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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火

第一章 离开

一缕落日余晖穿过叶层缝隙照在了少年郎稚嫩青涩的脸庞上,一个翻身,身上搭着的打开的书本滑落在地,发出刺耳的声响。刚刚睡醒的他还处在朦胧中,他揉了揉眼睛,还等不到眼前清明,心里一惊,直呼不好,今天,好像回家太晚了。

拿起掉落的书,一本破旧的书籍,页角是被折合的痕迹。

他急匆匆地往家赶,因为慌张整颗心都在呯呯直跳。

终于跑到了家门前,他却放慢了脚步,踌躇着要不要现在就进去。

突然耳朵一痛,竟是母亲揪起自己的一只耳:“去哪里了?文秀,一天就知道玩,放学了不知道早点回家吗?人人都回家了,就你没回!你没家吗?”

他吃痛扒开母亲的手,木木地撒谎说:“今天大扫除,只有我要打扫,他们不用,所以我来晚了。”

母亲听他这么一解释,也不骂他了,只是在心里揶揄,这些老师就是了不起,放学了还把学生留下来打扫卫生,好神气不得。

“今天你不去割草,明天家里的牛就没吃的,现在天还没黑完,你快去割一些草回来。”

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割草喂牛,从前村里一群小伙伴放学后就上山割草,今天他一人贪玩,便只剩下他去了。

他没有想说,今天这么晚,就不去了吧,他只是一个小孩,没有忤逆大人的能力,更何况他向来是个顺从温软之人,母亲叫他去割草,而不是棍棒伺候之后再去割草竟让他感到侥幸。

脚底因为重量颤抖了几下,文秀一鼓作气将一整筐草背起,他抬头看天空,月亮早早地就挂在天空,凉风习习,身上单薄的衣服并不御寒,他打了个寒颤,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插在草上的镰刀,确定它插得很稳不会掉之后才放心地往家走去。

因为月光,夜里尚可看见,土墙房,瓦片房,石头房,黑压压的一片屋檐,窗户里微弱的烛火闪烁着。

将箩筐放倒在地,拿起水缸旁的木长柄、钢制容身的水瓢,狠狠地灌水。冰凉的水滋润了干涸的喉咙,文秀总觉得这个陶土水缸里的水有一种道不清楚的味道和感受,仿佛是青苔的味道又好像是鱼的味道,但是并不腥臭,他觉得怪的同时也喜欢。

黑暗中,土墙上倒映出摇曳的的柴光,又反射在他枯黄肌瘦的脸上,这是父亲在烧柴煮猪食。村里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要干的事。柴火劈哩叭啦的声音,何尝不是一种内心的安定。

“撕拉~”

一声清脆的撕裂声顿时打破文秀内心的宁静,他冲到土火灶旁,看见父亲正将他的书撕开烧火,一时间,不可置信、愤怒、焦急涌上心头,文秀一把抢过父亲手里的书,并不顾滚烫的火舌,手往灶里面伸试图将被烧的书救出来。

迅速拿出之后,文秀用手拍灭火焰,被烧焦的地方,脆弱地掉落,连通那颗心一样坠落尘埃。

文秀痛恨的咬着牙,恼怒失声地喊到:“为什么,为什么要烧我的书?!”

“呜呜呜”止不住的抽泣,呜咽着说:“老师,老师会说我的……”

父亲则一脸淡然,甚至为他的莽撞而带着怒气:“不过就是几本书,那老师会吃了你,你就这么怕他吗?”

“没有书,我上课看什么?”

“读书读书,整天就知道读书,那读书能当饭吃!学的都是些没用的,不如和我一起做瓦匠,做这个比什么都强。”

文秀狠狠地看着他的父亲,不言语。

父亲接着说道:“没钱给你交学费,别去读了。好好在家喂牛,有时间我带你干活。”

文秀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如何反驳,读书有没有用,他并不知道,他只知道,别人可以继续读,而他不可以了,这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他依然紧紧握着双手,此时,刚刚被火舔舐的手才渐渐灼痛了起来。

所有人都睡去的时候,文秀夜不能寐,他呆滞地靠坐在墙,眼泪成股留下,在脸庞上带起黑色的泪痕,像一场雨在泥路上冲起的沟壑,肮脏混浊的水流纵横着。

同村的几个伙伴,打小就属他干活最多,偏又他最为瘦弱,虽然穷,别人时不时还能得新衣服穿,而他从春天到冬天反反复复就几件破衣裳,别人的父母宠爱孩子,自己的父母却时常对自己严格要求,打骂成规,如今他才十三岁,刚进初中,有的人已经去乡里面读了,他还留在那个初中小学合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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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每天要跋涉二个多小时才能到达,可是他从来没有觉得辛苦,被剥夺了读书的权利之后,心里只有艳羡……

