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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135、我要在你上面

演唱会落幕了,现场的歌迷们还迟迟不愿离去,簇拥过来想要同师晴要签名。

面对狂热热情的粉丝,安保人员们也忙得焦头烂额。

“不用等她了,她得留下来给粉丝签名,要花不少时间呢。”

庄晓梦摇了摇公孙瑾的胳膊,示意让他离开。

“我想,我也得留下来给粉丝签名了。”

公孙瑾看着围上来的歌迷,回眸看向她。

“小瑾,给我签个名吧!”

“公孙瑾!我是你粉丝啊!”

看着周围围得水泄不通的歌迷,公孙瑾有些不知所措。

庄晓梦却是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用手将沿途的粉丝们推开,往外跑去。

“唉!哎哎,你干嘛?”

乌泱泱的一大群人在后面追逐着,发出狂热的呐喊。

少女牵着他的手,迎着世俗的潮浪奔跑,将全世界的喧嚣都甩在了脑后。

就像婚礼上牵着恋人的手逃婚的新娘。

“呵呵”

公孙瑾是能听得到她在笑的,尽管他看不到她脸上的笑容。

场馆外面飘着雪,一眼望去都是纯净的雪白。

飞雪浮现在城里的月光里,飘摇在霓虹里,落在街边的路灯里。

“后面好多人在追呢,我们得快点跑!”

庄晓梦说着,语气略显俏皮和激动。

呵出的气息在夜间化作袅袅的云雾。

“嗯!”

公孙瑾也迈开步子,和她一起沿着长街奔跑。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的声音渐渐消失了,两人这才停下,扶着膝盖开始喘息。

“呼,终于逃脱了。”

庄晓梦拍了拍胸口,心有余悸。

“别傻着给粉丝那样签名啊。”

“那么多粉丝,你要签多久啊?”

“我妈之前给粉丝签名,签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手腕都骨折进医院了。”

“而且签名的纸如果是白底,会很麻烦的,要是被有心人拿去弄了合同。不就掉坑里了吗?”

她看着公孙瑾,微微喘着气,眸中有晶莹的微光闪耀着。

“嗯,是我考虑不周。”

公孙瑾微微颔首。

艺人是个很奇怪的职业,一方面需要粉丝们的喜欢,需要热度。

另一方面,艺人们都不希望粉丝进入他们的生活,也不想和粉丝有交集。

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是公孙瑾讨厌艺人这一行的重要原因。

他只是希望有人喜欢他的歌,至于他自身,有没有人喜欢都无所谓的。

“你跑得真快,我差点都跟不上你。”

回学校的路上,两人慢慢走着。

公孙瑾撑着伞,为她遮着头顶的雪花。

“嘿嘿,以前听完妈妈的演唱会,她就会和助理换一身衣服,让助理穿着她的衣服从正门走,让助理吸引粉丝。”

“然后趁着粉丝们不注意,就这样拉着我的手赶紧跑路。”

庄晓梦说着,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每一次她牵着我的手奔跑的时候,后面总会有很多歌迷和记者追赶。”

“妈妈就会带着我到处跑,和他们玩躲猫猫。”

“反正,就是挺刺激的。”

她说着,鼻尖冻得微微泛红,搓了搓手,往手心里呵了一口热气。

“那……今天的演唱会,开心吗?”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问道。

“开心啊!”

庄晓梦不假思索地答道。

“妈妈虽然还是那么肉麻,唱的歌也还是那几首,但就是很开心。”

她说妈妈的歌都听厌了,但师晴唱的每一首歌,她都有在台下跟着哼唱。

“嗯,开心就最好不过了。”

公孙瑾眉梢弯弯的,侧脸有两个很浅的酒窝。

他笑起来的时候是很好看的,一点也不像平时那样高冷疏离。

就像冰川融化,变成了涓涓溪流。

庄晓梦看着他的笑脸,有些痴迷。

两人的目光迅速交汇,公孙瑾甩开移开的视线,有些不好意思。

“你,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庄晓梦柔声说道。

“眉眼弯弯的,眼睛像是会笑。”

“给人一种……”

她蹙着眉,思考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去形容。

毕竟,语言有时候是很苍白无力的东西。

“成熟的感觉。”

“我也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

庄晓梦一时间词穷,她明明读过了那么多书,却就是无法形容他的笑。

经历人世间的各种苦难,也走过很坎坷曲折的路,但始终不动声色。

即便面对惨淡的生活,也是一笑了之。

“我明白你的意思。”

公孙瑾会心一笑。

“真的吗?我自己都觉得难以表诉呢。”

庄晓梦有些欣喜。

“嗯。”

公孙瑾点了点头,思忖了片刻,轻轻地道:“一蓑烟雨任平生”。

庄晓梦眼前顿时一亮,喃喃自语。

“一蓑烟雨任平生……一蓑烟雨……任平生……”

“对,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她伸手抓住公孙瑾的胳膊,高兴得像是找到了糖果的小孩。

一蓑烟雨任平生,就是这种洒脱和淡然。

“这句话真好,你是从哪里看到的?”

