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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男神?我真的不想努力啊

第二十四章 现场写歌,蝼蚁的反抗

耀哥手里攒着两手金曲,一首《喜欢你》。

还有一首是歌神的代表作,《吻别》。

这两首歌随便拿出一首来,就能捧红一个人啊!

虽然对于撑起一家唱片公司来说,还远远不够。

但他有的是时间,用金曲打响名气也可以招聘有才华的作曲家。

最重要的是,耀哥还很年轻,他有足够的时间成长。

现在有任务奖励撑着,再过几年、十几年、几十年……

哪怕没有奖励,他相信凭借每日训练,自己也能写出像金曲一样优秀的作品。

耀哥有自信能做得到,所以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可这些霍百强与赵世杰并不清楚,听他说自己有歌。

两人对视一笑,忍俊不禁的笑趴在沙发上。

“哈哈,别逗了,耀哥…你去哪里找歌,哈哈…”

“是啊,你不会是要告诉我,你自己会写歌吧?”

看两人笑的那么开心,耀哥真的不忍心打断他们。

可事总要做的,左右看了看,耀哥向经理招手让他过来。

“有没有懂谱的歌手,帮我找个来,另外拿纸笔过来,快点。”

经理连忙吩咐人去找,自己则站在沙发旁等着。

他也想要看看,这位在港岛出名的花花大少,究竟想搞什么鬼?

很快就有人拿来纸跟笔,李洪耀接过纸笔。

发现阿俏懂事的在桌上清出一块空白来,耀哥不由深深看来她一眼。

随后埋头书写,沙沙的笔尖摩擦声很快被音乐掩盖。

阿俏紧张的站在一旁,看着认真写字的耀哥。

眼前的他,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啊!

他刚有说要开唱片公司,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阿俏又想到小时候,阿母说她的嗓音很好,将来一定能当歌星。

只可惜,她根本没有机会去实现,更没有勇气去反抗命运。

所以,这次到底要不要试一试?

将目光投向舞台,上面的人已不再是小凤姐。

可阿俏仿佛又看到她的身影,在舞台上深情演唱着动人的歌曲。

向生活发起挑战,用勇气战胜命运,掌握命运。

她也好想改变自己的生活,不用再做陪酒女。

每天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像是一具空洞的躯壳。

她,也想做明星。

阿俏攥紧双手,一点点的勇气在她眼底凝聚。

“人找好了吗?”

李洪耀随手将笔放在桌上,拿起自己写好的歌词。

“好了。”

抢在经理之前,阿俏大声喊道:“我,我可以,耀哥,让我试试。”

短短的一句话,用尽阿俏22年的勇气。

在李洪耀的注视下,阿俏的身体都在颤抖,头也不自觉的低下。

或许这一次尝试失败,她的人生将不会再有任何改变。

甚至还会因此受到经理的苛责,沦为夜总会的笑柄。

让人耻笑,成一个天大的笑话。

可她真的想要试试,就一次,哪怕只有一次。

想到这些,阿俏再次鼓起勇气抬起头。

用力攥紧的掌心里,指甲刺破了她的手掌。

倔强、恐惧的对上他审视玩味的双眼。

“好啊,就你了。”

李洪耀起身笑道:“给我10分钟,乐队的电子琴借我用下,很快就好。”

带着阿俏去了后台,两人就这么消失在小门里。

卡座里的霍百强和赵世杰却傻眼了。

搞咩?

他不会是要玩真的吧,俩人一想到‘李洪耀会写歌。’

内心就忍不住的想笑,可为什么又有些小小的期待。

如果他真的可以,刚才说的唱片公司,会不会也是真的。

那么,他们也可以找一份自己的事业。

在家族之外,尝试做些什么?

‘怎么可能,如果成功这么容易,就不是四大家族,而是百大、千大了。’

长久以来被家族、被亲人否认的不自信,以及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强烈自卑。

所形成的惯性让他们否决了微弱的可能性。

李洪耀分明是个只知泡妞、喝酒、花钱的放荡子,怎么可能会写歌。

以为写歌那么容易的吗?啊?!

搞笑诶~

别一会上台后,写出的东西狗屁不通被人耻笑。

“经理,今天你麻烦大了。”霍百强幸灾乐祸的看向经理。

听到他这么说,周世杰立刻想明白其中的关键。

同样幸灾乐祸的看了他两眼,靠在沙发上等着看好戏。

原本还在期待的经理,额头瞬间冒出冷汗。

完了,完了完了完了,这下彻底完了。

这位花花大少要是在自己的店里出了糗,他岂能善罢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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