是的,读书,根本没有用。

四叔家的何亮读完了初中,考不了高中,还不是照样去打工了吗?回来时见他拉着一个行李箱,还有几袋糖果饼干,吸引了一群孩子的目光,别提多神气了。

反正家里没钱供自己读书,文秀是绝不可能和父亲一起去干什么泥瓦匠的,这不是他想要的,外出打工才是他唯一的出路。

一手抹净眼泪,文秀在心里暗下绝心,明天一早就出发,离开这里去城市。

一声声鸡鸣响起,天刚亮,文秀就偷偷拿了父亲兜里的十几块钱,坐上了王二狗的摩托车去城里了。

“二狗,我们一起去城里打工吧。”

“唉,别了吧,我觉得现在就挺好的呀,有时间我就骑我的摩托来城里玩玩,这日子多潇洒呀!

再说,我爸妈还要我继续读初中呢,读完了再来。”

二狗骑车离开后,文秀心里并不踏实,若是有人和自己一起奋斗,那就好了。但是,既然决定了,就要走下去。

他一边东张西望地走,一边思考自己该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走着走着逐渐到了城市的中心,这里离村不过二十里路,落后的城市并不发达,但足以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感到惊奇和慌张。

宽广的水泥路,来来往往的摩托车,出租车,还有公交车,一栋栋高高的房子,一些服装店还有玻璃门,上面还有横幅广告,还有一些发光的牌子上面写着"粉红女郎"……只让他觉得复杂,让他产生眩晕感。

在城里游荡了一早上,他渐渐迷失了方向。

看见一家粉面馆,他决定去试一试,店家还以为是客人,热情地招呼进去了,年轻人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了解到这个乡下人是来找工作的,店家一下没有了好脸色。

“就你这呆笨的人,能干什么活。走走走,别耽误我生意。”

陌生人的话轻而易举地伤害了文秀自尊心,他都不会为自己说些好话,脸一下子充血通红,尴尬又落寞地离开了这家店。

是他把事情想得简单了,什么都没准备好就来闯荡不是明智之举,可是,13岁的他,什么都不懂,今天还是赶紧回去,当作什么也没发生吧。

没有电话,联系不上王二狗,只能自己打车回去了。听说,城里是寸土寸金,如果真的那么好,岂不是人人都来,城里的东西,也是很贵的,从早上到现在他都不敢买东西吃,任由肚子咕咕作响。摩托车比出租车贵,出租车比公交车贵,文秀在心里盘算着。

一辆公交从对面驶来,车门打开后,几个人陆陆续续地上了车,文秀却犹豫了下,但是又害怕错过公交,心一横就上了车。

由于分心,他没注意别人是怎么投钱的,司机见他一脸呆笨,开口道:“两块钱,投箱里。”

文秀急急忙忙掏自己的口袋,拿出两块钱,指了指那个透明的箱子小心翼翼地问:“是这里吗?”

司机不答复,文秀也知道,肯定是觉得他太笨了不想回答他,没有办法他只好投了进去。

公交开始启动,呆笨的年轻人正犹豫要不要坐下去的时候就被人抢了先机,这倒让他放松一口气,有理由可以站着,这样就可以随时关注外面,不会错过回家的地方。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之前车上的大部分人都下个车了,上来一些新的人,文秀开始发现事情不对劲,这么久了都没有经过城南,那个他刚到城里的地方。

他不敢问车里的任何人,他害怕得不到答复反而得到嘲笑。下一站,他忍不住匆忙地下了车。

抿了抿干渴的嘴唇,文秀此刻感觉就像一条流浪狗,走到哪里都让人嫌弃。眼窝浅的人忍不住掉了几滴眼泪,又倔强地抹去。

这里城里离家也不过二十多公里,走着回去何尝不可。

一个人孤零零地走,脚下的步伐越来越快。

不知走了多久,突然远处一辆摩托车开来,文秀大喜,那好像是隔壁村的人。他赶紧招手让人把车停下,那人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是?”

