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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风云录

第38章 孩子大了

兔走乌飞。

日子就象房前屋后沟谷中的小溪水,总在不经意中悄然流失。

有的流失在柴米油盐中,有的流失在茶余饭后。

东南县岳家村村民的日子同样一段一段地在悄然流失。

有的轻轻地滑过了指尖,有的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匆匆的脚步下。

嗑嗑碰碰、叮叮咚咚,倒也奏出了大自然中山里人应有的乐章。

凌云、高爱梅和岳春雷、二婶这段时间收获颇多。

茅柴菌繁殖一年有两拨,一拨在仲夏,一拨在暮秋,第一拨端午节后不久就会沉寂。

他们抓住了第一拨菌子的尾巴,捡了不少菌子。

县城饭馆东南一品香再次找岳林峰买菌子时,在岳林峰的引荐下顺便把他们的菌子也买了,得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其中,凌云家是三两一钱银子,岳春雷家是四两五钱银子。

村里其他人中,有的依旧在谈论岳林峰的脑子是不是正常的问题;有的则在替凌晓丫、岳林虎二人可惜。

好端端的两个孩子怎么就被岳林峰给灌了迷昏汤,成天跟着他疯疯颠颠瞎胡闹嘞?

只有少数的几户人家看到凌云、岳春雷他们上山捡菌子,就跟着上了山,捡了一些菌子。

但又不敢多捡,怕弄错了害死人。自然他们得到的钱就比凌云、岳春雷两家少多了。

其实茅柴菌又叫枞树菌,学名松乳菇,是湘南一带独有的特产,个体肥大皮实很好辨认。

不但不会害死人,而且还相当有益人体健康,只是岳林峰不解释他们就不知道而已。

这回东南一品香的伙计到岳家村来时不同前两次,这次有饭馆老板吴掌柜的女儿吴非烟跟着一起过来。

按理说待字闺中的富家小姐是不能跑到岳家村来抛头露面的,可禁不住吴非烟的发嗲撒娇、死缠烂打,吴掌柜只能破例。

不是吴非烟无知无识,不知禁忌、没有廉耻,最怎么说她也读过诗书的大小姐,应有的矜持和礼仪她还是有的。

怪只怪岳林峰这个家伙太气人了,喜欢玩失踪。

自打饭馆开张后就再没有露过面,不知道猫在哪个角落里玩泥巴砣里、呷鼻涕,一点也不替别人考虑考虑。

好吧!你岳林峰不懂体谅人家,人家就热脸贴冷脸送上门来,这总行了吧。

现在先让你得瑟、得瑟,以后敢不翻倍补偿本小姐,哼哼,有你好受的。

学着岳林峰捡菌子挣了钱,加之凌晓丫、岳林虎在岳林峰连日来的折腾下身体一天比一天扎实、身手一天比一天利落,认字愈来愈多,字也写得越来越好,凌云、高爱梅和岳春雷、二婶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只是吴非烟在岳家村一出现,就如同一颗石子投进风平浪静的池塘,激起了不少涟漪。

一袭粉色衣裙,外罩一件轻纱素褂,腰间系着大红的同心结,行走在村间大路上的吴非烟成了岳家村一道靓丽的风景。

走到哪村民们的目光就被吸引到哪。

看到吴非烟进了岳林峰的家门,是冲岳林峰来的,全村最不淡定的就是住在岳林峰隔壁高爱梅。

“你说小峰这孩子究竟是怎么事?好象变了个人似的。”

晚上睡在床上,高爱梅用胳膊轻轻地碰了碰凌云。

开心之余,她是越来越想不明白了,近来岳林峰身上的稀奇太多。

莫名其妙捡菌子,淹掉上好的水田搞鱼塘,打架厉害,写字读书厉害,什么体能、什么训练……,新词也是一个接一个。

“什么怎么回事,别想了!……孩子她娘。小峰这孩子本来就好,只是前段时间有点乱套……这也怪不得他,爹娘突然走了,好端端的一个家没了。”

