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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第 247 章 番外二【一更】

***

秦蔻定定地瞧着阿飞。

十八岁的少年,兼具了成熟与不成熟两个方面的气质,他的身体已经长大了,肌肉有力、血气充沛、出剑迅捷如一道闪电,他的五官似是雕像一般,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只能被赞叹完美。

但他的心却没有完全长大,仍然那么真诚、那样直白地、依赖地看着她,迫不及待地要安抚她,告诉她他可以的,他完全没有受到伤害,林仙儿再也不能伤害到他了。

李寻欢曾说:虽然他还太过年轻,但已经有了足够吸引女人的魅力了。

但秦蔻认为他说的不对,年轻不是减分项,像阿飞这样的人,他每个年纪都会有每个年纪所最独特的魅力,一个男人每一阶段最迷人的样子,他都会拥有。

当他二十八岁、三十八岁的时候,他身上吸引人的点和现在是不同的。

所以秦蔻也完全能理解,为什么林仙儿非要施展手段、令阿飞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征服这样一个少年,或许的确是一件令人十分飘飘然的美事吧。

秦蔻轻轻地笑了下,说:“那么,你还决定要回去么?”

阿飞毫不犹豫地道:“当然。”

回去,当然是回到他所在的时代去,因为他要完成他母亲的遗愿。

成功,他要成功,他要让那片江湖上的所有人都知道阿飞的名字,然后……他要去找他的父亲。

其实如果是从没有来过现代的阿飞,如果他一直在荒野之中长大的话,他大概并不会明白母亲的这个遗愿之中是否包含了其他的东西,他只会觉得悲愤。

但他来了现代,接触到了很多人、很多事物,直到这世上很多事情运转的规律和人情世故,也好似明白了母亲提起父亲时的语气。

有惆怅、有爱、有时过境迁的遗憾,也有淡淡的仇恨,在她口中,沈浪的确是这世上难得一见的仁慈、温柔而聪慧的人,那么,这个仁慈而聪慧的人,又为什么会抛下他们这对母子、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呢?

《多情剑客无情剑》之中,并未给出答案,但这其中,却必然有着一段极其曲折的、充满了爱恨纠葛的过去,他已经隐隐猜出,或许他的出生,从未得到过父亲的期待。

他不是被期待着出生的。

多么苦涩的事实,可这件事他必须去做,因为这是母亲的遗愿。

来到现代之后,他拥有了秦蔻,认识了秦蔻的挂件老公,还有一群年纪比他大了很多岁的朋友。

他拥有了这么多,心里被填得满满的,却偶尔觉得愧疚。

母亲死在冬天,死在那间永远都很寒冷的茅草屋里,她死的时候,他试图去让她暖和起来,可是他们的屋子里只有两床破棉絮的被子,全部给她裹上,她也暖不起来。

她活得那么累、那么辛苦,这个世界给了她无穷的苦痛。

她的儿子怎么能忘掉她呢?怎么能忘掉她的遗愿令她死不瞑目呢?即便

这遗愿并不好完成、即便这遗愿……这遗愿也一样让他很痛苦,即便这遗愿最终只能指向他那不被人期待的出生。

但没关系,父亲或许不爱他,但蔻蔻爱他。

这就足够了,他并没有要求所有人都爱他,他也没有资格这样要求。

但是此时此刻,当他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做出了选择之后,他一直都很珍惜的蔻蔻却露出了一点忧郁的神色,似乎是在担心他。

阿飞立刻就感到了心虚。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身上的肌肉又在一瞬间绷紧了,他有点像别开脸去,躲开她的视线,但又硬生生忍住了这一股冲动,直视着她,轻轻道:“你莫要担心我,我不会有事的。”

他其实是个很少自吹自擂的人,但此刻,他竟然道:你知道的,我的剑法早已快过那个江湖上的所有人。”

像是怕她反驳一样,他又立刻接着道:“而且我已学会了点穴的法子。”