“我是文秀,我是白桦村的何家的孩子,我在这里迷了路,你,可不可以带我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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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我有事情啊,没办法带你。”那人显然不会大发善心,接着说道:“要不你去打一辆车?”

“我找不到其他车,而且我身上没什么钱了,叔叔,你带我一程吧,回家我一定好好感谢你!”

“真有事,咱们又不顺路,你在这里等会吧。”

“叔叔,我……”

不等文秀说完,那人扬长而去。

刚才燃起的火苗被一盆水无情地浇灭,除了气馁,文秀在心里讨厌甚至可以说是恨极了这个不肯带他回家的人,为什么一点人情味都没有,见自己这么无助都不愿意帮助一下,帮助一下自己肯定会很感激他的,可是这个人却这么无情呀!

出来一天,文秀就感受到了人情冷漠,如果外面的世界注定是这样的,那他文秀岂不是要强疮百孔。

残风吹起道路上的落叶,温度渐渐变凉,穿得单薄,身材枯瘦的年轻人还徘徊在没有什么人的道路边,他不敢轻易继续行走了,他仿佛走出了城里,但是完全迷失了方向,可能会离家越来越远。

一辆汽车就在身后,里面的人仿佛看见文秀,犹豫了一下,放缓了开车的速度,摇下车窗,往外喊到:“是文秀吗?”

文秀一激灵往后一看,仔细看了这个叫他名字的男人。

干净利落的寸头,瘦却强壮的身材,成熟且略显凶相的面容,难以忽视手臂上青色的纹身。这人说话却是轻柔缓慢的:“我是你堂哥,许寻荣,还记得我不?你怎么在这里?”

许寻荣?就是那个早早辍学去城里打工的表哥,听说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在有一辆摩托车就了不起的年代里已经开上了小汽车。

文秀挠了挠头说道“我,我迷路了。”

“快,上车,一起回家。”许寻荣头一歪,示意上车。

文秀走到了车前,看见后面还有一个漂亮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年幼的女孩。他吞了一下口水,慌忙去拉车门的把手,从来没有这么近地去接近这种车,更别说碰过,他在心里希望这个车门不要那么复杂,打不开的话是不是也会被嘲笑。还好,车门如愿打开了,但是他用了很大的力气,坐进车了,他不是很自在的偏着头,试图躲避与车上的人眼神对视。

女人一头乌黑浓密的卷发,白皙的皮肤,一身干净又洋气的衣裙,村里面哪有这样的女人,城里来的人,全身上下都是一般的。她怀里孩子,像牛奶一样的肌肤,一双眼睛圆溜溜的像葡萄一般,身上的衣服干净又崭新,村里的孩子谁不是鼻涕横流,衣服脏到乌黑。

女人先温柔的笑着问到:“你叫文秀是吧?是寻荣的表弟?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我是来城里游玩的。”文秀轻轻答复道,感觉和这样温柔似水的人说话,连带自己都变得温柔起来。

接着许寻荣两夫妇询问了他一些事情,问到他的学业,又问他有什么打算,如果不能读下去了,就和表哥一起干吧。说得文秀激动万分,有表哥带着,如果能像表哥那样衣锦还乡,那该多好啊。

回村之后,一天不见文秀的父母本是怒气冲冲,有旁人在自不好大发雷霆,做了好几碟菜来招呼许寻荣夫妇。

许寻荣举起白碗,里面是白烧酒,说:“姑爹,我敬你一杯。”

文秀父亲回敬,一饮而下。

见文秀父亲心情不错,许寻荣借机开口:“我听文秀那孩子不读书了,姑爹有什么打算吗?”

“读书就是浪费时间,早点出来干活才是正事,我打算让他跟着我一起学做泥瓦。”抓了抓又脏又乱的头发,一张脸红红的,文秀父亲满身酒气地开口接着说:

“那小子心大,不想当泥瓦匠。”

“唉,文秀还小,没见过外面的世界,就这么去干泥瓦匠了,年轻气盛嘛,不愿意也是正常的,依我看,姑爹不如让他跟我出去,在外面见识了人情世故,混个几年,想见的都见了,觉得不新鲜了,知道了在家的好处,到时候肯定安心回家成家立业。”

文秀父亲一听,挺有道理的。

许寻荣趁热打铁:“再说,我在外面混了点名头,文秀跟着我,您不用担心,还多少有点钱赚。”

在许寻荣的劝说下,文秀如愿以偿地可以跟着许寻荣去城里闯荡了,夜晚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他却欣喜地笑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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