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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第二十一章 布蕾妮

第二十一章布蕾妮

婚礼在海边举行,布蕾妮没有丝毫意外。整个维斯特洛,婚礼在海边举行的,除了塔斯岛,就是铁群岛,唯一不同在于,塔斯岛信仰的仍是七神,而铁群岛信仰的是淹神。倒不是塔斯岛没有圣堂,而是因为塔斯的传奇英雄“晨光”加勒敦就是在海边娶了他新娘,在大海的祝福或诅咒下,产下了他们的诸多子孙,即成为今天塔斯岛上所有的贵族和平民们的先祖。

阿莎认为,他们的欢宴将在派克城中举行,但事实上,在海岸旁的多石沙地,已由攸伦建起众多巨大的营帐,在最中央那座是由一整块巨大的金黄色海怪篷布做的顶,远远地,就能从高地上看到一只巨大的海怪趴在海滩旁。她听到旁边有人议论这座营帐究竟可以容纳多少宾客,又可以容纳多少舞者同时表演。

所以,显然,今天的宴饮环节,不会在城堡。

“这样最好。”阿莎穿着裙装骑马与布蕾妮并排而行,“这样就不用担心派克城里流血了。”

布蕾妮震惊于阿莎的大胆,小心地瞧了前后人马,确保无人听到她这番明目张胆的阴谋。

“不用担心!这种对话,只有我们两个和淹神能够听到。”她自信地说,“你也不用故意压低声音,否则连我都听不到你说啥了。要是你喊‘小心,卧倒’,我却疑惑地问你‘你在说什么’,那可就全完蛋了。”

“我曾听说,有人能通过口型判断别人说了什么。”

“如果攸伦或者他身边的什么人还能通过口型知道我说什么,我则认输,哈哈,我担心的不是有人能够能通过口型判断我说什么,我只担心我的淹神耳朵不够好,要知道,它老人家整天都在海里听浪的声音,任何东西天天听那种声音,也听不清人话了。”她昂着头,露出笑容,“要我说,它是个糊涂蛋。我湿发叔叔,哦,那个叫伊伦的,笃信淹神,已是淹神的祭司,整天祷告让攸伦完蛋,但攸伦还是好好活着,还活得一日比一日舒坦。”

布蕾妮疑惑地看了阿莎,一般来说,敬神的人不会绝不会这样调侃所信仰的神,就像布蕾妮绝不会用这样口吻去说七神。

接下来的路途中,阿莎像是闲不下来的孩子,向她随口介绍眼前铁群岛各种各样的人和他们的趣事。她介绍的人中有“理发师”纽特,该外号的由来是,他年轻的时候,能用飞斧给人刮胡子;她介绍驼子何索,他虽然是哈尔洛家的人,但早先已投靠了她叔叔维克塔利昂,阿莎记得,他一个儿子的人头被插在深林堡通向大海的道路上;除此以外还有葛欧得古柏勒的两个儿子、音乐家小伦伍德陶妮拉、歌者罗姆尼维纺等等。

这些人名就像布蕾妮曾劈砍过的木头一样,没有丝毫营养,而唯一的作用是浪费她时间。对她来说,这些人名和现在在路上飘起的各种各样的旗帜一样没有意义。

“我不认识他们,也不想认识。但我向你保证,如果他们向你举剑,我杀他们前,不会先想他们的名字或他们曾经做过的趣事。”

“我真是感动哦,塔斯的布蕾妮。”她露出惨淡的笑容,“刚好,我觉得有一个人你一定想认识,我早想介绍给你了。”

“在这座岛上,我唯一想认识的只有珊莎史塔克。”

“也许吧。看到旁边的那个大胡子的老家伙了么?”阿莎指着队伍稍前处的一个骑马老人,“你绝对会想认识他。”

布蕾妮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老头看起来很硬朗,花白的卷胡子将整个下巴完全盖住,上唇的胡子也一样野蛮地向两侧生长。他骑着黑色的马,没有打出任何旗帜,目光稳稳向前,好像有无数事沉在他的心底,或者他早已接受命运。

“我没有看到他有什么特别的。”老人身穿普通的灰色羊毛上衣,无袖的马甲和一张油腻惨白的破旧海豹皮风衣。

“他是史坦尼斯的首相。”她转头看向布蕾妮勉强笑道,“他与珊莎史塔克以及三姐妹群岛的某个贵族女孩一起被攸伦俘虏。”

布蕾妮惊愕地看向阿莎。

“他为何没有被史坦尼斯赎回?”布蕾妮惊讶地看向老人,反复确认,才觉得确实是那个洋葱骑士。他至少比她上一次看到的时候老了十岁,而从外形上看也至少瘦了二十磅。

“有人出价与其等重的黄金赎回他,但被他自己拒绝了。”阿莎笑着说,“我从未见过像他那样傻的首相或骑士,当然啦,可能除了你。”

这些话让布蕾妮更加疑惑,她忍不住投去疑问。

“他和你一样,是个真正的骑士。他为了保护一个小小子爵的女儿,放弃了被赎回的机会,当然,也让攸伦失去了将他卖个好价格的机会。所以咯,在被俘的日子里,他虽然是一国首相,却依然受尽苦楚。”阿莎像是用讲故事的口吻向她说着,“我受国王所托,保护史塔克的少女,我失败了;我受子爵所托,帮他照看爱女,我同样失败了——在子爵女儿被安全送回前,在她停止遭受不公待遇前,我绝不抛弃她,绝不同意别人用黄金将我买走。”阿莎学着洋葱骑士的口吻说着话,仿佛这些都是她亲耳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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