庄晓梦细细品味着,愈发觉得妙不可言。

“我编的。”

公孙瑾丝毫不害臊。

反正苏轼已经作古千年,不可能揭棺而起要他版权费。

而且隔了一个时空,他老人家也穿越不过来。

趁着时间还早,两人又在周边的商铺逛了会。

公孙瑾不太喜欢购物,没别的原因,懒,而且没有什么消费欲望。

现在赚了钱,除了吃吃喝喝,就是买一些自己喜欢的黑胶唱片,一边听一边收藏。

其他的东西,都已经不太能勾得起他的兴趣了。

所以庄晓梦进店的时候,公孙瑾总是在店外站着,沿途不停地有路人侧目。

这人只是站在这里,就成了风景。

比那些站在橱窗里,穿着华丽衣裳的模特还要模特。

有经过的女孩子拿出手机偷拍,眼角亮起的闪光灯吸引了公孙瑾的注意力。

他便下意识地侧目望去,只见一个女孩子偷摸藏好了手机,面无表情地从他面前经过,耳朵却是红得厉害。

公孙瑾默默收回了视线,对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我给你买了围巾和手套。”

庄晓梦小跑着过来,将一条白色的针织围巾从服装袋里拿了出来,笑吟吟地看着他。

“谢谢。”

公孙瑾没有戴围巾和手套的习惯。

前世的时候,冬天总是会长冻疮,手指又痒又热。

“不用跟我说谢谢的。”

庄晓梦踮起脚,将那条白色的围巾绕在了公孙瑾的脖子上,小心地系好,目光很是温柔。

她总是觉得,公孙瑾适合白色。

尽管他出门的时候,穿深色衣服多一些。

“我感觉很适合你。”

庄晓梦打量了一番,甜甜地笑了起来。

“嗯,你挑东西的眼光很好。”

公孙瑾将下巴缩在围巾里,能嗅到丝绒淡淡的清香。

“还有手套呢。冬天要记得防寒。”

她又抓起公孙瑾的手,小心地将准备好的猫爪手套戴了上去。

在触碰到她手指的那一刻,公孙瑾觉得像是摸到了一块温润的软玉。

女孩子的手很小巧,看起来总是显得可爱。

“我给你选的猫爪手套是不是很可爱?造型是英短的。”

“我的是布偶猫,嘿嘿。”

她说着,眨巴着眼睛,微微嘟着嘴,用小手捏了个猫爪的动作,像招财猫一样。

“是,可爱。”

公孙瑾看着自己手上的猫爪造型的手套,笑着点头。

庄晓梦伸出了自己的手,放在了公孙瑾的手背上,将两只猫爪叠在一起。

公孙瑾明白她的意思,猫爪在上定律。

猫爪在上的就是主子。

于是,他将手抽出,放在了她的手背上。

庄晓梦又赶忙抽出手放在了他的手背。

两人如此反复,庄晓梦玩得不亦乐乎。

“嘻嘻!”

公孙瑾也不嫌弃她幼稚,就这样陪着她慢慢玩着。

两人回学校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十点。

“怎么办?今晚,咱们回不去宿舍了。”

庄晓梦挽着公孙瑾的手,既期待又紧张。

“在外面……开房吗?”

她侧目去看公孙瑾,声音很小。

说完,就迅速别过脸。

“我没满十八,开不了。”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哦,也是。我都忘了,你是个弟弟。”

庄晓梦恍然大悟,然后眉头紧锁。

“莪身份证也没有带,给咱妈打电话,让她接我们回家?”

她说的是咱妈,公孙瑾也没觉得不合适,师晴名义上是他的干妈,只是他习惯喊晴姨。

“不用了吧,她那边也挺忙的。”

“红莓苑那边,我有一处住的地方,我们去那边过一晚吧。”

公孙瑾突然想起来,之前童晓瑜给他和钟苓子安排了住处。

“行,听你的。”

庄晓梦挽着他的胳膊,轻轻摇晃着,很是亲昵。

抵达了别墅区,公孙瑾按照童晓瑜给的密码,开锁进了门。

看着装潢奢华的别墅,庄晓梦倒也没觉得惊讶。

她从小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这并不算什么。

“以后我们去外面玩,就在这里过夜吧。”

庄晓梦坐在沙发上,开心地晃悠着小腿。

“女孩子夜不归宿,那样不好。”

公孙瑾却是摇头。

“和你夜不归宿,有什么不好的?”

