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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养生系统(慢穿)

第 558 章 李治不头疼(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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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和蒙毅两兄弟,按照历史轨迹来说,将会是政哥的两大打手。

哥哥蒙恬熟读兵书,军事素养极高,还练就了一身好武力。先率军攻破齐国,又在大秦统一六国之后,率三十万大军击败匈奴,监修长城,抵御外敌入侵。

而弟弟蒙毅除了武艺高强以外,还熟读秦法,执法从不偏袒权贵,后来成为了政哥身边的优秀文秘。据说政哥出门,都让蒙毅同坐一辆车,其他大臣不敢与之争锋。

当然,这也是十多年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蒙氏兄弟,尚未发迹,只不过担任公子扶苏身边的武术老师。

此时,他们得到大王的召见,想到最近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大事,不由得有些忐忑。

“哥,你说大王怎么突然想起我们?”蒙毅联想起宫中的传闻,脸色顿时一变。

好些人都说大王变态,连公鸡和公猪都没放过,阉了不知道有多少。他和哥哥身高八尺,孔武有力,说实话身材比大王好上太多。细思极恐,该不会大王看不惯,想要把他们也咔嚓了吧?

“胡说,大王可不是这样的人!”

蒙恬和政哥同年出生,一向忠心耿耿,不由得训斥了一句。他都不是一时冲动的小年轻了,由此及彼,他猜测大王召见他们兄弟俩,应该是因为公子扶苏的事情。

儿子就是根基,大王重视长公子,找他们来过问几句,也是很正常的。

听了哥哥的解释,蒙毅稍稍松了一口气。

......

“滴,检测到历史人物蒙恬,健康状况:优,特长:用兵有神。”

“滴,检测到历史人物蒙毅,健康状况:优,特长:公正严明。”

听到系统的提示,萧靖见到两人走进来,先是笑了。没想到他请孩子的体育老师吃饭,竟然能挖到两个可用的人才。

可看在旁人的眼里,大王笑得奇奇怪怪的。

实在是......跟传闻不一样,大王原来不是严肃庄重的性子啊。

蒙恬蒙毅对着秦王行了一礼,就听得大王吩咐宫人上菜上肉。大王豪爽地举起青铜酒樽,邀请道:“今日宫里杀了头猪,寡人请你们吃顿饭,你们教了扶苏好些武艺,孩子的身体好,有你们一份功劳。别推辞啊,民间的学生还给夫子送点腊肉,等会儿你们走的时候,也带点肉回去......”

听得蒙氏兄弟晕乎乎的,大王真好啊。

危机解除,原来大王不是来找茬的,大王还给他们吃肉呢!

一排宫人端着盘子,饭菜上飘出来平生从未闻过的奇香,仔细一闻,又各有不同。

红烧肉颜色红亮,视觉上最吸引人的注意力。酸菜炖五花肉气味霸道,被一个小炉子一路热着,还冒着白烟。有宫女端上来凉拌猪头肉和凉拌猪耳朵丝,浇了一勺滚烫的花椒油炸上面,还滋滋地冒着油。酱色的卤肘子和粉红色的粉蒸肉看着不起眼,但蒙氏兄弟也不敢小觑。

还有一盘爆炒肥肠,和一盆白萝卜丸子汤,主食是松软劲道的全麦馒头。

系统点名要吃的红烧猪咪咪,被放在了萧靖面前,其他人都没有!小厨房里的人都知道,这是大王留下来吃“独食”,不愿与人分享。

如此丰盛又新奇的一餐,是过年大宴上也没有过的。

美食当前,扶苏眼巴巴地看着父王,连和体育老师同桌吃饭也不害怕了。蒙氏兄弟被大王赐了喝酒,面对着一桌好菜,男人们扯两句痛快,关系就顺其自然地拉近许多。

萧靖在众人期待的眼神里,终于开口:“菜上齐了,那大家就开始用膳吧。”

顿时,各人的案几上运筷如飞,目光都一直瞄准了颤巍巍的红烧肉。

为何呀?

只因这块肉最肥,颜色.诱人,看着一定最好吃!

软糯的红烧肉一入口,满嘴里只剩下浓香,肥瘦相间的猪肉吃着肥嫩至极,一丝丝甜味把肉香味完全勾出来了。再嚼两下,一整块正方形的肉粒就化作了一汪甜美醇香的肉汁,顺着喉咙滑落到腹中。

几口就吃完了,还没过足瘾呢。

蒙氏兄弟被这种异样的美味惊艳到了,两兄弟对视了一眼,下一秒又立刻移开了目光。

脑子里还能想啥,大口吃肉才是人间真理!

一小盅红烧肉只有五粒方肉,一个成年男子的胃口几下就吃完了。蒙毅为了延续美食的生命力,还想把红烧肉的酱汁蘸着馒头吃光光。刚开始他还犹豫了好久,怕自己的举动不像贵族,太不讲究了。

可抬头一看,大王比他更会吃呢!

