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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战争之火燃起

chapter21.真剑格斗

“今日的盛会,让我们首先感谢国王陛下的出资,让来自法兰王国各地的勇士们得以在这荣耀的舞台上展示武勇。”

……

裁判官还在废话,诺艾尔拉下面甲,活动手腕和脖子,同时打量自己眼前的对手。

正规的真剑格斗,双方皆穿戴主办方提供的护具。

一件软甲、一件加装棉衬的链甲杉,以及棉甲护腿、胫甲、铁臂铠、护肘、肩甲,最后是一顶全罩式重型头盔。

全套装备虽然比不上骑士重装,但也相当沉重,这意味着体力不足的轻量级选手根本没有发挥实力的基础。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保障了参赛者的生命安全……只是在一定程度上。

外穿的无袖罩衣可以自备,诺艾尔穿的自然是柏兰特黎家的家纹罩衣,展翼黑鹰在胸膛上随呼吸起伏,仿佛正于天空翱翔。

他的对手,穿的是白底的罩衣,上面绣绘着一只压低身体准备前扑的黑猎犬。

这一纹章图案诺艾尔并没有印象,至少他能确定这不是任何一家贵族的家纹,包括周边国家在内。

事实上这次王国比武大会举办得有些仓促,也不太可能吸引到几个外国贵族。

而能有勇气站在这里且不是贵族出身的人物,估计就只有雇佣兵了。

一般平民只要不是想不开通常不会参与这种血腥比武,领主的卫兵和骑士团的常备军士等职业军人,则是不能轻易离开岗位。

当然,这种情况仅针对法兰而言,比如南方的帝国就有很多平民出身的职业剑士,或者自由身的角斗士。

无论如何,这都意味着诺艾尔一开始就遇到了麻烦的对手,他还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怀念那些王廷贵族出身的小可爱们。

真剑格斗大会和骑士比武大会有很大区别,后者只有贵族骑士才能参与,并且选拔赛一局定胜负,进程很快。

而这边却是几乎每场比赛都要打满三局,且参加人员不限身份,所以选拔赛已经分成了十数个比武场。

“现在在我左方的,是来自柏兰特黎子爵家的骑士,四届王都骑士比武冠军,诺艾尔·德·柏兰特黎阁下!”

裁判官慷慨激昂地介绍着参赛者,周围响起的欢呼声寥寥。

这并不是因为诺艾尔在王都不受欢迎或知名度低,而是选拔赛观众本来就少。

即便是王都的平民,为了养家糊口也需要辛勤工作,没空闲来看什么选拔赛,至于贵族和富商们则多是聚集到了骑士比武那边。

“在我右方的,是来自猎兔犬佣兵团军士长,阿默兰!”

四周一片安静,就连那些来凑热闹的懒汉们,也不愿为了一个陌生佣兵团的军士长动动嗓子,不过最后还是有一个褐色卷发的瘦弱少年举起拳头高呼。

“阿默兰军士长必胜!啊啊啊!”

诺艾尔撇了一眼那个少年,然后注意力重回赛场。

他的对手从始至终都没有反应,直到裁判官吼出开始之后才缓慢抬起插在地上的双手大剑,一手握剑柄、一手扶剑刃,如山岳一般稳步前进。

诺艾尔手中也是将近三腕尺长的双手大剑,竖立起来剑柄直达胸膛。

如此巨大威武的武器重量也毫不留情,在十五六磅左右(注:拉丁磅,1磅约350克),通体斧刃、不留剑樋,剑格近侧有一段剑身不开刃。

这是非常难以掌握的武器,外行使用还不如直接挥拳头。

另一时空,即便到了文艺复兴后期,能使用双手大剑的士兵也属于技术兵种,除了军饷之外还能领一份特殊津贴。

诺艾尔从没学习过这种武器,至于为什么他现在手里拿着它,则要归咎于真剑格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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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制。

三局比赛,第一局与第二局分别由双方选用武器,抽签决定先后,第三局双方均使用标准手半剑。

现在诺艾尔手里的大剑,是他对手选用的武器。

即使是再厉害的武器大师,也有不擅长使用的冷门兵器。

法兰骑士擅用手半剑、单手剑、连枷、链锤、军锄、翼头杖,甚至也有人用钩镰枪、马刀、战斧。

但背着一把双手大剑的骑士绝对是异类中的异类,因为那玩意儿是纯种的步战武器,根本不存在单手挥舞的可能性。

很遗憾,诺艾尔不是异类。

不过问题不大,三局比赛权重为1:1:2,在对手选用武器的情况下输一局不是什么大事。

当然,这操蛋的赛制也意味着每场比赛都要打满三局,且还有最终平局加赛的可能。

在诺艾尔还在试着单手举动大剑的时候,他的对手已经走过中场,超过诺艾尔半个头的高大身躯放缓了步伐,谨慎接敌。

能做到佣兵团军士长的职位,阿默兰自身也是身经百战,并且正值壮年,身体素质与战斗经验都是巅峰。

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小看自己的对手。

贵族骑士从小受训,就算是没有见过血的雏鸟,也能吊打大多数山贼强盗雇佣兵之流。

诚然,骑士中肯定存在拉低整体水平的花瓶样子货,但这个比例很小。

因为贵族成为骑士并不具备强制性,而自愿选择这条道路的,则大多都是家族本身颇有武名的贵族子弟。

这类人无一不是战场上的杀星,仗着十几年的军事训练和一身昂贵的装备吊打各路牛鬼蛇神。

阿默兰所属的佣兵团规模中等,常常接受贵族雇佣参与到领地战争之中,死于贵族骑士之手的同僚数不胜数。

那些人要么被骑枪刺穿胸膛、要么被钉头锤砸烂脑袋,多名雇佣兵围攻一个落马骑士却被反杀的例子也是多到不计其数。

所以现在,即使选用了自己最擅长的武器,即使对方看上去根本不会用双手大剑,阿默兰还是谨慎又谨慎,狭小的蓝色双瞳透过头盔目缝紧紧盯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不过再谨慎缓慢的前进也终会接敌,诺艾尔没动过,但阿默兰军士长已经靠近过来,双方距离已经是一个踏步前冲便能将对手纳入攻击范围。

诺艾尔警惕起来,抬起大剑,学着对手的样子扶住剑刃。

斧刃构型并不锋利,况且他还戴着皮革手套,哪怕抓着剑刃挥舞都不成问题。

踏!

