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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战争之火燃起

chapter.1罗曼诗歌

榉木桌前,黑发黑瞳的俊秀青年揉了揉眼睛,放下羽毛笔伸了个懒腰,微微偏头盯着桌角即将燃尽的油灯,目光略有些呆滞。

干了一整晚啊……

青年在心里叹了口气,踉跄起身,理了理自己身上皱褶遍布的亚麻布上衣,顺带拧了自己短裤下的光溜溜的大腿一下,试图迅速恢复清醒。

然后,他开始收拾着桌子上散乱的笔记,把它们整齐地夹进一本深褐色皮封的厚书里,那本书的正面是用拉蒂纳语书写的“罗曼诗歌”几个字。

即便很客气的说,也要承认这是一本烂大街的书。

你可以在贵族宅邸的壁炉上找到它,也可以在商人家庭的橱柜里看见,甚至偶尔还可以在酒馆听见平民男子大声将其朗诵以彰显自己不多的文学素养。

但话说回来,烂大街并不意味着不好,恰恰相反,《罗曼诗歌》是本很棒的书。

书里大多是讴歌爱情的诗歌,搜集自许多不同国家的诗人,普遍用词通俗易懂,但又有着雅俗共赏的美感,所以许多年来一直广受欢迎。

是啊,爱情,除了它,还有什么是能让贵族平民都能一同欣赏的高雅情趣呢?

“爱情……嗯,我们当然应该讴歌爱情。”

青年看着书封上的文字,自言自语着微微一笑,然后双手举起那本书,像是整理文件一样不轻不重往桌子上磕了一下。

咚!

安静的房间内立刻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衣衫不整的侍女神色惊惶地抱着衣服从床上爬起来。

她走了两步,又停在原地连忙弯腰施礼,低头瞟着青年的视线里满是不安,完全没在意自己胸前露出的雪白。

“对不起,大人,我……”

“没事,你出去吧。”

“是……”

目送侍女匆忙离开后,青年将视线从对方圆润的屁股上收了回来,开始慢吞吞地穿起衣服。

穿上马裤,踩进带马刺的长靴,然后穿软甲,笼上锁子甲,套上绣有黑鹰家徽的纹章罩衣,将肩甲扣上,再戴好前臂铠、上臂铠、皮手套,最后将轻型腿甲与胫甲的皮扣拉紧,拿起手半剑,全副武装。

战场上的骑士会穿连铁甲鞋一起成套的腿甲,上身外层还要穿戴厚重的板甲,当然,还有那又沉又影响视线的罩面盔。

不过那身装备没有扈从帮忙,一个人要穿上困难程度是很大的,战场上姑且不论,平日里穿那身实在是自讨苦吃。

青年理了理褶皱的纹章罩衣,刚好这时门外也传来了催促声。

“诺艾尔——!你还没醒吗!”

一开门,青年就撞见了正在叫嚣的某位子爵大人……的不肖公子。

诺艾尔看了眼穿着和自己差不多,但一头杂乱金发明显还没来得及梳理的友人,然后抬手啪的一声拍了一下对方的额头。

“别叫了,理理你的头发,费利克斯。”

“哦。”

金发青年费利克斯很听话地抓了两把头发,然后一边撇嘴一边说道:

“这乡下地方的澡堂女工质量真是一言难尽,你昨天那个怎么样?”

“还行。”

“哦对了,你没忘了今天布卢瓦公爵大人邀请你参加的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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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比武吧。”

“没有,但说实话,我现在腿有点软。”

费利克斯挑了挑眉毛,看着身边并行的友人,对方的脸上还是一如既往没有太多的情绪表露。

但照自己对他的了解,这位同样出身王廷贵族家庭的诺艾尔少爷基本上不会在这种时候开玩笑。

“真软啦?”

“嗯。”

“那比武……”

“你以为那个混蛋公爵安的什么好心?”

“那不是会输?”

“废话。”

诺艾尔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了费利克斯一眼。

自己和他两个王都出身的贵族少爷,连战场都没有亲眼见过一次,平日里尽干些吃喝玩乐的事情,这个蠢货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认为自己能和那些尸山血海里淌过来的真正的骑士过两招?

“那你昨晚还跟我出来……”

“在骑士比武的前一天晚上,被品行不堪的朋友带到城外不正经的澡堂里,导致第二天腿软所以输掉了比武,这很合理。”

“啊?”

“我是说,这样别人就只会认为我是一个花花公子,而不会认为柏兰特黎家的武名是名不副实。”

听到这番说辞,费利克斯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身边好友,半天才嘟囔着说了一句:

“你真够拼的啊……”

“今天即便我被人打落马背摔断了腿,我父亲也会以我为傲的。”

说着,诺艾尔表情轻松地哼着小曲儿走进了马厩,留下费利克斯一脸困惑地看着他的背影。

柏兰特黎家……有过什么武名吗?