她反问道。

“我怕自己失身。”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而且我还未成年呢。你要是要了我身子,三年起步,最高无期。”

庄晓梦一听这话,就捂着嘴咯咯直笑。

“不好意思,在这方面,法律是不保护未成年少男的。”

公孙瑾闻言,只是悠悠一叹。

“唉,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处处充满了对男人们的压迫,男人们何时才能站起来?”

整理好房间,公孙瑾就去小区里的超市买了些食材。

晚餐做的火锅,天气冷的时候,吃这个正好。

公孙瑾又不太想下厨房,索性买了些火锅底料,加上片好的牛羊肉、肥牛卷、牛肉丸子、年糕、香肠等等。

再切几块白萝卜,加上一把青菜,几片芝士。

一股脑下锅全给炖了,简单省事。

恰好超市里还有卖辛拉面的,这就更省事了。

将年糕切片,香肠切花刀,下锅煮成章鱼肠,再加上煮好的辛拉面。

也不是些多高档的食材,但庄晓梦趴在桌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锅子的时候,就是很期待。

尤其是看着锅里开始沸腾冒泡的时候,她就立马坐正了身子,拿着筷子,一脸迫不及待。

外面飘着雪,风声呼啸。

屋子里开着空调,锅里热气腾腾,食物的香气勾动味蕾。

庄晓梦就是觉得这种感觉很好。

吃饭的时候,很少拍照的她,也试着拍了照片。

“你别动!”

公孙瑾闻言,赶忙僵住不动了。

“对,就是这样!维持着你高冷的帅脸。”

“让我拍两张照片。”

庄晓梦将手机镜头对准了公孙瑾,连续按动快门。

公孙瑾很是配合,面无表情,精致的面容和五官轮廓精美得好像一尊精雕细琢的雕塑。

“好啦!吃饭!”

看着她雀跃的样子,公孙瑾这时候才后知后觉。

这个清冷孤傲,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在面对他的时候,总是会褪去“神性”,变成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小姑娘。

“晚餐我做的很随意,可能没有平时在家那么好吃。”

“没有啊,我觉得很好吃啊。”

庄晓梦吃着碗里的菜,嘴巴就没闲下来过。

“真的很好吃,不骗你。”

“我感觉你做什么都好吃。”

听到她这么说,公孙瑾心里也是很温暖。

被人需要,是一种幸运。

吃完饭,庄晓梦主动帮忙收拾起碗筷,洗了锅。

公孙瑾不让她洗,她还不乐意,伸手将他推到了沙发上,很是坚决地看着他的眼睛。

“你做饭很累了,碗我来洗。”

看着她洗碗时有些笨拙,但还是一脸专注的样子。

公孙瑾总有一种,已经和她新婚的错觉。

吃完晚餐,公孙瑾烧了热水,接了一盆放在沙发前,脱下鞋袜准备泡脚。

庄晓梦见了也跟着过来,嚷嚷着要一起。

“你还是别跟我一个盆吧,我怕你有jio气。”

公孙瑾淡淡笑着。

“胡说,我才没有jio气呢!”

庄晓梦瞪大了水灵的眼睛,佯装生气地看着他。

公孙瑾托着腮,盯着她的脚。

庄晓梦拉开长筒靴的拉链,将长筒靴凑到了公孙瑾鼻子前面。

“嘿嘿,你闻闻。”

她在外面走了半天的路,这时候靴子又正好迎在中央空调的风口。

公孙瑾捂着鼻子,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酸奶味的靴子!还是过期酸奶!”

“哈哈哈!”

庄晓梦笑得眼角飙泪,脸颊微醺,没好气地伸手打了他的胳膊一下。

她脱下白色的棉袜,露出了一对白皙的玉足,很小巧很可爱。

女孩子就算身材高挑,但手掌和脚掌还是会比男孩小很多。

“嘿嘿!”

庄晓梦将脑袋靠在他的肩上,小脸很是舒适。

她犹豫着试探着水温,慢慢将脚落在了水里,然后踩在了公孙瑾的脚背上。

“我要在你上面!”

公孙瑾明白她的意思,猫爪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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