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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上梁山

第6章 义气杜迁

“唉!”

杜迁叹了口气,原来是牢房小白啊。也难怪,这位王兄弟本不该是做牢的料,人家好歹是读书人,只不过落了第而已。

“兄弟有所不知,太祖皇帝曾定下规则,大宋囚粮供应分为未决犯和已决犯两种,前者要求其自备,后者则由官府供给。像兄弟这样待审的,只能由家人送饭或者把银钱交给牢头购买,若是没有,就得饿肚子了。”

杜迁毕竟先来一步,所以懂的东西比王伦多一点。

这让王伦更加郁闷。敢情这牢房里还有这一出?只是他现在的身上比脸都干净,到哪里去贿赂牢头们?

“唉!”

轮到王伦悲剧了。

杜迁看他的样子便知端的,当即安慰他说道:“兄弟既然和我做一处,自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下便请牢子多带些饭菜便是。料想我的案子就要结了,多送的银子又退不回。”

果然是仗义的好汉呐!王伦很感动,毕竟刚刚之前还不熟。杜迁刚才说了是做小本生意的,他又能拿出多少钱来贿赂!毕竟人情是会一点一点淡掉的。于是,王伦相信了江湖上真有仗义疏财种事。

在耐心等待的时间,他有个疑问不吐不快。来大宋朝了,看来一时半会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回去,那么多了解些知识是有必要的,人总要生活吧。

“如果没有家人,这案子又审不完,岂不是要让疑犯饿死?”

太不人道了!

他把疑问向杜迁提出,后者晒然一笑道:“当然不会!对于无亲无挂又无钱的,国家也有法典,按月支取粮米,只是难免被牢子们上下其手,能分到嘴的无非是些残汤剩羹陈米糠菜,着实难咽得很!不瞒兄弟笑话,刚进来时兄弟我也是吃过,实在无法,还是托亲邻贱卖了生意换来些许银子贿赂牢子才过得稍好些。”

王伦这才明白,原来宋朝做牢吃饭竟然是要自已掏腰包的!这很颠覆想象啊,一直只听过“免费吃牢饭”么。不过想想也是,古代粮食收成不多,正常人吃饱饭都比较困难,哪有财力去让犯人免费吃饭?

他理解得还很肤浅。要知道宋代的牢狱被人们称之为“恶地”,牢头狱卒、官员之心黑手黑是公开的。有钱的囚犯日子好过,没钱的囚犯常常被看作“犹犬豕”,有小病不报,非等到病重才会报官,更有甚者死了才说。没有贿赂的囚犯通常会酷刑交加或者用种种方式折磨。

所以说陆务观在《老学庵笔记》中感叹说“刑部比门,总有冤魂”、“刑部比门,人肉馄饨”!

这还是一般的牢房,虐囚还有避讳。若是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杀囚都敢在明面上,而且形成“制度”。

宋朝制度规定,流放到沙门岛(今山东蓬莱县西北六十里的渤海中)的罪犯是有定额限制的,官方只供给三百犯人的口粮。人数超过限制,口粮也不增加。

怎么办?每当有犯人超过限定额后,就把多余的扔到海里!像神宗时,主管沙门岛的寨主李庆在其任期间竟然淹死七百多人。

马默任登州知州时看到这一弊端,就想改革管理办法。他建议朝廷:“既然朝廷没有判他们死罪,把他们投入海中淹死,就不是朝廷的本意。如果今后岛上的罪犯超额,请允许把发配来岛时间久而又没有再犯过失的犯人移送登州来。”

宋神宗觉得他的建议很有道理,就同意这样做,并把它定为制度,永久执行。从此,岛上许多犯人都保全了性命。

所以说,王伦能遇见杜迁,是他的福气和运气。

不多时,管饭的牢头端着盘子过来送饭,无非是一个黑馒头一点咸菜而已。这个分量,王伦一个人都不见得够,看杜迁的个头,难为他了。

看牢头转身欲走,杜迁赶紧说:“黄爷,我这位兄弟刚吃了冤枉官司,还没来得及通知家人,没奈何,就烦请黄爷再拿一分饭菜,小人一并蒙情。”

那牢头把盘子一丢,气咻咻地说:“你好不更事!通共帮你打点的三两五钱银子,这几天已经都花在你身上,你还要带上这厮,难不成让爷我倒贴钱不成?且先别管旁人,就这两日,若是爷没有进项,仔细你饿肚子!”

