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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央的水族馆

楔子

一个男人坐在床边,头发与脸上的油腻粘粘在一起,嘴边冒出一圈青色的胡茬。蓝色条纹睡衣凌乱的穿在身上,脚上套着一双袜子,他把袜子的颜色搞混了,一只白的和一只灰色的。

阳台上一株蓝紫色的植被随风飘摇,那是薰衣草。风从它旁边掠过的时候带来了好闻的气味,也带来了早晨独有的清凉。东边的地平线那已经翻起了鱼肚白,太阳马上就要升上来了。

此时天还蒙蒙亮,还依稀可以看到白的有些透明的月亮,只有床头灯亮着的房间里忽然亮起了另一道光。那是打火机的亮光,男人点燃了一支烟,烟被点燃的那头随着他的一吸一吐而一明一灭。

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个干净的烟灰缸,但他没有把吸尽的烟丢进去,而是随手丢在脚边,丢在实木地板上。即使地板被烧出了洞他也不心疼,因为上面早已被丢满了烟头。

他已经连续几天没睡觉了,唯一做的事就是吸烟,仿佛这个充满尼古丁和焦油的小玩意是他的救命良药,必须要靠这东西来续命,不然就会死。

男人明白此刻自己需要睡眠,迫切的需要。但内心就像是被什么东西蒙住了,压抑得厉害,而且总胡思乱想,心绪变得像一匹野马,无时不刻的狂奔,偶尔感受到孤独,偶尔痛得无法呼吸。他睡不着,即使睡着了,也会在片刻后猛然惊醒。

所以就这么坐着,安静就像是死去了。窗外传来早起坐校车的学生和家长道别的声音,阳光也逐渐爬上了他的面庞。这个时候响起了“叮咚”一声,有人摁响了他家的门铃,电子音很清晰的回荡在空旷的空间里。

这个时候有谁会来找他,认识的人此时应该都在医院忙吧?是宿醉的人认错了家门也说不定,以前就有这样的事发生,所以男人并没有准备起身去开门。出入小区的都是些苦逼的上班族,早上顶着一双熊猫眼出门,晚上拖着身体回来宛如死狗,只想躺在床上睡个天昏地暗,什么酒局、饭局更是多的不得了,满身酒气的回来也是常事,醉倒在电梯里也是常事。

可接下来门铃接二连三的响起,吵得男人的心情逐渐暴躁,摁门铃的人大概是把摁铃当成了架子鼓,此刻正在拿着鼓棒疯狂的敲着鼓面,大有一种你不出来我就一直摁的样子。

男人穿上拖鞋,怒气汹汹的拉开房门任由它撞到墙壁上发出剧烈撞击声,他走到客厅把门猛地拉开,门外站着一个圆脸男人,穿着深绿色的制服上衣和一条黑色长裤,剪着寸头,看起来很有精神,是小区的保安。

“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应该如何敲别人家门吗?”男人压抑而带着怒火的语气,再搭配上头发遮挡依稀能看见的布满血丝的双眼,让人感觉他精神状态不好,就像在面对一只野兽,可能会暴起伤人。

“啊,可是电话里的人就是这么告诉我的。”保安有点紧张,面前这个男人练得一身漂亮的肌肉,虽不至于健美先生那么夸张走样,但绝对拥有爆炸般的力量,一瞬间制服自己不在话下。而且他的腹部有着几道狰狞的疤痕,也许此前是黑道上的狠角色,受到某种打击变得一蹶不振,住在这里。按照电影里的情节就是有一个契机,然后狠狠杀回去,一统黑道,成为地下皇帝。

男人可不知道他脑子里正脑补着什么黑道风云,不耐烦的说,“谁说的”

“听声音是个老头,他让我给个盒子给你。今天早上一出门就看到了这个盒子放在门边,然后就接到了那个老头的电话。”保安拿着一个铝盒递到他眼前,“就是这个,我没打开过。”

