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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镇守北疆三年,我灭东突厥

第五十一章:万战自称不提刃,生来双眼蔑群

人前显圣,是赢戮最喜欢干的事情。

既然李秀宁要他作诗,赢戮又怎么可能放过这个装逼的机会。

“周青,去取纸笔来!”

赢戮吩咐下去,周青立马安排。

很快就有下人抬来一张桌子,桌上摆好笔、墨、纸、砚等文房四宝。

赢戮拿着上好的毛笔,然后在心中对着系统道:“系统,兑换宗师级书法。”

虽然赢戮不会书法,但他是开挂的人啊。

一次加点,直接就成为到笔落惊风雨的书法大宗师。

而后赢戮运转天命剑道,以笔作剑在宣纸上写道:“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赢戮笔落,锋凌的剑意伴随一股惊天的杀气。

一笔落下,宛如手持一把锋利的神剑挥砍。

挥挥洒洒,就如演绎绝世剑法一般毫无顿滞。

一气呵成将《江湖行》写完之后,赢戮意犹未尽。

而后在众人惊骇的眼神之中,赢戮继续写着诗词。

很快,一首七律小诗跃然于纸张之上。

众人瞪大眼睛,朝纸张上望去。

一看就移不开眼睛了,因为这又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好文章。

只见上面写道:“一生思破红尘路,剑藏庐轩隐迷踪。”

“万战自称不提刃,生来双眼蔑群雄。”

赢戮两诗一出,风头一时无两。

围观的众人,尽皆称赞不已。

任何一首诗都可以说是佳作,当得起传世文章了。

一些人,一辈子也写不出这样一首诗来。

赢戮这两首诗,是大部分人一辈子也达不到的高度。

“天下英雄出我辈?”

“生来双眼蔑群雄?”

“好霸气的诗句,此等意境,仅仅听到就使我久久无法释怀。”

“这样霸气的诗句,恐怕也只有睥睨天下的赢戮才写的出来吧!”

平阳公主李秀宁的双眸当中,亦是难掩震撼之色,忍不住惊叹道:“好文采,好诗词。”

“这两首诗一出,大将军的名望也必定再度一次飞跃。”

李秀宁感慨连连:“久闻大将军威名,武功盖世,未曾想文采也如此出众,本公主佩服不已。”

“本宫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大将军应允。”

不说诗词大气磅礴,就是那赢戮那宗师级别的字,也让李秀宁非常喜欢。

看着赢戮的手稿,李秀宁爱不释手。

看了眼赢戮,李秀宁迟疑着说道。

“公主殿下客气了,请说。”

大名鼎鼎平阳昭公主,曾勒兵七万,威振关中。

赢戮笑着看向这位历史上最为出名的奇女子。也是中国封建史上唯一一个采用军礼殡葬的女子。

“大将军的诗和字,本宫都非常喜欢。”

“大将军可否割爱,将这墨宝赠予本宫,本宫回去也好临摹一二。”

李秀宁非常喜赢戮这两首诗,和赢戮那铁画银钩般的文字,故而向赢戮讨要墨宝。

说完,李秀宁又道:“大将军若有条件,尽管开口。”

“但凡能做到,本宫绝不推脱。”

李秀宁不爱红妆爱武装,见到赢戮所学的诗词喜欢的不得了。

赢戮早就看穿了对方的意图。

想了想,便点了点头。

用一副可有可无的诗,就能换平阳公主的一个人情,这笔买卖怎么都是赚了。

“我还以是什么事让公主殿下说出不情之请几个字呢。”

“对本侯来说,这也只是些微薄之学罢了。”

“区区一张纸罢了,算不了什么贵重之物。”

“公主殿下若想要,拿去便是。”

赢戮负手而立,淡笑道。

紧接着大手一挥,就把刚刚写下的两首诗送到了李秀宁手上。

见他答应下来,李秀宁也是松了一口气。

接过赢戮手稿之后,李秀宁爱不释手。

“如此本宫就多谢侯爷了。”

“得此佳作,当浮一大白!”

“今日所行,无憾矣!”

“本宫敬侯爷一杯,愿侯爷武运昌隆。”

既然赢戮以镇北候自称,李秀宁也就叫他侯爷了。

“无需客气!”

赢戮见状,看着一生戎装嗯平阳公主平淡的道。

而后,宴会中也没有谁还能做诗了。

本来众人都打算写两首诗,可是因为李建成、李世民抛砖引玉,后又有赢戮珠玉在前。

他们也就不打算献丑了。

因为这三个人的诗词,他们仓促写诗难以与之相提并论,跟何况和赢戮攀比呢?

两首霸道的诗文,征服了不少的人。

也让赢戮的名声,再度轰动全长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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