杜迁便有些不忿。三两五钱银子已经是他全部的家当,几天前贿赂了牢头,指望能熬到结案。不想这牢头如此之黑,自已只是吃过他买过的几个馒头咸菜,通共不值百文钱,现在翻脸比翻书还快。

王伦也是骇然,长在红旗下,哪里见到过这般黑暗的操作?可看牢头脸不红心不跳,那肯定是做得多了。毕竟人在屋檐下,担心杜迁吃亏,便急忙圆场说:“罢了。早晨主审的大人说是会去核实,想来要不多会,小可的事情便能水落石出。便挨一挨,也不打紧的。”

牢头听他说话,冷笑一声,也不理他,竟自去了。

这让王伦感到似乎有些不妙。通常,居高位者对你不屑一顾,要么真的是不屑一顾,要么就是你将有厄运,他懒得搭理你。

杜迁已经把馒头一分为二,递一半给他:“兄弟,将就些吧,但愿你能逃脱牢笼。这黑暗的所在,老子是一天也不想呆了!”

到底是民间多义士。杜迁那么大的块头只一个馒头怕也只够塞牙缝的,却仍然慷慨地分自已一半,这让王伦很感动。这一餐之情,当铭记在心。

不管怎么说,危难之时他的半个馒头绝对是王伦吃得最香的一次。虽然离解决温饱还有一段距离,可是肚子里垫了些东西之后,心也踏实许多。

晚饭仍然沾了杜迁的光,狱卒也终于没有多添一个馒头。

第二天早晨,便有人来提他出去,没说为什么,他以为是终于解放了。

“苟富贵,不敢忘。出去之后,去旅店里取回那三两银子,先饱餐一顿,然后送点好吃的给这位杜好汉…”对着杜迁关切的眼光,王伦拱拱手,在心里默念。

只是他似乎没在意,类似的话,陈胜也说过。

那十两银子肯定是要不回来了,他连搜他身的兵丁长什么样都忘了。但其实没这两个兵,他的钱也落不到,因为入狱也要搜身的,他现在丝毫不怀疑,狱卒抓钱的敏感性会比兵丁小了。

好在终于被放出去了,凭借三两银子的备份,他相信能够很快白手起家。

他想的很美好,可是现实很骨感。因为牢子带他出去似乎不是要放他,而是把他交还几个衙役,仍然又被带回一处衙门大堂。这回审讯他的换了个人也换了个地方,但是感觉更齐整了。

“人犯王伦带到!”

我靠!按疑罪从无的角度,哥顶多是个嫌疑犯吧?

堂上坐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一脸威严,上下打谅着王伦一会,然后慢吞吞地发问:“你就是王伦?”

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但是一坐一跪高下立分,王伦立马便称小人。开始这样谦称还不习惯,但经历一场审讯之后,他已经能够入乡随俗了。

不用说,他现在肯定是跪着。

“小人正是。”

那人慢慢地问及他的籍贯、身份、年龄等常见问题,王伦据实说了。非但如此,他还特意卖惨,把自已为着赶考,卖田卖地作盘缠加油添醋地说一番。在他想来,能作官的肯定是读书人,也许见他文人一脉,恻隐之心出现随便放他也未可知,毕竟自已只是嫌疑,事情也明摆着的。

那人点头,又再问他为何出现在案发现场,他又把昨天早上的说辞重复了一遍。对方和气,他回答起来也很放松。

也许,这是位青天大老爷来复审案件呢,毕竟很简单的一个事,没什么可发挥的,误会么。开封府里据说自打有了包青天之后,风气一直很正的。

“这么说来,你这次应考,已是卖田卖房身无长物了?”

王伦如鸡啄米般点头。既然卖惨,不妨更真实点。

却不料那人突然把堂木一拍:“一派胡言!你与那贼子是否合谋盗窃,给我详细说来!”

两边衙役都是老手,齐声喊“喏”,更增肃杀之气。

王伦一惊,敢情又碰到一个葫芦僧啊!

“小人是入京赶考的士子,都是圣人门徒,怎会做那种偷鸡摸狗之事?再说有樊楼老鸨为证,小人是从那里往旅店回赶的,无论如何,这时间也对不上啊!”

经历过牢狱生活的他再也不想在那里待着了,而且在大宋朝生活下去,一个好名声是要的。在此之前虽然是个落第士子,但在身份上还是高过许多职业的,王伦不想出现偏差。

“这恰好说明,你有作案动机!要不然,你一个士子,哪来的钱到樊楼挥霍?----樊楼是什么地方,你不会不知道吧?”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是细想又有几分道理:如果王伦没有指望,他能够把多半数的家当投到那个销金窟里?从常理上讲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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