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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挽歌

番外之辛德瑞拉五

志同道合的人才会相遇,鸿鹄与麻雀看见的风景不同,所以毫不留情的散场在最初相遇时就已经埋下了结局。秦望舒和秦城是鸿鹄,她张雪只是芸芸众生里平凡又吵闹得一只麻雀,在厌倦了一见钟情的皮囊后,日久生情的耐心也变成一地碎屑,所以殊途不会同归。

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有好感时,是藏不住的,尤其是男人对女人上。秦城对张雪的特殊不过几日,报社全体人员就已经知晓了,但大多数人都乐得如此,才子佳人自古便是佳话。纵使张雪才华差了些,可她长得美,这就够了。

这段感情的起始归结于张雪是个失意伤心人,刚好出现的秦城就转移了她的注意,让她那无处安放的情感有了宣泄口,于是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像是所有的故事那样,相爱只需要短短几天或是几个月,在二十出头的年纪里看来,这便长得足以他们许下无数的永远。

她依旧会给秦望舒写信,投进那个永远都不会有邮差光顾的信箱,只是信的内容从原本大部分关于秦望舒后变成了几乎全部都是秦城,秦城的好,秦城的笨,秦城的不体贴,小女儿家的心思密密的占满了信纸,只在要结尾时她才会记起这是给秦望舒的信,于是结尾再添上几句抱怨。

抱怨秦望舒没有消息,抱怨秦望舒狠心,抱怨秦望舒不回来,最后再照例补上一句——我不会等你了,做结尾。

张雪觉得她这个人耐心不多,爱美这件事能保持这么久完全是基于女人的天性,而剩下让她最长情的大概就是等秦望舒了吧,她虽然已经习惯这样说,但她从未想过自己真有一天会不等。

这天,她照例用上班的时间写信,这项几乎要成为她每天必做事之一的活动已经被秦城知晓。他旁侧敲击过不少关于秦望舒的消息,她起初以为崇拜和仰慕,便噼里啪啦说了不少往日的糗事,她觉得那些美好是需要分享的。当然,出丑的只会是她一个人,秦望舒永远理智、聪明,像是她生命中的如来佛,她就是那取经的唐僧,她在一路努力地靠近。

起先她还会给秦城看那些信,但一个人的情感是有限的,尤其是她的注意力被转移后,所以在她写完了所有的思念,信纸内容多出了秦城后,她就再也没有给他看过。但他知道那个信箱的存在,他也曾问过她为什么不去教堂问问秦望舒的行踪,让那些信都去往该去的地方。这个建议刚出时,她得承认,她非常心动,但每次走到教堂面前时,看着广场前历经风霜不再洁白的雕像,依旧可爱的鸽子扑扇着翅膀在黄昏下成为一幅画。

她是这幅画中其一,如果要计较执笔人,大概就是时间。她生活中已经没有了秦望舒,对方的生活不应该被她束缚,她觉得自己应该像是一个成年人一样学会放手,所以她静坐至夕阳落山才走人。

“你打算写多久?”秦城一转头,就看见她异常严肃地写着信。

她头也没抬,有时候她怀疑秦城坐在她面前可能是秦望舒走之前私下打的招呼,因为担心她终身大事。殊不见,报社人来人往,为什么就她面前的桌子一直空的?因为好的那个,还未出现。

“马上就写完了。”

秦城抬起眼镜,鼻梁上被压出两个小凹印,他捏了捏道:“不,我是指,你还要在以后给秦作家写多久的信。”

她写字的手一顿,过长时间的悬空让墨水受不住地心引力顺着笔尖滑落,掉在信纸上炸开成一朵黑色的花,然后又沿着纸张的纹理爬成一张蛛网,瞬间一封快要写完的信就这么废了。

她拿起笔帽盖上,小心地横放在桌上。又掀开已经脏了的信纸,发现下面几张也都被墨迹所毁,心情顿时烦躁起来。但她才抬起眼,看着面前这张已经有了感情的脸,脾气又压了压道:“我不可以给她写信吗?”

秦城一听她这话就知道事情的糟糕性,经过这半年的相处,他已经深刻了解了张雪这个人。正如相识那天她介绍自己所言,她是个花瓶,除了美貌一无是处,尤其是脾气而言。他可以保证,他活了这么二十多年,见过的大家小姐不计其数,没一个有她难搞。

用她的话,这不是大小姐脾气,这是公主脾气。所以在这点上,他分外佩服秦望舒。

他小心地斟酌措词道:“我只是觉得你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如果一直沉湎在过去,不如付之行动。”

她点了点头,面上看不出情绪,只是把桌上的信纸一一折好,塞进早就准备的信封中。信封上还未写字,她拿在手上转了一圈,似乎在思考他的话,过了一会儿后道:“你说得有道理,但是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我不应该去打扰她,至少不应该让她再为我放弃或是改变什么。”

秦城松了一口气,他知道这就是算是过关了。于是他面上带出了几分笑意,真心实意道:“那我们可以结婚。”

信封掉在了桌上,张雪一幅见鬼了的模样。这个消息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爱美天性中能承受的极限,甚至顾不得形象。她倾身上前,两个人凑得极近,在一些迂腐的读书人眼里完全是有伤风化的模样,但她只是压低声音道:“你是不是中邪了?”