……

另一边,进到马厩的诺艾尔一直在左右观察,最后,他停在了一匹雪白的、有着金色马鬃的高头大马前。

这匹马四肢修长有力,肩高接近四腕尺(一腕尺约45厘米),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盯着站在自己身前的青年人,高傲地扬起脑袋打了个响鼻。

诺艾尔托着下巴端详了好一会儿,直到后来的费利克斯都赶了上来,跟他一起站在这匹马前看了半天。

“动手?”

“嗯?”

“你在这站这么久了,不是要偷马吗?”

费利克斯摊了摊手:“这匹马我知道,博杜安伯爵的,那个迟早死在女人肚皮上的死胖子骑这种好马真是可惜了。”

诺艾尔侧过头看向满脸严肃中还带着惋惜的费利克斯,表情略有错愕,像是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先不提偷马偷到本地领主头上简直是在找死,作为昨晚还在同一个窑子里过夜的嫖友,你到底哪来的资格说别人?”

“不打算偷马,你在这看什么?”

“没什么,我……”诺艾尔顿了顿,转回头再次从上到下地细细打量了面前的骏马一遍:

“我就是觉得,这匹马看上去很有文学素养,我跟它应该很聊得来。”

“哈?”

费利克斯脸上也瞬间变成了和诺艾尔刚才一样不知所谓的表情:“先不提那匹马,你是哪来的文学素养?”

“你闭上双眼微颤,像一首歌一样微颤……它朦胧地诞生却来自四面,芬芳而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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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费利克斯毫不留情地打断了正一脸陶醉地对着一匹母马吟诗的诺艾尔:

“你知道吗,在马棚里朗诵艾吕雅的《吻》并不会让你显得很有情调。”

“不,我是在提醒你我把那本《罗曼诗歌》忘在房间里了,你最好趁别人没把它偷走之前快点去拿。”

“你……混蛋。”

费利克斯愣了一下,然后指着毫不在乎的诺艾尔气得说不出话来,最后只能咬着牙愤然转身快步跑回去了。

诺艾尔看着他的背影耸了耸肩,继续哼起小曲儿在马厩里转圈儿,好一会儿他才找到了自己和费利克斯骑的两匹马,解开缰绳牵着它们离开。

走到院子里,他碰见了一个身材丰腴的妇人正在打水,诺艾尔认识她,这个女人是这家澡堂的老板。

像这种乡下贵族和过路行商、雇佣兵常来寻欢作乐的地方,老板通常都是女性,员工也是。

她们一部分负责洗客人换来下的衣物,一部分负责洗客人,工作很辛苦。

“日安,大人。”

诺艾尔还没出声,发现他走过来的老板娘已经屈身行礼。

他有意无意地看了看周围,然后开口问道:“昨天和我们一起来的伯爵大人呢?”

“领主大人他已经乘坐马车先一步回去了,似乎是昨晚有点……过度劳累。”

“劳累?”

“是的,昨晚侍候领主大人的阿梅莉、布尔吉妮、让娜、安妮……她们是这么说的。”

诺艾尔嘴角一阵抽搐,无言以对。

昨晚事情是博杜安伯爵提议,费利克斯欣然应邀,然后自己半推半就。

本来还以为博杜安伯爵大人一手澡堂外交玩得好不风流,结果这死胖子先把自己玩脱了可还行。

“马厩里那匹马……”诺艾尔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似的随口问道。

“领主大人不是第一次把爱驹遗留在我们这里了,大概过几天他想起来了就会派人来取的。”

“嗯,他马真棒。”

“大人……什么?”

“没什么。”

诺艾尔摆了摆手,留下困惑的老板娘牵着马离开了,正好跑回去找那本《罗曼诗歌》的费利克斯这时也下了小木楼,两人打了个照面,费利克斯从诺艾尔手里接过缰绳的时候还满脸不忿。

“这么重要的东西,这可是王子殿下交给我们的任……”

“你昨晚应伯爵邀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我们是来干什么的?”

诺艾尔白了对方一眼,然后偏了偏头示意。

院子门口那边,几名伯爵领的骑士和十来个城堡卫兵已经等在那里了。

为首的是博杜安伯爵的一名内侍,此时正满脸谄媚地看着这边,整个迎接团队简直郑重得有点过分。

见状,费利克斯立刻压低了声音:“我昨晚是打算趁机会看能不能……”

“你当别人都是傻子?”

诺艾尔打断了他的话,脸上却已经堆起了笑容朝那伙迎接自己这边的人走了过去,背在身后的手还隐秘地用肘部戳了一下身边的费利克斯。

“别臭着一张脸,守我们一晚上也很辛苦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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