道:“你见过我父亲,他还活着么?”

“死了。”

意料之中,少年想,盘国军中每半年会允许士兵报家书一封,而父亲已经三年没了音信。他继而问道:“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白衣男子想了想,郑重道:“他啊,是个男人……”

卫风表示这特么等于废话。从这一点上可以判断出,眼前的男子和父亲的交情并不深。

那些父亲的战友们都管他叫皮子,也就是逗比的意思……

男人看出了卫风的想法,耸耸肩,转身走出了破旧的院门,很快便消失不见。

卫风默默地拾起柴刀,将柴刀反手别在腰间,拴好院门,走进了屋。

昏黄的油灯下,那兽皮上格外潦草的暗红色字迹散发出刺鼻的腥臭,卫风断定这是血,看起来还是离体后没多久的血。

卫风试着抹了一下兽皮上的血迹,却发现这血迹像是沁入兽皮般,十分牢固。

辨认一下上面龙飞凤舞的密密麻麻的字迹,卫风发现自己一个也不认识。

一夜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到了前朝太师符蕴编纂的《金石通考》,对比研究发现,兽皮上的字很像五千年前的郧朝骨祭文。

郧朝是目前有据可考的最古王朝,建国于五千三百多年前,符蕴所著《亘碜通史》引用《遂书》有言:“帝战震剋,东临龙丘,乃发郧浍。”前朝贤士李牧光的《垓豫杂记》在谈及豫地的宦官收集的古书时,曾抄录《诰经》一篇,其言:“帝尊上神龙丘,骨祭千人余,铭文,郧乃大兴。”

《诰经》相当于郧朝的礼书,多记载祭祀礼乐之制,卫风可不信献祭个几千人就能振兴一朝,他看重的是几个词。

“骨祭”和“铭文”。

骨祭在先古时期是极为罕见的祭祀,大体是将活人剖肉凌迟,只剩一副骷髅骨架,然后在骨架上铭刻郧朝的骨祭文,以此上达天听。

而这兽皮上写的八成就是骨祭文。

问题来了,骨祭文早在前朝末年的藩镇之乱中便已迭失。

虽说当世也有较多的郧朝祭祀用遗骨流传,这些遗骨上大多都铭刻有这骨祭文,但鲜有人能解读。虽说到前朝为止,几千年来古人研究明白的骨祭文少说也有几千字了,可那个天杀的肃水盘王却把这些他认为没啥用的玩意儿付之一炬。

卫风看着这明显感觉很牛叉但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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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看不懂的兽皮,第一次想造反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村里的老秀才还没打开私塾的大门,一道身影就从墙头上翻了进来。

老秀才对此见怪不怪,只是停下了开门的动作。

卫风也不拐弯抹角,直接一拱手,道:“学生近来对郧朝的骨祭文十分感兴趣,但苦于没有引路之人,还望先生能指点一二。”

老秀才眯缝着眼,将少年上下打量一番,道:“说正事。”

“哈哈哈哈,”少年挠挠头:“还是瞒不过先生啊。”说罢,他将一张写有三个字符的草纸递了出去。

老秀才接过,粗略一看,先是皱眉,继而眉头舒展,微笑着点点头。

少年见状,问道:“先生看懂了?”

“完全看不懂。”老秀才如实答道。

“……”卫风无语。

“不过你可以去县上试试看,矩堤县里的朱先生才德甚高,他或许会懂一些骨祭文。”老秀才说道。

少年拜别了老秀才,在村里漫无目的兜兜转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家中。

此时正值秋收后的农闲时节,村民们晚饭后大多都没有什么事做,三三两两的聚在晒谷场中,听着站在人群前的老秀才说书。

这是村里少有的娱乐活动,也是老秀才少有的经济来源。

“上回说到,那冀国羽皇见宗门势力愈加强大,早已心生疑虑,终于,在那一代剑仙程天清剑劈金銮殿龙柱后,羽皇决心一举踏平江湖草莽之徒,便在正月十六这天当晚,秘密调集十万鬼面军,夜袭冀国武林魁首当阳山……”

村民们只听得江湖中人意气风发,快意恩仇,哪晓其中利害关系。沈垢却分明从老秀才眼中看出些唏嘘。

“帝王心思,着实难猜。”卫风不知何时站在了沈垢身旁,低声说道。

沈垢一愣,道:“江湖威胁到了朝廷,那皇帝的眼里必然容不得沙子。”

“那本朝为何准许那些门派存留呢?”卫风轻笑道:“有些宗门的实力已经不下于一些州府兵力了。”

沈垢沉吟片刻,恍然道:“本朝养虎为患,待宗门成了气候,为时已晚了。”

卫风听闻,满脸黑线道:“放屁!