秦城拧起眉头,他其实在脑海中想过很多种张雪可能有的反应,娇羞、震惊、不敢置信、喜极而泣、高兴,就连勃然大怒都考虑了,唯独没料到这一点。按照半年以前,他保证自己在这样被下面子后,当即就会拍桌子走人,但现在——恶人自有恶人磨,所以他心平气和解释道:“你想她,又不想打扰她,我们感情也很稳定,你完全可以发请帖给她,你们关系那样好,她总是要来的。”

张雪转一圈眼珠子,显然是听进去了。她不算聪明的脑袋觉得秦城这个理由不能再妙了,但作为墙头草的本性又在给她发出危险的信号,于是,脑中又上演了一副天人交战,最后谁也没打赢谁,反倒是她觉得想累了。

她眨了眨眼睛,张口就要拒绝,却被秦城抓住了按在办公桌上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她瞪大了眼,过近的距离下看任何东西都会因为角度和视网膜成像原理导致视觉上的畸变,就比如现在的秦城。

本就只有眉宇间的一寸清秀,在突然登徒子的举动下也变成了莫名的惹人厌,要不是金丝眼镜给他带来的斯文还在,她保证,她的巴掌已经招呼过去了。

“你不想嫁给我吗?”他乘胜追击道。

张雪被他的话吓得回了神,立马抽出手缩了回去,甚至忍不住地擦了擦。说来人的情感也是奇怪,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与秦城的开始多少有些赌气的成分,更重要的是她在他身上看到了依稀的秦望舒影子,所以她对于他接受得格外快,在最初的受礼克制下小心翼翼试探后,确定彼此心意后,感情就像是盛夏的知了。

从早叫到晚,不知疲倦,热情过了头。

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她是张雪公主,公主自然是要被人时刻呵护关心的,所以一切都是那么地顺理成章,但除此之外,他们并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这半年,她觉得自己对秦望舒的想念淡了很多,绝大部分是因为情感的转移,所以她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对秦城的用心一日比一日要多,于是积少成多,就成了热恋。

她是喜欢秦城的,她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她很多时候愿意压着自己的脾气,也愿意做出退让迁就对方,但这点认知在他亲她手那一刻都打破了。她感受到了一种陌生乃至让她心慌的厌恶。

是的,她厌恶他的亲吻。他们相恋到现在,最多也不过是牵手,拥抱都鲜少,她大多数时候总以矫情拒绝,但现在想来怕是多少有着她自己都未察觉的抵触。她喜欢他,可能也没有她以为的那么喜欢。

她慌忙地扯出一抹笑容,以掩饰自己的尴尬。“怎么突然提起这个了,一点准备也没有。”

秦城自是了解她的,他见她这模样便知道她在躲避。若是以往,他或许会本着恋人谦让的心理退上一步,不再逼迫,但现在——他以强硬的姿势抓回了那只手,用力死死捏着,然后贴在了嘴边一寸。

他没有亲下去,但角度问题看上去格外亲昵。“我们喜欢这么久了,你没考虑过以后吗?”

“我——”她唇瓣翕合,今日的口脂是有些橘的红,显得她肤色如雪,气色格外好。“我们才认识半年,太早了。”

“早吗?快得还有见上几面便定下的。”他试探的凑近了些,感觉手里的手有些挣扎,眼里暗沉了许多,但面上不显道:“我们是自由恋爱,我父母早就知晓你,可我却还未见过你父母,是我哪里做得还不够好吗?”

“不是。”她看着自己的手,这样的距离下他都不用说话,她都能感受到对方散发的热度,蒸热了空气,贴着自己的皮肤仿佛要渗进去。她感受不到丝毫欢喜,只觉得恐惧。“我父母,很早就和我没什么关系了,如果要结婚的话——就是我一人。”

她抽不出自己的手,于是别开脸不看他。他们在一起时,她总是极力避免她家中的事,因为并不光彩,而秦城也总是极为体贴地从不过问,可今天不知怎么了,一向合心意的恋人像是转了个性子。

“如果望舒来的话,我娘家便算多一个人。”她话没什么底气,她也无法确定消失了半年的秦望舒知道消息后,是不是真会来。换而言之,她在对方心里是不是真的重要?一半的概率,她不敢赌,也无法接受可能面对的现实。

