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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飞红

第四章:遇故人携手退蕃兵

草原之上,南部群山高耸,山顶流云随风漂流,由山顶顺着山体倾泻而下,将深山掩的神秘莫测,好似神话中的仙境一般。

云山雾罩间,几只雄性穿云而出,鹰声久久于天地之间,好似在诉说着一段神奇的往事。

随着鹰声淡去,一声声厚重的马蹄应接而上,深幽神秘的山中浓雾中,一群壮汉骑着壮马穿腾而出,他们手持弯刀,振臂高呼,好似猎人追赶猎物一般。

他们是来自高山深处,吐蕃国的汉子。这并非他们第一次踏足这片草原,每一次来到这里,他们的弯刀,总带着杀戮。

这里从来都被他们画在吐蕃版图之内,但他们又从来未真正占领过这片青草丰盛适合放牧的土地。

自打安史之乱开始,他们就开始入侵这片地方。只是这里的牧民对于吐蕃人残酷的统治向来不忿,反抗从来不断,他们虽以暴制暴,用杀戮来平息,但又如何灭得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一颗爱家之心?加上吐蕃一直内乱不断,特别是唐后期到如今,近三百年,佛教和苯教徒之间、赞普与军臣之间的各种内乱及分裂,吐蕃看来版图广大,实则自顾不暇。

因为如此。在十几年前踏足过这片土地之后,除了偶尔出来打劫一番,十几年来吐蕃军队从未真正来过此地。

就在三天前,赞普巡视国土期间,一个和尚在唐蕃会盟前杀了赞普,佛教势力迅速获得统治权,吐蕃结束了十几年的内乱,新赞普眼见金宋和西夏之间混战,决定抓住这难得一见的扩大疆土的机会,毕竟几十年之前,吐蕃的疆土打到了天山脚下。失去的东西怎么也得拿回来,赞普于是下令出兵。

吐蕃各路军队已经进驻各个山口,准备随时北进,拉鲁将军正收到牛头山守寨马贼的消息,于是决定派一股三百人精英小队先行探路,顺带剿灭清水寨。

清水寨和吐蕃人的仇恨由来已久,是从四年前收留了被马贼抢杀的商队里一个重伤的少年开始,这少年叫王宇。当时清水寨的居民还是依山而居的牧民,马贼当时为了斩草除根,三四百人前来屠村。侥幸那日天气突然巨变,猛然由温暖舒适变作极冻无比,并伴随剧烈风雪,让马贼半途而返。

村子总计不过四五十口人,一下损失了大半。

天气好转之后,马贼卷土重来,誓要杀掉王宇,但这王宇教了村里人一些机关陷阱的制作法和迷魂阵法,二三十人竟把二三百马贼杀得干干净净,损失惨重。

当时牛头山马贼总共也就三四百,刚刚同吐蕃拉鲁结盟,拉鲁考虑到利益,便第一次派兵。

那次派兵吐蕃也是被机关暗器和迷魂阵弄得损失惨重,拉鲁怒而增兵。那王宇正好与村名放牧之时发现一处神谷正适合防御,便将村名带到谷里做防御,吐蕃人无功而返。

村民在王宇的建议和构思引导下,在这深谷筑起了清水寨。

这清水寨来来回回同吐蕃和马贼打了几十仗,皆是清水寨损失极小,而吐蕃和马贼损失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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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最后调来了吐蕃的射日神弓,才让清水寨大败。清水寨当时献出了牛羊豪猪马匹总计一百多头,而王宇也离开寨子去了中原,吐蕃和马贼才就此作罢。

“兄弟们,听闻那牛头山的人被一女的当猪宰了,而且有人报告说那女人进了清水寨,今天我们就大开杀戒,正好显显威风,让这片土地上的下贱牧民,都乖乖听话!”

“是!爷儿们,我们一定会重振百年前的雄风!想当年,大唐那么强盛,还不是被我们攻入长安!如今,金国、宋国、夏国和那回鹘契丹,只不过是些狗咬狗的小喽啰,是不是啊!到时候那中原的金国娘们儿,江南的宋国姑娘,还有皇宫里的金银财宝,不都是我们的!哈哈哈!”

“哎!论财宝,那肯定要属宋国啊!昔日国师曾游历过东方,他就说啊,金国人只不过是北方野地里来的放牛小子,做生意不在行,只知道抢!所以啊,老百姓只能老实过日子!宋国就不同了,农业发达,个个人都会做生意,皇帝没骨气,但是民间都还比较富裕!”

“哈哈哈!怪不得赞普说要打先打宋国,说宋国皇帝窝囊,一碰到打仗就装儿子孙子,听说金国的财富美人啊啊,大部分都是宋国皇帝送的呢!”

“可见宋国多富,每年给金国那么多金银,还如此富裕发达,我看拉鲁将军说的没错,那宋国皇帝,多认几个爹都不在话下!哈哈哈!”

