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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求生日记

第1章遗产

维也纳夏日的雨水就像是多情女郎的眼泪,总是说来就来。

只不过是几分钟时光,天空中的月亮就不见了,乌云翻滚着堆积在高高的天际,雷霆和大雨一同落下。

教堂里,刚刚参加完哀悼会的人们纷纷登上了自己的汽车,带着雨天的寒气和葬礼的肃穆,驶向城市的各个方向。

“克雷蒙,你爷爷当年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儿子们和他一样成为一名军官,结果我忙于经营工厂,你父亲现在又不幸遇上了交通事故。那么我此前提议你考虑的怎么样,有没有去军队的想法?”

“没有,先生。”

穿着黑色正装的克雷蒙用冷冰冰的语气回答了伯伯的问话。

他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年纪,面容柔和,脸色苍白,有点病恹恹的,只是一双眼眸倒是很有精神,让别人很容易记住这双苍狼一般有神的蔚蓝色双眼。

更准确的说,他有一双看不到少年人天真和稚气的眸子。

现在,克雷蒙正在用这双眼睛盯着自己的伯伯,想要看透对方虚伪笑容后的面孔。

克雷蒙的全名叫做克雷蒙·斯坦。

他的爷爷参过军,最高的时候做到了第二骑兵团的中校,算是一名不大不小的军官。

靠着爷爷留下的人脉,他们家也算勉勉强强够到了上层社会的边缘。

在这个处于资本主义萌芽和旧式贵族统治的黄昏交叠的特殊时代里,能投胎在这样的家庭,克雷蒙应该有点小膨胀。

毕竟,借用狄更斯的一句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社会阶层近乎于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底层社会的穷鬼们活的朝不保夕,工人平均日工时高达16个小时,上流的绅士小姐们依然可以无忧无虑的出入纸醉金迷的宴会。

更不用说,在两个月前原身不幸落水之后,克雷蒙脑海里不知道为什么,觉醒了一段奇妙的记忆。

庄周梦见了蝴蝶,蝴蝶变成了庄周。

……用更通俗直白的话来解释,他似乎变成了一个穿越者。

懂的都懂,穿越者是世界上最牛逼轰轰的职业。

他们吟的了诗,做的了赋,上马能击贼,下马能安邦,就算想不开了从悬崖上跳下去,也有白胡子的靠山老爷爷在悬崖下等着收你做徒弟。

但克雷蒙实在膨胀不起来。

因为这个世界很危险,举个例子,克雷蒙仍然记得今天晚上时桌子上那份报纸上骇人听闻的新闻标题《小心!开膛手就在我们身边——甘草街连环杀人案再填一具无头女尸》

没错!

带着工业萌芽期的社会如同一盆夹在火盆上即将沸腾的开水,社会动荡不安,各种危险的连环杀手充斥在人们的四周。

如果说维也纳城里活跃的连环杀手还不让人感到闹心的话,对于克雷蒙来说,更重要的是,随着远在帝国首都新罗马城的老爹意外离世,他的好日子也就要结束了!

“我的身体不太好,可能不太适应军队的环境。”

这不是敷衍的推脱,克雷蒙说的是实话。

不知为什么,他天生骨骼纤细,而且还容易折断,就像是个瓷娃娃,虽然没到软骨症的地步,但军队绝对不是病秧子的理想去处。

“一个男孩,就是要在军营里历练一番,才能成为真正的男人,做成一番大事。”

伯伯皱了皱眉头,他没想到克雷蒙拒绝的这么干脆,换了个语气,循循善诱,“你表哥不是也在军营里吗?你没看他穿着骑兵的制服,在沙龙和社交舞会上有多受欢迎!”

克雷蒙如果还是那个天真的少年人的话,可能很容易被伯伯富有诱惑力的说辞打动,好在他不是。

“有些天生就适应做某些事情,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应,这不是磨炼一番就能改变的。”

“更何况,表哥是在骑兵服役,而您想要去的,是步兵。”

克雷蒙歪歪头,凝视着伯伯的双眼:“我们都知道这其中的差别,所以我建议在谈话变得丑恶前打住。”

贵族子弟参军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如果你带着你从家中迁来的价值几千银基尼(货币单位)的名马,成为一名高贵的骑兵,那军队生活只是社交生活的延展。