她低下了头,觉得这事自己委实不占什么理,于是态度又软了下来道:“这是我的错,我没想过瞒着你,总觉得我们时间还长,我会有很多机会告诉你,是我考虑不周。”

秦城没说话,只是又亲了一下她的手。

她觉得全身的白毛倒竖,若不是她自制力极高忍住了寒颤,怕是已经反应过激,但哪怕这样她胳膊和背后仍是生出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她觉得她其实从未真的脱离秦望舒,至少现在,她就迫切地希望对方出现在她的面前,可是没有。

秦望舒走了,走了半年,毫无音讯。她只能自己面对,自己解决。

她压着声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另一只按在桌上的手不自觉地开始抠着桌面,她的小动作很多,总是会在不合时宜的时候暴露她,就像是现在。她坐立难安,第一次发现下班的时间是如此漫长,她又觉得自己身体太过健康,若是差一些她就可以直接装晕糊弄过关,她甚至开始想起了主任,可惜什么都没发生。

她还是坐在椅子上,手也依旧被秦城牢牢抓着。他的唇贴在她的手背上,她的手温热,像是上好的软玉,而他的唇微凉,按理说应当是正好的温度,她却只能想到冷血动物。其实秦望舒的体温也偏低,一年里嫌少有手热的时候,她有机会时总会帮对方捂手,甚至会兴致勃勃地去找大夫开药调理,法子试过很多,都没用后也就认命了。

老一辈的人说手冷的人,心也冷。她不觉得,哪怕是现在也仍是不觉得。秦望舒是个很温柔的人,至少对张雪公主的时候总是温柔的。

她又想起了自己被秦望舒抱的时候,明明是那样手,手臂和手腕仿佛一折就会断,可每次抱着她的时候都格外有力可靠,甚至能带着她跑上一圈也不会喘。她还在做梦的年纪时,也曾幻想过有一个长得秦望舒面容的男子,与秦望舒有着一模一样的性格,对她好,让她依靠,就像是生物界里伴生关系那样。

可惜秦望舒没有亲人,唯一的神父年纪也足够当她爷爷,而多出来的拖油瓶更是一个比她还天真的女孩。她总是散漫惯了,哪怕事到临头仍是会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想法塞满大脑,那些不适的生理反应也被渐渐压下。秦望舒说过她这点,在学习上就是一本正经地糊弄老师,但现在看来,似乎还不错。

她这是自救。

“如果你能想见的话,我去问问他们。”她重新露出一点笑意,娇艳的面容像是极艳的海棠,还带着一点被保护得极好的天真。“他们愿意的话,就定个时间,如果不愿意,我也没办法。但作为补偿,我可以带你去看看金家小姐,她是望舒的妹妹,真要算起来,也勉强是我娘家人吧。”

“金家小姐?”秦城有些诧异,他倒是没想到张雪还有这一层关系。“金伊瑾?”

“对。”她声音又轻快起来。她其实和金伊瑾不熟,再加上秦家村那事不结怨都算好的,但对方格局大,不与她计较。想到这里,她莫名又生出几分骄傲,她知道金伊瑾如何和她乃至秦望舒一点关系都没有,但只要想到金伊瑾是秦望舒的妹妹,她多少都带了一些微妙的姐姐心理。所以金伊瑾好,她也跟着开心,明明这半年来,她们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她们是姐妹?”

她听秦城再问后,自知失言,于是话一变道:“她们关系不错,望舒年长依瑾几岁,是姐姐。”

金伊瑾和秦望舒的关系不算是秘密,但只是对整个秦家村而言,可外头确实一点风声也没听到。她见她们相处熟稔,想来两个格局都大的人自然是不会在乎那些无关自己上一代的恩怨,所以真要说起来,她还真觉得她们两个是姐妹。

秦城没再继续,刚刚那一嘴全然是好奇。他突然笑了起来,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不顾她再次瞪大的眼睛道:“这些都没听你说过,我先前只当你是孤家寡人一个,唯一关系好的望舒又突然去了远方,只留你一人生活。”

她听了有些生气道:“那没有,只是一些糟心事扫兴。望舒是离开了,但金家和教堂都在,我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她挥开他的手,短短一点时间,脸上就留了个红印子,她看不见,只觉得那处有些发热。她摸了摸,借机又缩回手,从抽屉里翻出一瓶脂膏,刚打开盖子就一阵淡香飘出,膏体晶莹剔透,她指腹沾了些,又拿出镜子照着,对着红的地方抹了些。

膏体有些油,涂在脸上莹亮反光,破坏了这张脸整体美感,她有些嫌弃,于是留下镜子把脂膏放了回去。做完这一切,她又惊觉自己手似乎有一段时间没仔细保养过了,又急匆匆的翻找抽屉,摸出一个有些大的铁盒子,用力打开后里面同样是一层膏体,只不过这种质地看上去更像是凝结后的猪油,她凑近嗅了嗅,仍旧闻到了淡淡的玫瑰味,没其他多余的异味后才放心挖了一小块放在手心。