阿默兰先攻,挺步、摆剑直刺!

沉重的双手大剑在他手中灵活无比,发起突击的速度完全不在单手武器之下。

诺艾尔侧身闪过,第一反应便是举剑去压对方的剑身。

这是使用骑士手半剑锻炼出来的本能,对方直刺失手是一个可以利用的破绽。

但在他偏倚大剑下压时,阿默兰已经飞快抽回剑刃,偏转剑锋二段直刺!

诺艾尔撤步躲开了这次刺击,但明显很狼狈,他甚至差点摔倒,手里的大剑也当的一声拖到了地上,为了避免在这种态势下迎敌,他又不得不连续后撤保持距离重整。

还好对方没有追击,或者说,双手剑士本身就不会尝试追击敌人,他们只会从正面堂堂正正击溃对方。

诺艾尔调整呼吸,看了一眼手中的大剑,顿感无奈。

果然,这种武器自己根本不会用,不够熟悉的重量与长度延缓了他的动作,使得对方轻易觉察出他的意图从而反制。

“我认输!”

根本不熟悉的武器,而且也试探出了对手不是刻意选冷门碰运气,那么就根本没有打下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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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毕竟受伤会影响接下来把握更大的两局比赛。

诺艾尔很快做出决定,弃剑认输,裁判官也立刻吹响木哨宣布结果。

笛——!

“第一局,来自猎兔犬佣兵团的阿默兰获胜!”

裁判的宣告,稀稀落落的欢呼中夹杂着某个少年兴奋的喊叫,双方点头致意后退出场地。

“那个雇佣兵这么强?”

诺艾尔回到准备区摘下头盔擦汗,费利克斯就从边上钻了出来,脸上故作惊讶的表情虚伪到完全不需要戳穿。

总之,他看见诺艾尔吃瘪就很高兴。

诺艾尔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转头接过侍从拿来的第二局比赛选用武器。

柏兰特黎子爵忙于公务,蒂娜去参加骑士比武了,罗贝尔也很忙,所以现在来看他比赛的,就只有费利克斯这个除了勾搭小姐贵妇之外就闲到长草的贵族少爷。

“一次接触就逼得王都冠军骑士认输,我是不是该考虑一下,让父亲雇佣他?”

费利克斯继续嘲讽,诺艾尔依旧不理,沉默整顿装备。

“公主殿下也来看你了,下一局可别丢脸啊。”

“谁?!”

诺艾尔震惊,瞬间就转头看向费利克斯。

“当然是艾丽斯公主了,萨拉又没回来。”

“哦。”

虚惊一场,恢复平静的诺艾尔也没了搭理费利克斯的心情,只是自顾自调整状态做准备。

至于那位布列塔尼公主?如非必要,诺艾尔从来没有给自己惹麻烦的打算。

布卢瓦公爵可就在隔壁骑士比武大会呢,到时候说不定直接冲出赛场策马而来,一枪挑飞和自己未婚妻不清不楚的王都牛头人。

另一边,阿默兰也在调整、准备,第一局的胜利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除了不擅长使用大剑之外,他没看出对手任何虚实,而这一点情报也等于没有,毕竟法兰根本没几个会用大剑的骑士。

但是他身边的少年却兴奋得手舞足蹈,连连称赞他的武艺、贬低他的对手,嘴里滔滔不绝。

“阿默兰大人一剑刺出去,那个骑士吓得都差点跌倒,哈哈哈哈!”

“够了,吉夏尔,闭嘴。”

“是,阿默兰大人!”

少年收声、立正,敬了个歪歪扭扭的军礼。

阿默兰无奈地看着自己这个小跟班,因日晒而呈小麦色的面庞没有任何表情,像是石雕塑一样威武庄严。

吉夏尔是他捡来的孤儿,那时他所属的佣兵团正受雇于北方贵族与诺斯人作战,在一个被诺斯海盗洗劫过后的村庄废墟里,阿默兰捡到了当时只有六七岁大的吉夏尔。

到现在已经过去七八年,吉夏尔也长成了少年,虽然有些显瘦,但天赋还不错,已经是一名熟练的轻步兵了。

这个孩子适应力很强,即便在佣兵团那种地方也能健健康康地长大,除了在自己面前废话很多之外,阿默兰对他很满意。

“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战斗,你要看好了,多学习。”

“是!”

看着表情认真的吉夏尔,猎兔犬团的军士长忽然叹了口气。

“我本来想送你去给某个骑士当扈从,可惜没有门路,雇佣兵这一行不适合你。这次法兰王太子重建王立骑士团,肯定会招募雇佣兵……”

“不,阿默兰大人在哪我就在哪。”

阿默兰沉默注视着毫不避开他视线的少年,最终只是又一声叹息。

裁判官的声音传来,第二局比武开始,军士长拿起武器走出准备区,对面的年轻骑士也戴好了头盔,正在活动手腕。

这一局,轮到对方选用武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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