谁会给我寄东西男人纳闷的接过铝盒,说了声谢谢,然后转身把门带上,但保安拉住了门的边缘,不让他关上门。

“你还有什么事吗?”男人皱眉。

“那个老头答应给我跑腿的钱。”保安说,“可是他不会用网上银行,所以让我找你要。”

男人抓了抓头发,他大概知道那个老头是谁了,因为他只认识那一个老头。要是在平时,他一定会说道说道,又不是他要的,凭什么要他给钱,哪来的道理但现在他只想一个人待着,所以回屋随便掏了几张纸币塞在保安手里,然后把门关上,走到沙发边坐下。

他把铝盒打开,里面有一盒药,药名是艾斯挫仑,只有一片。寄来的人估计是怕他一时想不开把药一股脑的全给吃了。

他掏出手机拨电话,电话很快通了,那边的人传来爽朗的笑,“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准备重新拥抱世界了吗?”

“在你眼里已经严重到要服用安眠药了吗?”男人说。

“不是我的眼里。”电话那头的人纠正他,“是在邓晓笙的眼里,我们在你家安装了监视器,怕你出现什么意外。他一直守在屏幕前观察你,你多久没睡他就多久没睡,最后开出艾斯挫仑让你服用。他说,有时间希望你能让他做一次心理疏导。”

邓晓笙,男人记得他,一个三十多岁的心理医生,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从小到大各种奖学金拿到手软。鼻梁高挺,眼眸深邃,事业有成,是传说中的帅大叔形象,身边美少女成群,但他不解风情,始终摆着一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脸。他耳朵上总是挂着一副金边框眼镜,终日不变的西装和擦得闪闪发亮可以倒映出天空中的云彩的皮鞋,性格也和他的着装一样寡淡到乏味,严谨,不爱说话。男人没怎么和他交际过,脑子里只有这些映像。

“心理疏导”男人抚了抚额,“有这个必要吗?”

“如果是别人,那没有。”电话那头的人说,“可你不一样,你是S级,拥有极高的危险性,一旦崩溃,会闹大乱子的。”

男人没说话。

“你知道吗?我在五十岁的时候还浪迹在女人的怀中,到了七十岁还会盯着青春靓丽的女孩子看,她们穿着制服,套着中筒袜,脚蹬皮鞋是挺漂亮的……”

“你想说些什么”男人打断他,“如果要讲你的风流史的话,我很乐意听,但我想要去买点酒,就像看电影一样,一边看一边吃爆米花。”

“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我也遇到过一个女孩,一个如花般的女孩,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无法自拔的爱上她。那时候她有很多追求者,但她选中了我。我本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结婚、生子然后老去,可在一次任务中,她离去了,流弹击中了她的心脏,根本来不及救援,我只能看着她倒在我的怀里。”电话那头的人顿了顿,“开始的几年,我时常会去看她,手捧她最爱的太阳花。墓碑上她的照片是笑着的,笑的很灿烂。再后来,我去的次数就少了,一年只去五六次;再后来就更少了,一年两三次;再后来,只有清明节才会去。现在嘛,只有路过花店,看到太阳花的时候,我才会想起她,一个如花般的女孩。”

“她有父母吗?”男人忽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当然有了,你问这个干什么?”电话那头的人斩钉截铁,哪家小孩子没有父母呢?

“她有父母,父母总是爱孩子的吧,所以她不缺人爱。可程然没有没有父母,她没有人爱。”男人咧嘴笑了笑,有些虚弱的说,“我认识程然的时候她是一个人,我看过很多她以前的照片,也都是一个人,因为全是自拍。她委屈了没有人安慰她,她受伤了没有人心疼她,她受欺负了没有人保护她……小时候她甚至吃不饱饭。很可怜对吧?她就像是被这个世界遗弃了。所以啊,如果我不爱她,那就真的没人爱她了,如果我不记住她,那她就真的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仿佛未曾来过人间。”

男人抬头看向电视下方的白色柜台上,平滑的台面上摆着一个相框,相框里面是一个朝气男孩和一个漂亮女孩的合照,女孩头戴生日帽趴在男孩的肩头,两个人笑着看相机伸出剪刀手,后面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生日蛋糕,上面插着20支彩色的生日蜡烛。