在原著之中,他刚出道时,其实也是吃了几回苦头的,这一切都源自于他的江湖经验不足、不知道人心的险恶,以及他不会点穴解穴的法子。

但如今,这已完全不是问题了。

他的剑法依然讯急如闪电,他在十六岁的时候挑战了陆小凤,他想知道陆小凤是否可以夹住他的剑。

事实证明陆小凤的灵犀一指的确可以,但他也承认,这一剑的凶险程度,比得上当年叶孤城的那“天外飞仙”的剑招了。

而早在八岁的时候,他就因为需要学习怎么在现代“下黑手”,而去像傅红雪讨教了打穴认穴的功夫。

至于江湖经验……说实话,这些年的暑假与寒假,他已经见过形形色色的江湖中人了,他恐怕并不会被旁人的表象所迷惑。

他这样向秦蔻保证着。

秦蔻沉默了半晌。

阿飞甚至都开始有点坐立不安了。

他想要没话找话说,却突然发觉,他连这个时候应当怎么转移话题都不晓得,默然了半晌,他突然起身,去旁边的沙发扶手上把搭在上头的薄针织衫拿过来,轻轻地披在了她的身上,哑声道:“小心着凉。”

现下是初夏,但屋子里冷气开的很足,她也不是没有因为这个原因感冒过。

秦蔻的眉头就轻轻地蹙了起来,阿飞瞧见她皱眉,心头又是一紧。

他终于有些沮丧地说:“……我令你伤心了么?”

秦蔻叹气。

秦蔻说:“那你还记得现在几月么?”

阿飞:“……五月。”

秦蔻板起脸:“那你还记得下个月要干什么么?”

阿飞:“…………”

阿飞:“高考。”

秦蔻哼了一声,说:“原来我们的飞少爷还记得啊~”

阿飞最听不得秦蔻叫他飞少爷,总觉得耳根子都因为不好意思而红透了。

阿飞立刻道:“等这边忙完了,我再回去。”

秦蔻又哼了一声,不

肯理他了。

阿飞只好起身,说:我去学习。

秦蔻朝他眨眨眼:加油喔~

阿飞也忍不住勾了一下唇?_[(,只道:“不必担心我。”

什么都不必担心,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很清楚明白的。

***

这个从各方面来说都堪称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高考自然也是不需要费心的。

不过最后一个月,他还是一天不落下的去上学了。

这个留着及肩长发、喜欢扎半丸子头的少年,其实并不是家长老师们心中完美的“好学生”的样子,其实在老一辈人看来,这样子的发型还有点“流里流气”的。

阿飞其实觉得这现象挺有趣、挺荒诞的。

在古代,他的头发太短,一看就是经常去剪,于是总有看不过眼的卫道士,会嘟囔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孝”之类的话,来到现代,卫道士还是卫道士,不过看他不顺眼的原因却变了,因为他的头发太长了。

有时候,一些学生家长把沈飞看做是“别人家的孩子”,总在自家孩子面前说“你看看人家沈飞”如何如何,结果一见到阿飞真人,瞧见他冷淡孤傲的神色、半长发和耳朵上的耳钉眼,就又开始视阿飞如猛虎,开始说什么“学习好也不能那样,他家里人就不管他么?太狂傲了,以后进了社会要吃亏的”这样的话。