“冀国之所以武人犯禁,是因为他们的律法已经无法压制武人,或者说,冀国已经没有了碾压江湖的实力,所以羽皇只能扼杀威胁在摇篮中。

“而本朝,听我老爹说过,军中和大内的高手不计其数,各州府还有专门管理武人的太和院,所以完全不用担心出现宗门威胁到宫门的情况……这样的话,放任江湖就不是养虎了——而是在养狗。

“养一条随时可以推出去咬人的恶犬。”

沈垢感觉这小子有时还挺可以的。但卫风下一句话却让沈垢熄灭了这个小幻想。

“安排车,明天去县里。”

沈垢:“……”

所以你是真把我堂堂沈大公子当佣人了是吧!

但沈垢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只是这嘴角有点不自觉的抽搐。

第二天午时,矩堤县城的矮城门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少年背着一个小包袱,面无表情的走进了这个坐落在沧湖湖畔,群山之间的小山城。

县里的街道着实比村里的要大,街上也更繁华,大大小小的商贩在街头叫卖,来来往往,衣着各异的行人络绎不绝,他们之间有农民,有书生,有跑堂小二,也有店家掌柜。

卫风皱了皱眉,他莫名的开始厌恶这繁华,各种欢声笑语落在他的耳中格外嘈杂。

“我这是怎么了?”少年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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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到了自身的异样,他只觉得脑中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情绪在萌芽,并不断生长。

他始终没感受到怀中兽皮愈发变得灼热。

“嘿,小子,别看了,就是说你。”

卫风循声看去,却见一位长相甜美的年轻姑娘。

“这女娃倒也生的水灵……嗯……比赵月白还差点。”卫风正想着,那姑娘却一蹦一跳的向他靠近过来。

“你……有事吗?”卫风后退半步,颔首问道。

“你是外来人吧?”那姑娘笑眯眯的搓着手,上下打量着卫风,目光不着痕迹的在他包袱处顿了顿,“看你这人生地不熟的,要不要姐姐给你带个路?放心,不收你钱的。”

卫风听闻此言,憨憨的笑道:“那可真是劳烦姑娘了,难得能遇见姑娘这样的好人……”

女子见卫风这样说,眼睛一咪,笑着问道:“弟弟来县城是有什么事呢?来谋生计还是来投亲?”

“哦,小生一介读书人,听闻县城里的朱先生才德甚高,仰慕已久,今日特来拜访。”卫风一脸诚恳道,“还有一些学问想请教朱先生,不知姑娘可否认识路?”

“自然是认识路的,姐姐还曾与朱先生有过几面之缘呢。”女子笑着说道:“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找个地方住下,明天再去拜访朱先生可好?”

“嗯……也行。”卫风略一沉思,便赞同了女子的提议,“去哪落脚呢?这是个问题……”

“欸——弟弟,姐姐我知道一个好去处,那左伏街后就有一间客栈,很便宜哦。今天就去那里住店吧。”

女子说罢,拉起卫风的手就要走,卫风感受到手心传来的温暖,活动手指在女子掌心摸了一下,女子笑容微微一滞,随即恢复正常。

“真不错呵……”卫风被女子牵着,脚步不快不慢的向县城深处走去,当二人拐过一个巷口,消失在人流中的那一刻,少年笑了。

秋天的太阳着实暖和,一身红黑二色华服的沈垢躺在院子里的竹椅上,端着一盘洗好的红菩提,一粒一粒的吮吸着,好不惬意。

一位水灵的少女身着和沈垢一个颜色的女式常服,坐在他身旁的竹凳上专心看着被官府查禁却在坊间大火的“禁书”——这类书在女子,尤其是妙龄闺间流传最广,其中的种种描写连沈垢看来都有悖人伦,像什么……名门公子和落魄秀才的凄惨情感故事……

沈垢觉得看多了自己都快被掰弯了。

但不知道为啥女孩子们都喜欢看这种——自己这妹子可能没救了。

“哥,你就放心让那个卫家小子一个人去县城吗?”一直在专心看小黄书的沈步屏不知何时合上了书,扑棱着大眼睛盯着享受中的沈垢,“那里的水最近很深啊。”

沈垢手中的动作渐缓,最后放下了瓷盘。

“他啊……”沈垢开始沉思,妹子的问题明显把他问住了。“他救过我的命,你知道吧?”

沈步屏点点头,这个事整个沈家沈垢只对她说过。

“当时他还救了那个郎中家的女娃,就是赵月白。当时啊……”

沈步屏好奇的打量起了她这个看起来很纨绔的老哥,她突然觉得,有大事要发生了。

卫风笑着环视四周,四名彪形大汉将他堵在胡同中,团团围住,而那个长相甜美的姑娘此时立在大汉们身后,眯着眼打量起这个看起来有些瘦弱的白净少年,良久,她才开口,一字一句道:

“本来留下钱财可以放你一马,但和朱筠扯上关系,你还是安心的——去死吧。”

沈垢深吸了口气,即使过去了大半年的光景,那一幕仍旧让他记忆尤新。

“当时啊……他赤手空拳,打杀了一头吊睛白额的老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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