大王把好吃的红烧肉夹在了馒头中间,满满地浇上一勺汤,再狠狠地咬下去。

萧靖:“唔,好次!”

这现场吃播,一吞一咽,看得蒙毅后悔极了。早知道他也学着大王这样吃啊,把肉味都浸透在馒头里,肯定特别香吧。

不过,他没有后悔太久,因为他迷上了新欢——

酸菜炖五花肉,那滋味比起红烧肉也不遑多让啊。

若论行商,齐人确实有这样的底气。

在他们看来,西边的秦国简直是沙漠一样,没啥文化底蕴,跟个土包子差不多。

乡下人能有什么好东西?

齐王听说城里来了一群秦人,顿时失了兴趣。这位五十多岁的君王摇了摇头,那个穷酸地方出来的,他才不稀罕呢。

但是他的舅舅后胜劝道:“人家既然都来了,那就见一见吧,说不定有惊喜呢。”

“那就见一见吧。”相国都这样说,齐王也顺着接话。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

齐王不知道的是,舅舅后胜接受了秦国送来大量的黄金、玉器等宝物,相国的家里简直就是秦国在齐的根据地一样。后胜的好多门客也接受了秦国的贿赂,也反过来替秦国充当间谍。

一人说话不算数,可人人都说秦国是个友国,那齐王会怎么想?

当然是相信他啊!

后胜劝说齐王放弃与六国的联合,促使齐国在长平之战冷眼旁观,拒绝赵国的借粮。隔壁赵国的快速灭亡,算起来也有齐国的一份功劳。

和秦人打起交道来,后胜早已熟门熟路了。他比国君更早一步见到秦国的商人,这回秦人没有带来他最爱的宝物钱财,而是送上来数个匣子,每个匣子里一打开,是放着两个红陶小坛子。

贪财的后胜皱了皱眉头,“你们带这些土特产过来,这么客气啊?”

听起来,是责怪的意思了。

他可看不上西北的什么酸菜腌瓜啥的,他喜欢的是钱!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若是没有钱,他还为什么要给秦人好脸色看?

他,后胜,也是很有原则的人。

“咸阳近年来发明了一种松软如云的吃食,叫做馒头。”领队的周老五弓着背,讨好地笑着,“小人带了做馒头的引子过来,坛子里是配着馒头吃的酱,叫做老干妈,是长公子扶苏经营的,也是他最爱吃的酱。”

“馒头?”

后胜点点头,有点兴趣了。

齐国的探子也曾经想从咸阳偷那个所谓的“仙草”,让面团膨胀。可时人哪儿懂得老面保存酵母的道理?一路上风餐露宿的,等回国后都是大半年后了,那块老面面团不是馊了就是风干了,至于上面的酵母菌种?

早就死光光啦。

后世的山东大馒头是出了名的,也许是因为基因中便好面食,大半天功夫之后,后胜就迸发出对馒头的钟爱之情。

他用手按了一个坑,松手后又弹起来恢复原状。再闻闻味道,麦香味很足,果真如云朵一样,再咬上一口啊。

“真香。”

光吃筛过面粉的馒头,后胜已经觉得自己是个精致boy了。可当他在馒头上抹上一层老干妈风味豆豉后,他才猛然发觉——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美味!

丝丝的辣味把面食中的甘甜激发出来,还有经过发酵的豆豉,把黄豆中的氨基酸都分解出来,鲜美无比。馒头沾上了红油,富有视觉冲击力,看起来更有食欲了。

若是要他做个比喻,白馒头像是一个不施粉黛的清秀美人,吃着可口,天天见都不腻。可加上辣酱之后的馒头啊......

那就是化了妆的绝代佳人,够味儿,身材够辣!

男人说更爱素颜的你,那都是假话,谁不稀罕一个风情万种的红唇女妖精呢?

后胜敢肯定,他更喜欢的是那个涂了辣椒油之后的妖艳贱馒头。

“你们带了多少老干妈过来?我要十坛,不,二十坛。”

这位大人数着手指,齐王那儿肯定得留下一批辣酱的,毕竟是有福同享的亲外甥嘛。

虽然他通敌叛国收贿赂,但他还是个好男孩。

“对了,你们会问齐王要钱对吧?”后胜知道秦人不会白跑一趟,“记得把我那份辣酱的钱算在齐王头上,我也是要脸的,从来不白吃白喝。”

“......”

齐王有您这样的舅舅,大概倒了八辈子霉吧。

次日,领队周老五就在后胜的引荐下,见到了宫中的齐王。

和古朴大气的秦宫不一样,齐王的宫殿明明白白写着一个字。

“壕”!

齐王住所放着一尊比人还高的珊瑚,流光溢彩,珠宝的光泽感显示它价值倾城。底座是以珍珠镶嵌而成,俗话说人老珠黄,这么一处珍珠白得发亮,得每年都换一回吧。

看起来真有钱。

周老五不敢多瞧,快速瞄了两眼就收回了眼神。齐王有钱真好啊,肯定就是大王说的薇薇爱批潜在客户。

薇薇爱批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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