由此可看出,其实头发的长短与父母根本就没有关系,与孝不孝、家教不家教的也没什么关系,只与中不中庸、听不听话有关。

这道理无论古今,都是相通的,等阿飞想通了这一点之后,他已决心一回去,绝不会给任何人以伤害他的机会,他从一开始,就是奔着扬名立万去的。

顺便一说,关于他耳朵上打的耳洞,是因为秦蔻很喜欢。

当然啦,秦蔻从来没有让他也去打过耳洞,只不过她经常很开心地帮她的挂件老公挑耳钉,一点红耳朵很容易发炎,过去几年,仍时不时发炎,这时候秦蔻就会小心翼翼地帮他上药。

出于一种奇怪的、赌气一样的心思,阿飞自作主张,自己跑去打耳洞,结果他体质超好的,从来没发过炎,这真是……

算了,这事儿说起来还属于阿飞十五六岁时的黑历史,被秦蔻拿出来笑了好几年呢。

于是,在备战高考的最后一个月中,这个完全属于传说级别的风云人物沈飞同学,终于每天都出现在了教室里,按部就班地冲刺了一个月,然后……

然后就拿了全校的状元。

市状元和省状元倒不至于,毕竟全省这么多学生,天才的学神也不只阿飞一个呀,况且阿飞也并不是一心扑在学习上的。

填报志愿时,阿飞想都没想,就填了X市排名第一的大学。

X市高校其实非常多,好大学不少,阿飞的成绩去省外当然也行,不过他毫不犹豫,并没有什么商量的空间。

然后,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就要回到他原本应该生活的那个时

代过暑假了。

临走的时候,秦蔻忧心忡忡。

秦蔻:“玻璃珠带了没?”

阿飞伸手拽住脖子上的绳子给她看。

秦蔻说:可不敢弄丢哦……算了,再带两个备用的吧,一个系在手腕上,一个挂在剑上。?[(”

阿飞定定地瞧着她,说:“好。”

秦蔻又不放心地问:“剑怎么样?这剑好薄,真的没问题么?”

阿飞满不在乎:“没事的,我用削尖了的竹棒都行。”

秦蔻瞪他一眼:“仗着自己剑法好,什么破铜烂铁都用是吧?”

阿飞立刻说:“不会的。”

秦蔻:“哼!”

她说起话来的语气真是……十年都不带变的。

阿飞道:“秦蔻。”

秦蔻:“嗯?”

阿飞放轻了语气,道:“你放心吧,我没事的,两个月后,我就回来。”

秦蔻沉默了片刻,说:“好,你去吧。”

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阿飞也要踏上自己的旅程了。

时空漩涡打开后,阿飞毅然转身,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里面。

门关上,秦蔻怅然若失地坐在沙发上,一点红正巧这时拎着菜开门回家,就瞧见了这样的秦蔻。

他神色不动,把菜送进厨房里,而后出来坐在了她身边,轻轻将她拥入怀中。

“他走了?”

秦蔻把头搁在自己丈夫的胸膛上,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轻轻地在他的腰侧拧了一下,说:“你都知道,还问,你也不送送他。”

一点红:“…………”

一点红真的想说,有什么好送的,不就是去闯荡个江湖么?

但,算了……

一点红沉声道:“抱歉,我买了甜皮鸭,现在吃不吃?”

秦蔻:“…………吃。”

一点红笑了一下,轻抚着妻子的面庞,拉着她一块儿去餐厅吃东西去了。

而另一面的阿飞,则进入了一片雪国。

北国小镇,北风如刀,万里飞雪,道路两旁有枯树,如同只只直指天空的枯手,道路被厚厚的积雪所埋没,上头有几条向着远处延伸的车辙,还有数串人的脚印。

雪还在下,而且这阴沉沉的天空,看起来这雪一时半会还停不了。

雪一直下,脚印却是新鲜的,说明这些人刚过去不久,他举目望去,方圆数十里之内,只有几座低矮的黛色屋檐,足见此处之偏僻荒凉。

脚印看上去,像是会武功的人。

阿飞只在雪地里站了这么一小会儿,浑身的肌肉就被冻得如鱼肉一样的雪白,他丝毫不以为意,若有所思地盯了那脚印一会儿,便忽的展动身形,顺着那穿脚印,迅速地掠了出去。

万里飘雪之中,隐约可见飞扬的酒旗,车辙与脚印,都停在了这里,酒家并不大、也不豪华,院中停着卸了货的空镖车,马厩之中,马倌正忙碌地喂着这群镖师骑回来的良驹,阿飞瞧了一眼——不如菊花青。

那是必然的,菊花青是享誉千年的名马,怎么会去驮镖车?

他凝目去望酒家门口厚厚的帘子,站在门口,并不进去,然后,他就听见了室内镖师们的谈话。

镖师也是江湖中人,还是江湖之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走南闯北,自然消息灵通。

此刻,他们正谈论着江湖上近来最大的事情。

——梅花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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