凌云的语气不紧不慢。

岳林峰这孩子在他眼里打小就看好,他从来不怀疑自己的认知,小峰是个有出息的人。

“怎么不想,孩子他爹,我可提醒你哦,小丫这孩子眼看着就长大了,跨过年就是十六。”

高爱梅的思维很活跃,一下从岳林峰身上跳到了自己女儿凌晓丫头上。

古代女孩子满了十五周岁就是成年,得束发及笄,做爹的可以心大不管事,你说她一个做娘的,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能不操心么。

“你是说小峰这孩子……”

“对呀,这孩子是看着长大的,你我知根知底。还有哦,小丫这孩子总喜欢粘着他。”

“这……恐怕不好吧……”

对岳林峰凌云没说的,的确知根知底,秉性好、根子正。

自家姑娘一天倒晚象个跟屁虫似的粘着他,他也乐意带着自家姑娘瞎折腾,青梅弄竹马,两小无猜,简直就是天生一对、地配一双,将来夫唱妇随、举案齐眉肯定冇问题……

可是,从来只有滕缠树,世上哪有树缠滕嘛。

因而面对高爱梅的想法,凌云虽然内心十分中意,嘴上却有点迟疑,面子上真说不过去。

“有什么不好的,他爹,怕就怕将来过了这村却没有这店了。”

“不会吧,小峰这孩子穷家烂屋的,村里人又不待见,没那么抢手。”

“你就是个榆木脑袋……”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是灵验的,一想到县城饭馆里的那个丫头,还有县官大老爷家的千金,两人看到岳林峰时那双发光的眼睛,高爱梅心里不踏实。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是,万一人家弯道超车、捷足先登了呢。到时恐怕连哭都没有眼泪。

这边高爱梅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着自己的心事,那边枕畔的凌云却扯起了风箱、打着个猪婆鼾睡得十分香甜。

是夜,岳春雷同二婶同样在开枕上碰头会。

“他爹,你感觉到没,我们家小虎近来变化可大啦。”

二婶躺在床上,穿着个亵衣、摇着一把莆扇,言谈话语中带着喜悦。

岳春雷是猎户出身,长期钻山蹿林体能就好,身子灵敏度也高,对自己儿子岳林虎变化的感觉比其他只知道作田种地的人来得更真切。

木峦山脉一带有一个顺口溜,说的就是当地的猎户。

猎户行事五大怪,闲时不在家里呆;

爬山上树比猴快,蓑衣斗笠当被盖;

生肉可当下饭菜,猎狗比作孩子带。

想想啊,“爬山上树比猴快”那是个什么概念。

知子莫若父!

岳林峰带着岳林虎他们搞体能、练套路、读书写字、捡菌子,一桩桩、一件件岳春雷都门清,自家儿子岳林虎的变化他时刻能够感知到。

尤其是带着小丫、小虎这两个孩子练武的事,估计不是那么简单。

岳家村这一带民风淳朴,在他印象中祖祖辈辈就没人练过武,都是靠天吃饭的本份人,既便是打猎的技艺,也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积累所得。

小峰这孩子背后肯定有什么奇遇,得到了高人的指点。

“嗯,还不错!这都是小峰调教得好。”

“你说……小峰这孩子也是的,真看不出来,好象他懂的东西很多吔。”

二婶也有高爱梅的感觉,总感觉岳林峰跟从前她们所熟悉的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又说不上来。

其中,最关健的就是岳林峰最近所表现出来的能耐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真的是象他自己跟高爱梅所说的那样,偶尔得到一本古书、从古书上自己磋磨的吗?

“自古英雄出少年!这有什么想不通的。”

岳春雷天生性子爽直,小峰这孩子背后有高人指点,这是好事,既然是好事,他也就懒得去想那么多,还是任其自然的好。

“嗯,他爹,我是说……小虎这孩子没跟错人,现在又是文、又是武,没日没夜的,确实让人开心。”

“开心就早点睡吧!时辰不早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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