你的服役生涯会充斥着各种上流的舞会,穿着笔挺的呢子制服,腰上别着军刀和手枪,手捧玫瑰游走在沙龙之间,让各色名媛为你而倾倒。

就像是他的表哥,作为斯坦男爵的第一继承人,军队里的日子简直潇洒极了。

在部队中,服役的兵种很重要。

骑兵在鄙视链的最上层。

固然随着火药和步枪的大范围应用,他们的重要性在不断降低。

可哪怕是最低级的骑兵,依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光要自己养马这一点,就将苦哈哈们拒之于门外。

军官们还有义务带着手下出入高级餐馆,参加各种联谊聚会。富有阶层的财富让上流社会的子弟在骑兵团中依然能保持着优渥而舒适的生活。

如果你受不了骑兵的开销,次一点的去做一名炮兵,还能去参谋部当一位技术官僚。

但步兵营绝不是用来镀金的好地方,绝对!

如果你不幸成为了一名步兵……抱歉,那些刚刚所说的年少多金,倜傥风流就和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步兵营这种泥腿子成群的地方,每年甚至会有不少人因为严苛的操练而落下终身残疾,像克雷蒙病秧子,真被送去了严酷的新兵营。

他清楚的知道,不等成长为伯伯口中的“男人”,就要变成棺材和慰问信回来了。

伯伯想杀了我?

克雷蒙心中跳出这个念头。

至于原因吗……也不难猜。

他的父亲是一名学者,并不居住在维也纳,生前一直在几千公里外帝国首都新罗马城的大学里当一名助理讲师。

克雷蒙则从小就在斯坦家的老宅里长大。

爷爷活着的时候还好,等老斯坦男爵一去世,寄人篱下的生活自然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苦楚。

类似遭遇的小孩天底下多的是,他没有什么好自怨自艾的。

怎么说,斯坦家也不会缺一口饭的钱。

伯父其实也没有小气到克扣他的那些年金,克雷蒙还算过了几年少爷的生活。

但在家里多养一个小孩儿是一码事,分给他一半的家产,就是截然不同的另外一回事了。

斯坦家目前主要的财政收入,来自于爷爷留给两个儿子的一间面粉工厂。

不久前,克雷蒙的老爸遇上了交通事故,于是一半的股份理论上就落在了他这个侄子的手里。

现在伯伯还是克雷蒙的监护人,可只要等一年半后,克雷蒙就成年了。

那时候,他就从法理上拥有了支配自己财产的全部权利。

只要克雷蒙想,他甚至可以拆分掉家里的工厂。

这对伯伯这种半生的时光都花在经营工厂的人来说,就完全不能接受了。

“你……”

伯伯一怔,有些尴尬,更有些惊讶。

他没想到原本性格如一个软柿子的侄子,说话的语气竟然这么凌厉,这让他有些下不来台。

“我……我只是想替你安排一个前途,是为了你好……”他有些讪讪。

“那太好了。”

克雷蒙却没等对方说完话,立刻接口:“一个月后,八月中旬,夏休期结束学校开学,我想转去圣胡安公学上学。听说那里的招生条件很严苛,既然您想帮我安排一个前途,就拜托伯伯找人沟通一下啦。“

他抬起脸,露出一个陈恳而灿烂的笑容。

“圣胡安?你现在的中学不好吗?为什么要转区圣胡安。”伯伯更加惊讶了。

他们口中的圣胡安,指的是维也纳城中最好的中学,圣胡安公学。

那里环境优美,教学水平一流,学费更是昂贵的足矣吓死一般的中产。

克雷蒙到不是贪图圣胡安公学的风景。

“我想等明年中学毕业后,和我父亲一样去首都新罗马读大学,将来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学者。”

克雷蒙认真的解释到。

他想要上大学,而要上大学,转学去圣·胡安公学就是他面前最好的选择。

克雷蒙现在就读的“维克托男子文法中学”也算不得差。

但一来和圣胡安这种顶级的贵族学校还有差距,二来后者更加偏向于就业,只有语言、算数、三角学(注:几何学的一种,十八世纪的中学很多会把三角学单独开设,用来方便学生进行工程计算或者进入军校)等基础课程提供。

帝国的国立大学有两种入学途径,你若是有王室血统,或者长辈出钱给大学的评议会捐一笔足够可观的资助,那自然入学是畅通无阻的。

否则的话,就要通过每年一次的学校所举办的“业士选拔。”