照片的左下角写着一行数字:2021-9-13,这是照片的拍摄时间。

那是他们唯一一张合照,在那之前她一次生日也没过过,甚至不知道生日蛋糕是什么味道。

吃蛋糕的时候,女孩的嘴边糊满了白奶油也不管,她很没有淑女形象的把两个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像是往颊囊里塞满了坚果的松鼠,用手指戳一下都会爆掉的感觉。

男孩用手指戳了戳女孩的脑袋,告诉她,让她吃的文雅一点,女孩子要淑女。生日蛋糕又不是什么特别贵的东西,以后想吃了随时都可以去买。

女孩则摇摇头告诉男孩,生日蛋糕当然得过生日的时候吃,可不是随时都有人陪我过生日。

因为要点蜡烛许愿,所以只打开了柔和微弱的氛围灯。幽暗中,女孩的忧伤在眼眸里清晰可见。那是她第一次露出这样的表情,男孩的记忆里她总是一脸淡漠,好像没有什么在乎的东西,你几乎无法从她的脸上找出第二种表情。

大概是不知道感情为何物吧?男孩曾这样想过,现在看来,只是对方把情感埋藏的太深了,从不轻易示人,其实内心深处还是一个喜欢可爱东西,期望有人喜欢的女孩。

“世界上的人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会平复一切的。”电话那头的人说,“所以你完全不必想这么多。”

“为什么要欺骗自己呢?你其实也根本不会忘记她的,对吧?总有些人,有些事不是时间可以冲淡的,只是时间令对方在心里埋得更深了,可偶尔脑子里会闪过那些片段,那种令人无法忘怀的感觉也会像潮水一样涌上来。”男人又重新叼起一根烟,把白烟吸进肺里再缓缓吐出,“太阳花盛开的时候,你应该不只会想起她,还有你们曾一同仰望的星夜,一起手牵手曾走过的繁华大街,在冬日的寒风中曾抱团取暖过……那是你们的爱。”

电话那头沉默了,对方是一个做事认真,雷厉风行的人,现在的无言就证明男人说对了。

“我好像找不出反驳你的话,你说的对。人生就是这样,老天不会让任何人好过,总会令你的心出现些伤口。我曾想过无数次重新来过,可即使再重来过,弥补过后也会出现新的无法预知的遗憾。世界并非童话,不是你想就能的。”对话那头,那个孤强的声音带着些哽咽,“那么现在有一个机会,能稍稍平复一下你心底的遗憾,你愿意吗我们找到了他,天空中有一颗卫星正对他严密监控着,他已无处可逃。”

男人一瞬间把手机握得很紧,全身青筋暴起如蟒蛇爬上了身,痛苦的回忆席卷大脑如浪潮般汹涌,良久后恶狠狠地说,“找到他,然后干掉他!”

电话挂断,男人服下艾斯挫仑然后回到卧室躺在床上,倦意很快侵入他的意识。

当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窗外凉风飘荡,孩子的笑语从小区楼下传上来,太阳只剩下了半个,云层被渲染得火红。

他静静的站在窗边,有种突如其来的孤独感,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孤独感。往常这个时候那个叫程然的女孩应该已经打电话过来了,简简单单的汇报工作后,再互相问一些今天过的怎么样,中午、晚上吃了些什么,今天出门遇到什么好玩的事这类普普通通的问候语。他不喜欢汇报工作,觉得一天一次太繁琐了,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但此刻没了那通电话,却觉得有些失落落的。

晚风习习扑在脸上,连带着撩起他的衣角,裹挟薰衣草的香味,又给他一种惬意感。闻着那股香味,女孩仿佛活蹦乱跳地就站在面前,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历历在目,就似在昨天一般。他把自己完全放松了,向前伸出两只手,柔和的晚风就是女孩娇软的身躯,他们紧紧相拥。

“知道吗?”男人闭着眼用极尽温柔地说,“其实我很喜欢你。”

其实离牵手只差临门一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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