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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侠之我是李信

第三十四章 邑城

戎远的尸体犹为恐怖怪异,只见戎远的后背、七窍都渗透着浓黑的液体。

除了后背那皮外伤,其他几处没有伤痕。

应该是中毒而死,还可能是司徒长空的毒,司徒长空的镖打中的就是那个位置。

昨晚还叱咤风云、嚣张跋扈,今日便惨世野外,世道险恶,世事无常啊

“看来这司徒长空要小心戒备了,不简单啊。”

李信摸着光滑的下巴慎重道。

杨凡听此不由得喜开颜笑,附和道:

“我就知道那小子不是什么好东西,道岸貌然的伪君子。”

李信摇了摇头,没有过早下定论。

“好了,小凡,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走吧。”

李信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使身上的血腥味淡了一点。

“哦”杨凡应道。

就在李信准备离开时,不经意看到戎远手里的血刀,这把刀寒光慑人,有一股凶煞之气。

“应该是一把不错的神兵利器,与我这龙殇剑同为凶器,是为杀伐凶兵。”李信暗道。

李信拿起这把刀时,不由心惊,这把刀,竟然有一百五十斤以上。

要不是李信如今炼体第三境的体质,单手是万万提不起来的。

看来他运气还不错,难道我是龙傲天?

出门捡到宝?跳崖有神功?那昨晚是怎么回事?

主角不应该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金枪不倒,王之气一震美女倒贴、小弟跪倒的吗?

哪有我这样的?没有美女倒贴就算了,反而有大汉想……

相对于剑来说,他更喜欢用刀。

剑,可刚可柔,刀,狂猛霸道。

相对于重招式、花里胡哨的剑法,刀却是简单的霸道、刚猛。

一刀破万法可不是吹的。

他有种错觉,这把刀的品质完全不低于龙殇剑,有可能比龙殇剑更高更个层次。

只是……这股力量还未解封。

“小凡,这把剑给你了。”李信把龙殇剑丢给了杨凡。

“可是,可是我已经有剑了啊,我还有一把骨弓。”

杨凡连忙拒绝道,脸色有点微红。

他没想到信姐姐竟然把这么贵重的“贴身宝剑”送给他,幸福来得太突然。

“得了吧,就你那把破剑,杀杀鸡还行,对敌实在是……”

“行了,不要推辞了,我们还要赶路呢。”

“好,好吧。”

杨凡捡起了地上的龙殇剑,顿时感觉手一寒,有股被猛兽顶上的感觉。

“稳住心神,这是一把凶兵。”

李信提醒道,暗道自己粗心大意,没提前提醒他。

凡是接触这把剑的人,都会被它的杀意影响。

轻则暂时失去注意力,重则会使意志不坚的人失去神志,沦为植物人。

李信握住杨凡的手,输送灵气帮他稳住身剑柄贯入他手的杀意。

他用了这把剑两年了,也算是半个主人了,压制它的杀意可谓是轻车熟路。

片刻后。

杨凡回过神来,呼出了一口浊气,脸上细汗密布。

“好险!差点就……”杨凡暗暗后怕。

当杨凡看到自己手被信姐姐的素手握住时,脸一下子红得像个苹果,有如火烧。

李信蹙了一下眉头,“这小子还没稳住心神?怎么会有脸红的症状,以前我刚接触龙殇剑的时候可没有这样啊……”

说着,便加大了手上的力度,运转更多的灵气。

“我,我没事了,信……哦不,李哥,你放开我。”

杨凡脸红着低着头说道,这语气就像个小姑娘一样。

“没事了?那你脸为何还这样红?有事可不要瞒着大哥,万万不可逞强。”

李信疑惑,又有点不信。

“真的。”

“你确定?”

“真的,放,放开我的手。”

李信再三确认后,发现他真的没事了。

体征正常,灵气无暴动,只是他这神志似乎还没恢复过来,说话有点结巴。

“那好吧,我们开始赶路吧”放开了他的手,把血刀背上,转身朝着东面出发。

杨凡暗松了一口气,嘴角露出愉悦的笑容,跟上李信。

……

……

清晨。

晴空万里,艳阳高照。

熙熙攘攘一座高约十丈的巨大城门内外进进出出,商贩走卒、木马牛车。

宽大的护城河、古朴厚重的吊桥板、三十丈高的高大城墙。

无疑不在彰显着这座城池的繁华以及实力。

这,就是邑城!

天青国有十三大诸候国。

封号为梁的诸候国,囊括灵渡域内的四大州。

青云州就是其中之一,州之下是为郡,申平郡只是青云州内不大不小的郡而已。

而这邑城,也不过是申平郡内的一座中型城市罢了。

由此可见,天青国的实力之恐怖,而和天青国敌对的北燕国,只能说北燕国只强不弱。

一男一“女”在偌大的平原上观望邑城,邑城建在平原上。

看着如长蛇的人流进进出出,两人不由感叹,他们赶了四天的路,终于到了。

邑城以西是天青山脉,这是离开青山脉最近的城。

但并不是军事重镇,军事重镇在天青山脉外围的铁卢堡。

李信生活在网络大时代,面对这种小场面,很快便平复下来,向着邑城走去。

没过多久,两人便挤进了人流中。

李信吸取了前几次的教训,他现在用一块粗布蒙上了面,头布裹住了头。

人群中什么样的人都有,有背负刀剑巨斧的壮汉,有衣着鲜丽的富家子弟,自然也有许多像他这样藏头裹面的人。

很快,长队排到李信两人了。

“城门税二十两,还有,你蒙着脸干嘛。”城门口的军士道。

“咳咳咳。”李信捂着嘴发出咳嗽的声音。

“军士大人,我大哥不小心感染了风寒,多有不便啊”

杨凡连忙上来应付,递上了二十文钱。

军士接过钱,掂了掂,放入了袋中。粗略了打量了两人。

有点奇怪的看了看李信,但也仅仅是有点好奇,不做多想。

“你们俩走吧。”

得到同意,两人便快步向城内走去。

军士官看了两人远去的背影,有点不解的喑喑道:

“如果没看错的话,那名蒙面应该是个女的啊?”

两人走在街道上。

这里就好比前世电视上看到的古装剧一般。

街面全由一块块长方形的青石铺就,街边两侧白墙灰瓦的小楼或商铺静静屹立。

雕栏画凤的屋檐,飞角流星般卷起的檐角,一切是那么的古意盎然。

穿着粗布短衫的汉子,或者一身柔软丝缎的书生,甚至红绿相间的年轻女子。

一个个从身边穿梭而过,商贩们沿街叫卖。

不时走过几个风尘仆仆的江湖侠士,持着兵器,大摇大摆的从街中横穿而过。

“说来,吐子也饿了,咱们去客栈里饱餐一顿吧。”

李信嘴角勾勒出淡笑,按照小说一贯套路,去客栈绝逼可以打听到有用的情报。

“不好吧,信……李哥,我觉得在街上买几个包子就可以填饱了。

“何况我们带出来的钱本就不多,还是省着点用吧。”

杨凡苦着脸道。

“钱乃身外之物,该花就得花,我们要从两面思考,钱可以花掉,但也可以赚来。”李信拍了拍杨凡的脑袋。

“那我们怎么赚?”杨凡不解道。

“山人自有妙计,不说了,走吧,先去客栈饱餐一顿。”李信笑道,自顾自的寻谧客栈。

接着,他走进了一名为“米丰客栈”,这名字一听就有股俗气,但意思是应该会管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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