业士选拔类似于高考,只不过举办方不是帝国政府而是国立大学的教授团,包括了古典教育、宗教、高级修辞,几何辨析等等一大堆的科目。

能在业士考试中名列前茅的人,也同样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入学考试所涵盖的那些古雅,繁复,细致的科目,就算维也纳是帝国西部的数得上号的大型城市,也只有圣胡安这样的顶级贵族学校会提供相应的辅导课程。

这并不奇怪。

与其说国立大学是故意把穷鬼连同中产阶级的大多数学生都赶出大门之外,不如说在这个时代,大学是很小众的事情,或者说,知识本身就是很小众的东西。

整个帝国也不过只有两三座高等学府,每年真正能读的了大学的不过几百人而已。

就算是很多贵族子弟,也偏向于小时候由家庭教师培养,少年时期去上一所全日制寄宿男校,就算是完成全部的教育了。

这个文盲遍地走的世界里,高等教育是奢侈品而非必需品,有中学文凭,就算是真正的社会精英,无论想从军还是从政,都不是太大的问题。

帝国议会的议员们,也未必各个上过大学。

“你还想要去读大学吗?读大学有什么用。你父亲也不过是个普通讲师而已,正常津贴不过十几个基尼。他的例子还不好吗?”伯伯的语气中带着不可思议的愕然。

“可成为一名学者是我的理想,先生。”

克雷蒙默默的在心里补充了后半句——而且,你们这些土著不懂,很快,军事贵族的时代就要落幕了。

与伯伯这样的土著不同,克雷蒙熟悉蒸汽革命时期的历史大潮。

以国王为大脑,军官和贵族为骨架的传统社会结构正在随着生存力的发展,以一种微小但不可逆转的态势日渐崩塌。

时代变迁的钟声已经悄然响起,只会在马上吆喝的人是没有办法管理一个生产力逐步释放的新时代的。

克雷蒙已经从空气中,嗅到了社会变革的气息。

贵族们一直夸耀的财富在新兴的银行家和实业家面前变得不值一提。他们手中紧握的权柄,则开始将要被相对不被重视,但充满智慧的学者所取代。

任何时代,知识和暴力都是阶级晋升的最快的两种路线。

作为一名人人都要礼让三分的上层军官自然威风凛凛,是很好的出路,可惜他柔软的骨骼天生与暴力绝缘。

克雷蒙只能相信自己的学习能力。

读大学是属于克雷蒙的机会。

很遗憾,他作为一个穿越者,脑海的知识并不能帮他改良个蒸汽机,或者发明摄影机或者做个阑尾炎手术什么的。

但文科生也有文科生的好处。

说道读书吗……

这些沉迷于吃喝玩乐的本土公子哥们难道还能卷过自己?

他的规划很清晰,先上圣胡安公学,再上大学,最后成为一名高级教授或者毕业后去政府做文官也蛮香的。

成不了俾斯麦还成不了汉弗莱汉爵爷吗?

“去上大学,也未必一定要转去圣胡安嘛。那里的学费简直贵的离谱,你现在的学校也不错……”伯伯干脆的拒绝道。

他不准备为这个侄子添上那么大一笔开销,伯伯连自己的儿子,克雷蒙的表哥汤姆都没舍得掏钱送去圣胡安,遑论他这个侄子呢?

“不用您掏,我自己出就好。”

克雷蒙早有准备,就等着对方上钩。

“用我自己的钱。”他加重了语气,“遗产的那部分里出。”

伯伯皱起了眉头。

克雷蒙加快了语气:“爷爷留给我的钱足够支付我中学和大学的学费,就用这笔钱好了。遗产中剩下的部分,我决定全部留给您。这么多年,工厂全都是您在经营,我一下子拿走一半不合适。”

他的言辞恳切。

“这……”伯伯又一次被说愣住了。

“你认真的?”他的神情严肃起来,工厂的一半股份是一笔很大的钱,折算下来足够一个人舒服服的过上一辈子。

“当然,伯伯,我可以用斯坦家的姓氏保证,我是认真的。”

这番话确实是克雷蒙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能抓在掌心里的东西再小,也要胜过美妙的幻想。

他只是一个未成年人,伯伯婶婶作为监护人,掌控着自己的衣食住行等等所有的方面,若完全闹翻,克雷蒙未必能讨的了好。

遗产这种东西,无论看上去有多么丰厚,能拿在手里的,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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