猛然,在他们的高呼声之中,一群猛禽从前方的地面飞腾而起,一群野狼受了惊,四散而去。

“你们看!”众人勒绳驻马,领头的指着前方。只见前方不远处堆满了尸骨,那些尸骨已经被猛禽野兽们吃得血肉模糊,微风中,一股难闻的恶臭扑鼻而来。

“这些想必就是那牛头山里的人了!”众人不由心生疑惑,这么多人,传说是被一个娇女子一个人所杀?开什么玩笑!

“驾!”一声清脆的女声应耳而来,只见薄薄的雾中,一个红衣女子骑着红马飞奔而来,在尸骨之前立马停住。

众人见这女子,身形娇小不过,手中一柄长剑,不由疑惑:这就是那女子?

“将军!将军!”一个消瘦汉子从人群中上前,走到带头的跟前,说道:“这就是那杀我们寨中五六百兄弟的娘们儿!小的若不是命大,也和这些兄弟一样,曝尸荒野了!”

“哦?就这个女子?哈哈,你们这些人,真是没用,不堪一击!”领头的笑着,颇有几分蔑视之感。

“喂!前面是什么人?敢阻我去路,活得不耐烦了吧?”

旷艳红打量着这二三百号人,见吗消瘦汉子,一身汉人打扮,同牛头山的马贼无二,不由心生愤怒:“你堂堂男儿,不思卫国,不思齐家,却独独去做烧杀抢掠之賊,不觉得羞耻?如今又同这些异族人同流合污,来欺负普通百姓,也不怕天打雷劈?”

“贱人!前几日你拦我兄弟去路,屠我兄弟几百人,此仇不报非君子!”

“哈哈哈,看你也是汉人,这汉家天下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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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去为国出力,也敢说自己是君子?”旷艳红虽是女儿身,自小却最向往侠客故事,卫青霍去病的故事她颇为敬重,妇好花木兰这类巾帼英雄是她的崇拜对象。话音刚落,当即跃身刺剑,向那消瘦汉子刺去。

那汉子前几日是见过旷艳红剑法的,当时他受了剑伤,装死混了过去。今天这旷艳红一出剑,他不由吓得勒了下马绳,这马身子一甩,就把这汉子摔落在地。

落地之时,只觉得脖子一冷,再没了声息。只见旷艳红人还在三丈外的空中,长剑已经取下这马贼脑袋。一颗头颅飞天而起,嘣声落地时,旷艳红已然落身马上,长剑又回到她手上。

旷艳红的剑名曰飞红,剑柄中,有钢丝与剑身相连,可在原地直取远处敌人的性命。

吐蕃人见此,不由惊了一跳。想不到这女子还颇有几分能耐,但这些吐蕃人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可不是马贼小喽啰。

一人喊着:“看老子我活捉这姑子,晚上给兄弟们快活快活!”当即勒马,直杀旷艳红而去。

他那弯刀十分刚猛,挥刀横扫,旷艳红挑剑来当。

旷艳红手上一疼,不由心中一紧,这汉子的力道极大,若不是自己内力已然恢复,长剑怕是要被这一刀劈落。这汉子又转刀劈来,正向旷艳红的脑袋,旷艳红急忙侧身扫剑挡开,但那汉子力道极大,这刀没被挡开,还是将旷艳红的肩膀砍伤。

旷艳红顺势侧身,一手抓着马绳,如长蛇一般由右侧马背贴着枣红马的肚子从马下绕过,一剑横扫,将那汉子的马腿斩断,那汉子始料未及,就要随马摔下,一拉马绳,一剑上挑,正中那人脖子,当即毙命。

“啊!好烈的娘们儿,兄弟们,一起上!”

旷艳红心头稍紧,刚吐蕃人的确比马贼要厉害的多,见得这二三百吐蕃人齐齐上来,不由稍有冷汗,当即心想,怕是得以命相搏了!

眼见吐蕃汉子们就要到眼前,只听得“咻咻咻”几声,几个大汉惨叫一声倒地,剩下汉子慌乱驻足,惊道:“不好!有埋伏!”

只见远处一行异族汉子身背羽箭,手持长弓,踏着快马飞奔而来。那带头汉子弓中四箭射出,四个吐蕃汉子当即倒地。

“耶律大哥!”旷艳红一看,原是多年前随父亲去波斯时,在天山脚下认识的一个朋友。不由心生欢喜,当即杀进吐蕃人群之中。

吐蕃人一下乱了阵脚,当即勒马回头,慌乱而逃。

“耶律大哥!你怎么在这?”那帮异族汉子到了跟前,旷艳红问道。

那带头汉子看来二十出头,生的粗眉大目,面容英武,身体高大精装。他哈哈大笑道:“红妹子,我听人说,一个女子在此地杀了一帮马贼,便来看看!没想到是你啊!哈哈哈,三年不见,想不到你都连成了一身武艺了啊!哈哈!”

见到这男子,旷艳红发自内心的开心,自打家人遇难,她投亲之时意外发现家人之死另有文章,这些年再没如此开心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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