这个世上不缺天生丽质的人,但随着年岁增大,美貌若是不细心呵护,都会被岁月磋磨得只剩下老树皮。当然,这个世界上也不乏样貌普通的人,有些运气好投胎到富贵人家,原本平平的姿色在金钱堆砌下,不说原本五官如何,光是那通身凝脂般的皮肤,就足以增上三分颜色,所以美貌这件事——天生和钱都缺一不可。

恰好,她张雪天生丽质,虽然没钱,可秦望舒有,所以这些昂贵的东西向来没缺过。她用习惯了,也觉得本该如此,于是穷且自信。

脂膏被手心温度焐热化成半透明的状态,她才开始揉搓。先是手背,然后是手指缝,最后是指尖,每一处都没有放过,仔仔细细地比她学数学认真不知道多少倍。待手背按摩吸收了后,剩下的那点儿才抹在掌心,这样不会过分油腻,而做完这一切后,她又照起了镜子。抹了脂膏地方的红印子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她掏出帕子细细的擦了,直至脸上一点都看不出后,才心满意足地收拾桌上这些瓶瓶罐罐。

秦城抬起了眉,作为一个男人,他对这些东西多少有些耳闻,但从未见过这样的阵仗。他忍不住问出了一个萦绕在心头许久的问题:“你工资够吗?”

“不够。”话才落音,她就答道。她见秦城欲言又止,解释道:“你觉得人这一生应该怎么活?我觉得我长得漂亮,所以我很爱护这份漂亮,望舒走之前给我留了不少东西,就比如说卖这些女儿家东西的铺子,她算是半个东家,她走之后都给了我。住处我有了,工作也有,吃穿不愁下,我为什么不能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她唔了一声,又道:“我有自知之明,经商没天赋,学识也不太行,所有东西都是马马虎虎拿出来糊弄人够了,再多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所以我也不贪。就守着这一亩三分地过好我的小日子就好,日后要是嫁了人,左右花费也用不着伸手向夫家讨,能挺直腰板说话,也挺好。”

秦城被她一通话说得哑口无言,他想了想还真是这么个理,于是歇了说教的心思,转而问道:“结婚你要请金家小姐吗?”

她张口啊了一声,不明白话题怎么又拐到了结婚这事上。但许是刚刚那番话给了她底气,她想了一会儿道:“我得去问问,再给你答复。”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秦城又笑了起来。人的脸不动时是一幅静态的画,极少有人会生动鲜活,所以当面部肌肉动起来时,尤其是笑的时候,纵使再平凡的人也能如同点睛之笔一般,活色生香不少。但她其实不太喜欢他笑着的时候,太灿烂了,一点也不稳重,于是眉间那一寸相似也荡然无存,可若要真说,他与她本就不是一样的人。

是她一直在强求。

下班后,她拒绝了秦城的邀请,罕见地花钱找了一个黄包车夫。黄包车夫其实也没多快,但好过自己跑回去,她撑着脸看着沿途的风景发呆,觉得要是秦望舒在的话,大抵是自己又要挨骂了。她其实本就不喜欢这样,人拉车,两条腿跑时就像是拉车的畜生没有什么区别,但可怜的是畜生尚还有四条腿,而人只有两条。

善良的张雪公主动了一点儿同情心,如果她是真的公主,她大概会分发一些钱让这些可怜人去过好日子,但秦望舒说过,这个世界上穷这种病是治不好的。她觉得有道理,就比如她穷,除去歪门邪道确实找不到更好的赚钱法子了,可能是能力平平,但这个世界上能力平平的人无法计算,所以她也不是公主,公主哪有她穷。

她郁闷地打了一下车壁,惊得车夫一顿,小心翼翼讨好道:“小姐可是颠着不舒服了?”

如果人有选择,没人会愿意做最下等的苦力讨生活。她看着那人脚下不敢停,还努力转了半个身子,满是风霜的脸上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容,突然的就眼一酸。

她吸了吸鼻子,努力把眼泪眨回去道:“我瞧见蚊虫了,没忍住就去打。”

车夫松了口气,摆正身子再次快跑起来。她坐过小轿车,是夏波的,也蹭过秦望舒的,舒适又稳当,人腿怎么可能比得上?她没再说话,生怕自己越说越让人误会,干脆就迎着拂面的风开始发呆。

那封信,她在走之前,仍是在信封加上了秦望舒亲启这五个字。她觉得秦城的话无不有道理,所以决定这是最后一封了,再之后若非秦望舒给她通信,她不会再写。

她发誓,以张雪公主的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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